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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嘻!”金莲凤眼一眨,挥挥手绢儿,纤手一指。“我从那儿出来的呀!”

  后……后门?

  天啊,那里什么时候有个后门来着?怎么没人告诉她?害她还吃吃地爬梯子和爬树。花巧儿简直懊恼到极点。

  “你怎么没告诉我有个后门?”

  金莲一脸无辜的模样。“你不知道吗?我还以为你喜欢爬墙哩!”

  谁喜欢爬墙啊?这笨婢,花巧儿气得瞪大眼睛,转身就走。

  “姑小姐,你要去哪儿?姑小姐……”金莲跟在背后大喊。

  “别跟来,我要四处走走。”

  那怎么行?这宝贝姑娘若有半点差池,她也只能拿命去赔了。

  “等等我,姑小姐,你等等我呀——”她赶紧追上前去。

  一连下了几天雪,市集的小贩们也休市了好些天,好不容易今大天气终于放晴,大伙儿赶紧努力吆喝做生意,而好些天没有出门的妇人们,也趁这机会好好地大肆采购,以防下一回豪雪的侵袭。

  因此,此时此刻,市集上人来人往相当热闹。

  花巧儿流连其中,简直乐不思蜀。

  “好有趣,好多人喔!”她灵眸四处溜转,笑得眉儿都弯了。

  “小姐,等等我,等等我呀!”金莲一直十分有气质,走路都是小碎步哩,哪里跟得上她那“豪迈”的步伐。

  谁要等她,跟不上来最好,她已经受够她了。花巧儿小嘴一噘,一双耳朵只专注在热闹的市集里。

  “小姑娘,里面请。咱们店里菜色齐全,保证你吃得赞不绝口,津津有味。”店小二眼色好,一看到这打扮贵气的小姑娘,赶忙大肆吆喝着。

  花巧儿从没来过这种地方,觉得有趣,心念一转,立刻进了门。

  才一踏入,便听到一道爽朗的笑声,直觉得往声音的源头望去——

  哗!好俊美的男人。

  瞧他面如冠玉、剑眉朗目,一身华贵的紫衫,将他矜贵的气质衬托得淋漓尽致,让人目不转睛,舍不得移转视线。

  花巧儿原以为两个侄子花刚和花武已经算是男人中的极品,够英俊挺拔的了,想不到这个男人更加养眼。

  一时也忘了金莲教导的女人的矜持,她立刻快乐地飞奔向俊哥儿而去。

  背后,苦命的丫鬟金莲也气喘吁吁地跟着。

  “姑小姐,等等——”她的声音已经快给喊哑了啦!

  “哈哈哈——”辜琰司心情十分快意地畅笑着。

  有道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他现在的心情正是如此。

  坐在他面前的一男一女——夜鹰和他的妻子夏砚宁,还真是稀客中的稀客。

  说起他和夜鹰认识的过程,还真是不打不相识。

  想他这天下第一山庄、御风山庄的少主人,可说是走路有风,打一个喷嚏,整个江湖都要伤寒了。

  他自认英俊潇洒,气度不凡,再加上武功盖世,自诩无人能敌,所以所有人都不放在眼底。

  有一回在路上,有个人挡了他的路,他随意一拨,原想将他推走,孰料对方竟是个有武功底子的人,一向骄傲的他看不惯,决定给对方一个教训。

  怎么也没想到对方的武功竟然那么高强,在他大意轻敌之下,仅两招就败阵了下来。

  两招耶!

  这是多么大的屈辱!辜琰司简直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失败纪录,于是下令追查对方的底细。

  想不到原以为只是个路人甲的男人,竟然会是打败天下第一高手的好手。但当辜琰司想再进一步了解对方之际,想不到他偏偏又选择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行业——山贼!

  没错,就是山贼耶!

  而那个率性妄为的男人正是夜鹰。

  辜琰司当场瞠直了眼,虽然身为御风山庄的少庄主,可以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他凡事还是多少得受束缚,因此对于夜鹰那种目空一切、恣意任性的作为,简直钦佩兼羡慕极了。

  心情开怀之馀,也愿意纡尊降贵地交他这个朋友。

  谁知道夜鹰竟然不屑他,让他大为光火……不,让他更是大为欣赏。

  这样有个性的朋友实在难得,辜琰司激赏之馀,更加想要亲近。

  他对夜鹰的好,简直到了掏心掏肺的地步。

  前一阵子甚至为夜鹰,不惜动出了御风山庄在官场上所有的影响力,帮助他的老丈人夏中修上京面圣,禀明自己所受的冤屈。

  幸好夏中修的形象也十分清廉正直,才能得到皇上的认同,不但让他复了职,还升了他的官,成为巡抚大人;当然夜鹰之所以能那么顺利地娶到美娇娘,他也功不可没;还有,在夜鹰试炼他的“燎原火花”期间,他甚至还要接受夜鹰寨里所有弟兄的炮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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