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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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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九先是讶异主子居然脸红了,回过神,对林琳弯腰行礼后也追了出去。 林琳很是意外,没想到寿王是这么纯情的一个人,不过当她低头看着自己手中的黑鞭,决定还是再观察观察吧。 冯九跟着主子走到中庭,又跟着主子停下脚步,而后不解地轻唤一声,“王爷?” 岳翡脸色微红,气息有些凌乱。从小生长在皇宫中,又是唯一的皇弟,对他献媚的女子多得是,不过可能是因为小时候被宫女、嬷嬷龄待过,他对这些前仆后继的女人并没有太多好感。只是知慕少艾,他又怎么可能没想过自己未来妻子的模样,不过前两次订亲都没有好结果,第三次订亲更是成了一场笑话,他也绝了这份心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每看到林琳灿烂的笑容,他就无法控制内心的慌乱。“她……笑了,是喜欢吗?” 可怜的岳翡没讨过女孩子欢心,只听着冯九从皇兄那里学来的手段照着做,前几天他送了几把宝剑、匕首,她都是一脸错愕,他本来还在疑惑冯九的法子行不行,这次送鞭子,她却笑了?那就代表她喜欢鞭子一类的软武? 冯九用力地点头,双眼也亮晶晶的,“一定是的,奴才见林姑娘笑得像朵花似的,林姑娘一定是喜欢的。” 冯十依旧稳稳地站在岳翡的后方,默默地看着冯九作死,他一点也不想提醒主子跟冯九这个笨蛋,他们是不是忘记林姑娘的家世背景跟皇后是天差地别? 当朝皇后可是大将军的女儿,从小就舞刀弄剑的,极喜欢收集兵器,皇上送武器给皇后那是讨她欢心,但林姑娘可是清贵文官的女儿,送刀、送剑,还不如送本书。 不过这些都不关他的事,他什么都不知道,他眼观鼻、鼻观心,就连耳边传来明天再送把软剑的瞎主意,他仍旧当作没听见。 *** 隔天,等岳翡再来的时候,在他送上礼物之前,林琳先递了一本书给他。“这是《闲阳杂记》,我比较喜欢这样的东西。”她还是决定把话说清楚,不然那些上好的武器送到她手里,也是白白浪费而已。 身处古代,女性的自由也是有极限的,再加上古代出行并没有那么方便,她根本没机会去见见其他地方的风景。 她知道自己所处的古代跟她记忆中的古代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只是朝代名称都不一样了,也不知道历史到底从哪里就转弯了,依照她自己的推测,大丰朝不论是科技的进步还是民生的便利,都和明代颇为相似。 历史总是会有诡异的契合之处,她翻过史书,曾经最出名的唐朝诗人都以不同的面貌、不同的名字出现,相同的是流芳百世的诗词而已。 她最喜欢看游记,一方面是她曾经住过自由的世界,另一方面,是她在那自由的世界也没见过这些地方的风景,所以只能藉着这些游记,幻想着自己也许有一天能够走遍天下。 谈到游记她的眼神就熠熠生辉,眼底充满着向往,岳翡定定地看了她一眼后,才把目光落在手里的杂记上,“你喜欢游记,是想学那些太学的学子去游学吗?” “嗯,你不觉得天下这么大,能看、能听、能走、能画的地方太多了吗?你看这本书的作者,他曾经到大漠看过日落,而且他一路上经过的所有地方,都有其独特的美。” 她超喜欢《闲阳杂记》的作者闲阳居士,他撰写的游记不多,但是每一本读起来都那么引人入胜,书本上勾勒的风景诱惑看书的人恨不得能亲眼见识。 闲阳居士?岳翡在她没注意的时候撇撇嘴。 “你想去看大漠?那里很苦,什么都没有。”所以某人去的时候,三不五时寄信回来烦皇兄,一路上要人、要钱,既然要出去走,又要舒服,麻烦死了。 林琳眨眨妩媚的大眼,好奇地盯着他,“你去过吗?” 岳翡在朝野中一向是很神秘的,他不参与朝政,十六岁之前都住在宫里,十六岁之后才出宫建了一座王府,只是当初还没有娶妻,所以没办法正式封王,直到今年才封了寿王。 “嗯,去过。”因为某人赖在那里不肯回来,没办法,只好他去“带”对方回来,那位某人就是前任国师。 前任国师退位后,简直退化成三岁孩子一样,任性得令人发指,听到哪里有好吃的、好玩的,不管不顾就要去,还拖累别人。 “那你还去过什么地方?我只待过京城跟益州,我小时候住在益州的大兴城,你知道那里吗?”以前在乡下也很好玩,大兴城并不是一个太繁华热闹的地方,唯一好玩的便是四周天然的美景。 “很多地方,去过大漠、江南,也去过草原。” 那些地方都是他随着老顽童前国师一起去的,想到那些记忆,他的表情不自觉有点僵硬,那可不是什么好时光,那个老家伙吃要吃最好、睡要睡最好、坐要坐最好,既然这样,又何必出游? 重点是,就算他讲话再难听,那死老头总是当作没听到,不给他吃好、过好,他就能当街躺在地上打滚,他被他无赖的行径气得差点没吐血。 而且那个死老头居然还有脸写什么游记,自称是闲阳居士!屁!不要脸的老家伙,那几份游记都是跟他一起去的上上一任状元代笔的,结果成名的却是什么鬼闲阳居士!什么玩意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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