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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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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忍不住向后翻了几页纸,那上面记录的全是如何在外人面前装“财子”,如何在土财主面前显才学,如何将随礼的花费降到最低点,还有如何躲避官场朋友相约青楼的邀请等等等等。 当初见到他在街尾卖那幅《凤求凰》,她只当他是一时手头紧,如今看来他一直都很穷,完全没有当官的威风。 做官做到这份上,究竟是傲气还是傻气,连她也说不准。猛然间,她明白了过来,他之所以想当她的夫婿只是因为越族族长的身份在外人面前意味着无尽的财富。 真的如此吗?如果真的如此,他恐怕要失望了,他还不知道吧!即便整个越族富可敌国,她依然穷得请不起丫鬟随侍身旁。 等他知道真相,会不会想退婚?离歌突然觉得胸口像是堵住了什么东西,怎么会这样呢?她不是第一次失去未婚夫婿了,前两次她只是有些生气,并不觉得痛苦,这一次也该没什么不同才对。 反正她注定了一生为族人而活,本不该有幸福的权利。不该有的东西绝不该去奢望,否则只会自找痛苦罢了,娘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嘛I! 离歌默默地走进自己的殿宇,展开那幅破损后复又粘好的《凤求凰》。她不禁感叹:平芜不愧是中原三大才子之一,或许他不及钦九州的智谋,不比那赋秋的潇洒飘逸,但定有他的风采翩翩。工笔、心意皆让人感叹。 握着他的画卷,她喃喃自语:“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祭佳人兮,不在这东墙。将琴代语兮,聊写那衷肠。何日见许兮,慰我彷徨。原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不得于飞兮,使我这沦亡。” 当年司马相如借琴诉衷肠,终于见到了卓文君私奔相合,开酒肆结良缘,一曲凤求凰,一段“文君当垆腥如涤器”的千古佳话感动了多少人的心。 然后呢?然后司马相如欲娶茂陵女为妾,卓文君作《白头吟》打消了他的意念。这一生她要做多少首《白头吟》才能换来真正的“白头不相离”? 她——越离歌不想试也不屑去试。 平芜拖着虚软的脚步往县衙走去,午饭……准确地说是已时的那餐饭完全没吃饱,想到一直要等到申时才有第二餐饭可以吃,他觉得自己简直要眼冒金星了。 先去县衙蹭些点心填肚子再说吧!否则不等完成武后娘娘交代的任务,他直接就可以为皇“效命”了。 “王大人!” “平编修!”县官大人满面笑意地迎了上来,“恭喜!恭喜!能嫁给族长这样出色的女子,是您一生的福气啊!” 听到恭喜,平芜原本还挺开心,只是县官大人那声“嫁”让他的心中涌起阵阵不快。他身为男人,又是才子级别的有志之士,哪容尊严遭受这等摧残。“嫁娶本是双方之事,能嫁给我,也是她的福气。” 县官大人听的不是滋味,到底是下官,又不便反驳,只得找话来搪塞。“平编修怎么不多在离宫帮帮越族长的忙?这里的事就交给我好了,您放心地回去吧!” 平芜正色以对,“难道说帮族长的忙会比为武后娘娘效命还重要吗?”这里的人都怎么了,全都将她当成女皇般信奉着,她可没他们想象中的那么富奢,跟武后娘娘相比可是天壤之别。 县官大人也是越族人,容不得别人对族长不敬,“平编修,你从京里来对越州的民俗不太了解。在这里,越族族长的身份是至高无上的。她的才智、行为、决策决定着整个越族的兴衰,说句大不敬的话,在越族,她的身份与使命比皇上更尊贵。” 有这么夸张吗?平芜一路奋力考学进入翰林院做编修,他读的是圣贤书,吃的是皇家饭。这么多年,他早已习惯了按照皇上的指示做事,以皇令为尊。 不能忍受有人挑战自己长久以来树立的观念,他与县官大人抬起杠来,“我就看不出越离歌有何过人之处。” “你哪里知道?”王大人也不允许别人批评自己的偶像,“每任越族族长都要监守贫困,以族人的富裕为考量,只有全族人都富了,族长才能有自己的财产。光是这一点,这世上有几个人能做到?更别说还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了。” 什么?什么什么?他刚刚说什么? 平芜半块点心梗在喉中,几乎噎得喘不过气来。他猛灌茶水,点心没吃多少,水倒是喝了一肚子,这会儿可是彻底地饱了。 “王大人,麻烦你将刚才的话再重复一遍。”他相信自己的耳朵,但心不肯相信,这残忍的消息绝对能杀了他的耳朵。 县官人人不厌其烦地诉说着偶像的丰功伟绩,生怕漏掉一丝一毫。“我说越族族长每一位都甘于贫穷,都将族人的幸福驾驭在自己的人生之上,她们比活菩萨更加像菩萨。” 说起这些王大人就感慨连连,像一个快要进坟墓的老人害怕把回忆埋进土里似的。“就以离歌族长的母亲来说,当年越族遇上涝灾,她没日没夜地站在湖边组织族人抗击灾难,连自己的儿子病重都无法回家。后来,她惟一的儿子病逝.她甚至连最后一眼都没能见着。那以后没多久,她就以性格个合为由休掉了夫君,也就是离歌族长的父亲,从此后独自一人带着离歌族长居住。你说说看,你说说看,她多不容易啊!” 这女人不是有病嘛!平芜满肚子牢骚没处发,女人就是该在家中相夫教子,没事干揽下天大的责任做什么?就算世间人人夸你好,你自己就真的过得很好吗? 啊呸!一群疯子! 王大人哪里了解平芜的想法,他还一个劲地夸呢,“说起来,我也很敬佩平编修啊!” “哪里哪里!”他谦虚得一塌糊涂,心里暗自计较:我也就是才学比常人多了一些,人格比常人完美了一些,性格比常人随和了一些,风度比常人…… “一般人愿意做族长夫婿都是想借着越族族长的威望为自己谋利益,所以参选之人非大商人就是土财主,像您这样的清官也肯前去,怎能不叫人佩服!真是佩服啊!” 他没法风度翩翩,因为他已经被人惹火了。要不是误以为越族族长有着皇帝般的富有,他怎么会好死不死地跑去参选族长夫婿,更不会傻到把自己推进了火堆里尤不自觉。 他绝不能就这样死在越离歌的手上,他得赶紧找个机会脱身啊! 他的紧张不被王大人所察觉,人家再度昂起仰慕的眼神望向天外,仿佛那是神之所在。“我觉得这世上的统治者没有哪个能比离歌族长更伟大,她可以变卖所剩无几的家产去帮助越族贫穷的族民,自己宁可住在破得每三个月就会倒塌一次的离宫内,这足以显示她伟大的情操。” 平芜不自觉地抬高音量,“你说离宫平均每三个月就会倒塌一次?那上一次倒塌是什么时候?” 王大人摸着山羊胡子,认真地想了想,“大概两个半月以前吧!” 怎么会这样?他的黄金梦怎么会变成这样?他眼睁睁地看着一尊金菩萨在蹭掉表面那层金漆后变成了土胚子。世上哪有这种当权者,自己监守贫穷,坚决要让整个族人富裕起来。即便他日后有点儿小富,也要陪着她一起共苦不同甘吗?这未免也太残忍了吧? 更残忍的是他竟然要住在随时会倒的破屋内拿生命当赌注?他还年轻,还有大好的青春与才华等待施展,他怎能就这样陪上自己的小命。不行!说什么也不行。 “王大人,为了方便起见,你看我是不是重新搬回县衙居住,以方便为武后娘娘效命。”打着武后娘娘的招牌,王大人这点儿面子总是要给的。 只可惜在这里,越族族长的面子大过天,哪还会输给武后娘娘。王大人拢起山羊胡子,笑容可掬地告诉他:“越族有族规,未婚夫婿必须在离宫住满三个月以接受族长和各位族人的考察、监督,这三个月内你不准外出,不准借故在外留宿,否则视为无视族规,轻则跪宗庙,重……” 不用说了,平芜提起手掌打断他的话,怎么个重法他不想知道,反正迟早逃不过一个死字,他惟有想办法自救。 如果……如果可以早些帮武后娘娘找到快乐,她老人家一开心升他做户部尚书,他再借着升官之名打道回京从此再不踏进越州半步,可不就彻底逃离她越离歌的魔爪了吗! 好!就打定这个主意了。 “离歌!离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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