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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我呆呆的看着她。这……攻玲?三年写字楼生活,把她磨折成这样?周末还穿着这种“制服”,我太难过了。牛仔裤呢?芝土布衬衫呢?阳光呢?空气呢,青春呢。她使我沉默下来。

  当天晚上在玫玲家吃晚饭,双方父母提到婚事。

  玫玲不出声,只是笑,算是默许。但是我另有打算,我想升硕士,或是索性读完博士,做点事业,然后再成婚,我希望玫玲可以跟我出去,习惯英国的生活,选一个科目来读。

  玫玲很诧异:“为什么还要念下去?有学士还不够?在银行做事,有这么好的学历,已可以做副经理了。”

  我同样诧异,“但是我并不想在银行做副经理,甚至是做大班!”

  天啊,我与青梅竹马的玫玲已经无法交通。

  “但是做银行多么沉闷!”我说:“我喜欢教书,在找到好的数席之前,必需要充买自己,念一个学土不过略略懂得一点皮毛,算不得什么!我想修博士。”

  玫玲失望,“那要多少时间?”

  “最快是三年半。只要三年半。”我说。

  “那时我已经廿五岁了!”玫玲惊叹。

  “那又如同?”我莫名其妙。

  “什五岁是多么老大的年纪……”她埋怨。

  廿五?老大?这年头女人还靠年龄来看世界?青春根本是气质的一部份,老实说,玫玲现在就已经给我暮气沉沉的感觉。

  姬亚!我心中忽然闪过姬亚的影子。姬亚与我说话,从来不用费这么大的劲,她那种半贵族半波希米亚的味道,自由自在,爽朗可爱,我与她交往如沐春风。

  我跟玫玲,却处处要哄着她。

  “玫玲,”我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你们男人当然不计较年龄,我们女人……”

  我莞尔。你们我扪,大家其实都是人。而玫玲还分得这么清楚,真是奇怪。

  玫玲的母亲慢吞吞的说:“阿俊,不是我说的,咱们玫玲已等了四年──不如先结婚,再一起到伦敦。”

  我沉吟半晌。

  爹说:“结了婚再读书,恐怕不能一门心思。”爹显然站在我这一边。

  女家马上变色,都不再说话。

  玫玲说:“我不要去伦敦,人生地疏,有什么好?我才不高兴到外国去,苦得要死,钟点女工也请不到。”马上呶起嘴巴,“度蜜月是可以的。”

  攻玲母亲陪笑说:“傻孩子,你又没去过伦敦,怎么晓得不好?人家羡慕还来不及呢。”

  后来大家都笑得勉强,吃完饭可以说是不欢而散。

  我自己的母亲到家后说:“玫玲这孩子,本来是好好的,前些日子瞧着相当不错,怎么越来越小家子气?”

  爹说:“也难怪,我看她最近下了班,不是逛公司就是搓小麻将,别说是书,连报纸也不多看一眼,就准备做少奶奶。”

  妈妈说:“那也难怪,她与阿俊也认识了这么久。”

  “俊国的前途要紧!”爹不以为然,“我就是吃亏在念少了书,如今不得出人头地。大丈夫何息无妻,如今俊国匆匆忙忙结了婚,只好一辈子做个小职员。”

  “你想他做什么?当大总统?”妈妈问。

  “让他如了心愿,念完博士再说。”爹爹说。

  念不念博士与先结婚并无关系,主要问题是玫玲生活上的兴趣与我的相距太大。她喜欢到半岛酒店喝下午茶,买半打蛋糕回家。看哪家名牌大减价,买条丝巾把招牌露出来打。把我带出去亮相招摇。整夜对住电视。不住吃零食……

  以往暑假回来,看到她,来不及的欢喜,来不及的倾诉,根本不在意这种细节,也没料到这种细节就是维系两口子生活和谐的主要条件。

  我不是说玫玲不好,她与我不合,这是我所知道的。渐渐我沉默下来,渐渐玫玲的不满洋溢十分。

  我所以早回伦敦,回到凯盛顿公园,郁绿的草地,清凉的天气。

  我不喜欢香港人的生活方式,不喜欢这块地方。

  我说:“空气这么坏,交通这么挤,人们的心灵如此空虚。”

  玫玲说:“我觉得香港十分好,事事方便得很。”

  我叹口气,我们的对白忽然止于此。

  这是我开始变心的时刻,真是奇怪,男人变心的时候,完全可以冷静地算出时分秒,女人则不能,女人、永远是胡涂的。爱的时候胡涂,恨的时候也胡涂。

  像政玲,她是否真的爱我,也还是问题。姬亚是爱恶分明的.但世上像姬亚般女郎毕竟少有,这我相信。玫玲年龄一大,忽然受环境污染,她也寻找饭票,而不是寻找格烈哥利。(寻找格烈哥利的故事,你听过吗?)

  我终于问她:“玫玲,你可爱我?”

  她飞快的答:“当然。”

  “如何?”我问。

  “什么如何?”她瞠目而视。

  “如何爱我?”我忧愁地说:“罗拔勃朗宁的太太伊莉酋白芭烈写过诗给丈夫,开头的两句是‘我如何爱你?让我细数……’你没有忘记勃朗宁吧?我们在中学便读过的。”

  “我忘记了。”她不在乎的说。

  我看进她的眼睛里,那里并没有生命。我觉得这么悲伤,她“死”去已经多年。

  当夜我写一封很长很长的信给姬亚,向她倾诉这件事。很明显地我内心倾覆,太不愉快。

  香港令我厌闷,整个地方是这么虚伪,打网球都是为显示高贵。没有一块空地,连散步的地方都没有。我自然可以在这里找份工作,数千元的薪水,成家立室,过枯燥乏味的生活,如果我爱玫玲,事情又完全不一样。人们为爱情所做的苦事,是超乎你所能想像的。可惜我不爱玫玲。

  我不爱她。

  我甚至不喜欢她。

  这些年来,我想像中的玫玲早已不是真实的攻玲,这点我非常的灰心,我对她不起,我不能走到她面前说:“对不起,这整件事是一个错误,让我们说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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