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于佳 > 公主旅行团 | 上页 下页


  话从詹姆斯的嘴里顺势出溜了出来,等他反应过来已经太晚了。双手举过头顶,他向爵爷深刻忏悔,“我说错话了,爵爷,您别介意!千万别介意!”爵爷要是来个大罢工,彻底甩手不干了,倒霉的可就是他了。

  爵爷的脸色依旧不见好转,詹姆斯赶紧把嘴皮子功夫全都使出来,无论如何也要安抚爵爷那颗容易受伤的心。

  “爵爷,您怎么是男妓呢?您哪有男妓长得帅?”这话……好像不太对哪!

  “不不不!我的意思是,你比男妓风流。”嗯?这话好像也不太对劲,再换一个。

  “爵爷,你怎么能跟男妓比呢?你还不如男妓……啊!”

  他话还未说完就换来爵爷一记重拳袭顶,害得詹姆斯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

  闭上眼睛,爵爷在心中倒数三声——三、二、一!所有伤自尊的念头彻底清场,挺起男人敦厚的肩膀,他的肩头挺着王子古堡的未来。临出门前,他邪恶地笑对詹姆斯,“不会说话就给我闭嘴,当好你的小小男仆吧!”

  詹姆斯诺诺地点着头尾随在他的身后,谁让人家是“子爵殿下”呢!

  一整个晚上,爵爷的眼睛就没落在餐盘里,就算今天的晚餐是一只死老鼠,只要味道别太腐朽,他都不会在意。

  眼珠子连续转了好几个小时,他疲惫地捏捏鼻子,希望紧绷的神经能得到片刻的舒缓,詹姆斯体贴地走上前来送过自己的肩膀让他靠,“爵爷,今天晚上的战果怎么样?”

  “有钱的小姐倒是发现了不少,不过暂时还没发觉谁有投资的头脑。”没有投资的大脑,够蠢也行,最好把大把大把的钞票直接送到他手边。

  “爵爷,你要是累了,我帮你看这些女人也行——你先告诉我,怎么看?”

  詹姆斯的话让爵爷差点吐血,老天爷是故意的吗?把他这么聪明的人跟这么笨的家伙安排在一起,存心折腾人嘛!

  “来参加旅行之前,我不是甩给你一叠时尚杂志吗?你到底有没有认真做功课?”资本不足就得后天恶补,爵爷受不了地瞪着詹姆斯。算了,他还是现场做辅导来得比较快,“看你右手边那位穿黑白礼服的小姐,看见了没有?”

  “参加晚宴穿什么黑白礼服啊?看上去好像上个世纪四十年代钻出来的人。”詹姆斯还是比较喜欢颜色鲜亮的衣服。

  爵爷凉凉地揭晓答案:“那是范思哲今年的新款。”一件衣服够王子古堡两个月的维护费用。

  他的声音不算大,詹姆斯的耳朵却没来由地一阵嚣叫。绕过“黑白丧服”,他把目光转向披着类似麻布衣服的女孩身上,“那这个呢?穿得像你跟我说的中国武侠小说中的丐帮弟子,她总该不是名门小姐了吧!”

  “拜托,你没看到她脖子上那颗钻石吗?比你眼珠子都大。”凭爵爷这些年对珠宝的研究,他可以肯定那绝对是钻石中的一等品。

  詹姆斯咽了一下口水,震惊得已经不能用震惊来形容了——现在的华人都这么富吗?他就不信了,再换个人,“那这个呢?这个总不像豪门出身了吧!”

  他指的那个胖丫头穿着玫红色的连衣裙,过于肥胖的身躯被布料勒得一圈圈的,的确不太像富贵人家的千金小姐。爵爷正要点头赞扬詹姆斯总算有一次看对了眼,恰在此时,那个胖丫头拿出一叠美金丢给侍应生当小费,爵爷远远望去,差不多有一百美金呢!

  出手如此阔绰,就算是个土财主也让他们眼前为之一亮啊!谁让他们穷呢!

  经过了几次深刻而惨痛的教训,詹姆斯学精了,看到走过来穿着紫色晚装的女孩,他极为肯定地点点头,“这位小姐一定很有钱。”

  “说说你的理由。”爵爷给自己拿了杯果酒,小憩片刻的他没留意走来的女孩。

  “她穿着丝质的衣服,一看就很有档次。那上面还有中国传统的绣花,在精品店里那样的绣花一小块比金子还贵,她穿了满身,还能没钱?”詹姆斯心想这回他总该猜对了吧!

  听詹姆斯的描述,爵爷总觉得这个女孩他很熟悉。只是这两天看了太多的女孩,他的脑子里全是红粉佳人的模样,反而弄得他记不起纯正的红色是何模样。

  “快看,快看,有钱小姐向我们走来了!”詹姆斯一个激动结结巴巴地叫起来,“有钱……钱……向我们走来了。”

  端着酒杯,爵爷来不及抬头已对上一双大紫绣花高跟鞋。

  是她,那个干净的钮祜禄氏家的女人。

  “嘿!”钮千禧向他招招手,她在他的眼里发现一丝惊愕,她把那自动自发地当成他的激动,“我找了你一个晚上,原来你躲在这里。”她以为像他这般高贵的王子应该不喜待在嘈杂的地方,结果在人群外面找了一圈,居然在人流的中间寻到了他。

  “你们认识?”詹姆斯心中扬起彩旗,太好了,他们离重振王子古堡又近了一步——幸好他跟着爵爷这么些年,能听懂汉语,也能说上几句,就是不会写汉字——爵爷说他这种状况在汉语中叫“文盲”。

  “哦,有过一面之缘。”爵爷微微点头,显然不想多说什么。

  只是一面之缘?钮千禧有点失落,不过她并不会因此退缩。从怀里拿出那块还带着体温的丝帕,她笑盈盈地将它递到他面前,“这个……送给你,只当是谢谢你上次帮我。”

  詹姆斯定睛望去,用标准的英语脱口而出——

  “好肥的一对鸟。”

  这回钮千禧可是听懂了,“扑哧”一声笑翻了天,她竖起大拇指招呼他:“好可爱的洋鬼子。”

  “什么是洋鬼子?”他用中文询问钮千禧,满脸挂着好奇。

  钮千禧没想到这金发碧眼的英国老外能听懂汉语,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向他解释“洋鬼子”这三个字所包含的民族情绪。

  见她为难,爵爷不动声色地接了过来:“就是外国帅哥的意思。”

  对中国古代文化颇有研究的爵爷一眼便认出丝帕上那对“肥鸟”是鸳鸯,至于鸳鸯所代表的含义……

  母亲就曾拥有过一条绣着鸳鸯的枕巾,那上面沾染得更多的却是她的泪水。

  他不喜欢鸳鸯,从小就不喜欢。

  仍是那副彬彬有礼的绅士面孔,爵爷礼貌地拒绝着钮千禧的心意:“上次帮到你纯属偶然,钮小姐不必挂在心上,这份厚礼我实在接受不起。”

  他明显的拒绝让钮千禧的笑容定格在脸上,然而她那强韧的爱慕之情却不肯轻易撤退,她兀自安慰自己:这个混血儿王子一定不懂中国人对鸳鸯的含义,所以才会拒绝接受,不介意!我一点也不介意!

  拉过他的手,钮千禧将那条丝帕硬塞进他的手里,“送给你了。”

  “Oh My God!”爵爷还没来得及缩回手,詹姆斯已经抢先呼叫上帝。在绅士的世界里,一位小姐强行拉过先生的手,这代表着什么?

  她是中国人,她一定不懂这意味着什么——爵爷这样告诉自己,可他却不能强行将礼物退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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