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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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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小媜子闲嗑牙 嗯,连续十几天赶稿,现在媜子脑袋里一片空白,就好象被人给挖空一样,很难挤出一点什么感想。 不过,在我脚边跑来跑去的小狗,提醒已呈现半失忆状态的媜子,一个多月前我买了一条狗。 话说,以前媜子曾经养了一条马尔济斯,是捡来的流浪狗,我们替它取名叫“尾巴”,其实这种狗很聪明,很懂得察言观色,你臭着一张脸,它会很识相地躲得远远的不敢招惹你。 养了尾巴十几年,它曾经是我们家的开心果,后来媜子结了婚,就把它一起带过来了。可是媜子ㄤ讨厌狗,这一点让媜子很伤脑筋,不过,碍于老婆威势,媜子ㄤ是敢怒而不敢言。 后来我家小犬出生,视狗为仇人的媜子ㄤ,立刻要媜子把狗送走,说狗毛会害小孩过敏︵后来事实证明,就算没有狗,小犬一样过敏︶。 当然媜子ㄤ真的很抢不得,可是也怕将来万一孩子真的过敏,尾巴会背黑锅,下场可能会更可怜;于是乎,媜子便商请美丽、温柔、善良、又可爱的安琪帮忙照顾尾巴。 安琪这个人什么没有,就是对动物跟小孩特别有爱心。每次媜子忙着赶稿的时候她就去替媜子溜小孩,现在狗也一一话不说的替我接手去养,让媜子真是感动万分。 只是,跟我们感情一直很好、也很乖的尾巴,前阵子染上狗瘟过世了,当时安琪哭得稀里哗啦,媜子当时正在花莲玩,也是哭了一个晚上,但是幸好我不在家,不然见景伤情肯定服安琪抱头痛哭个没完没了。 尾巴过世了一个多月,媜子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对,突然有种想再养一条狗的冲动,向来是行动派的媜子立刻请安琪载着我们大街小巷去看狗狗。 其实,我最钟情的还是马尔济斯,它们优雅高贵、洁白可爱,只是白色的毛真的不大好整理,也容易发黄,几经考虑之下,还是决定要买一只现在很流行的红贵宾。但别把媜子看得那么肤浅,媜子喜欢它的原因不是因为它很红,而是因为它蠢蠢呆呆的样子很可爱。 跑了几家宠物店,不是狗大丑、就是太大只,要不然就是太责,直到进进某家宠物店,店家很大方的让我试抱狗狗,当下媜子就立刻认定了要买它。 因为被我抱在怀里,狗狗好乖好温驯喔,还睁着一双骨碌碌的无辜大眼睛看我,让媜子深深为它着迷不可自拔。 但事实证明,买狗跟谈恋爱一样,第一眼的印象绝对是错误的,当我把那只号称天下无敌霹雳超级乖的红贵宾带回家后,我才知道,这种狗其实不应该叫红贵宾,应该叫“红魔鬼”。 把红魔鬼带回家后,我替它取名“布瓜”(突然发现我们家净取怪名字),相处了三天以后才知道这种狗的恐怖。 首先,它的活动力惊人,每天在家里横冲直撞,活像发疯一样到处跑,好几次我家小犬都差点被它撞倒。但狗爱跑也就算了,最可怕的是:它超爱咬人。 布瓜的牙齿还是乳齿,小小颗的,看似可爱,但咬起人来包准你哭爹喊娘。而且布瓜咬人是那种挑一块皮肉咬,会让你身上多一块淤青的那种,有时候则是咬我们的手脚。至于行走中的双腿更是它的最爱,每走一步它就跟在旁边追着你的脚咬。 最讨厌的是,它很爱在家里大小便,不管地毯、地垫还是地板,只要它老大高兴就蹲下来拉一坨、撒一泡,才没来一个月,我家已经俨然变成狗窝了。 但是,狗狗真的很可爱,尤其是当你抱着它,它乖巧的蜷缩在你怀里,仰头用那双无辜眼睛看着你时,真是会爱死它。 不过,我家的狗规矩差,恐怕还要很长一段时间教育才能晋升有教养的家犬之列,希望有朝一日能替我们衔拖鞋、叼报纸啦……咦?我会不会想大多了? 呵呵,媜子榨完最后一滴脑浆,要昏迷去,希望新系列的开始,旧雨新知继续支持鼓励喔! 媜子闲嗑牙,我们下回再见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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