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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他从来不会为了个女人驻足停留,尽管有不少女人想用眼泪、身体、财富……

  用尽各种方式留住他,都得到他一律公平的对待,因为他知道自己绝对不会因为有那些女人的陪伴而满足,也不会因为有雄厚的资产做后盾而得意,他知道自己可以更强、更完美、更富有、更受人尊重。

  他知道这一路走来伤害不少人,多年的历练造就他的无情,面对那些女人的眼泪,他也曾经闪过一丝不忍与疼惜,然而一次、两次……他几乎忘记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失去了感觉,这种不忍是会麻痹的,毕竟,就连像他这样曾被狠狠伤过,不但失去未来、失去挚爱、失去骨肉的人都能勇敢站起来,他相信,她们可以的。

  “难得回台湾一趟,打算去哪里走走吗?”

  “我没那么闲。”戴楚晔皱眉,“后天就要去加拿大开会研习,明天回中部看看,根本没有时间休息。”

  中部?嗯,他怀念起那个雨前毛尖。

  “回去看那个邵贞希?”

  戴楚晔没说话。他的确是会回去找贞希,但朱主任那双带着威胁警告的双眼实在让他不想承认。

  “你知道世界上有一种东西,是财富永远无法超越的吗?”

  “……”

  “是‘历史’。”朱成廷继续说:“人家是书香世家,闻的墨水味都比你吃的饭还多,你就算再怎么努力,也是满身铜臭味,癞蛤蟆戴上皇冠也还是青蛙。”

  窒了窒,他不自觉地握紧双拳。“我们只是朋友,我从来没有想那么多。”

  “这样最好,她就算再怎么不像,也是千金小姐,而你,就算再怎么有钱,你的骨子里还是个穷小子,”他挑眉,继续补充,“他们那种书香世家,很重视门第的。”

  跟在朱成廷身边一阵子,也多少听过他从前的传闻,据说他还是穷学生时,喜欢上当时的校长千金——同样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据说两人后来进展到互许终生的地步,但那年代因为门第也背景的关系,最后校长千金选择了另一个家世背景都略胜他一筹的同学,也奠定他自此以后愤世嫉俗的个性。

  “现在和从前不同了。”戴楚晔忍不住反驳。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相信你不懂。”

  由于朱成廷下午还有课,吃完饭后,他自行招了计程车先行离去,临走前,他丢下一句话。

  “别忘了你发过的誓。”

  别忘了你发过的誓。

  戴楚晔已在加拿大工作几天,系主任的话却仍时不时在他脑海中回荡。

  他发的誓……他自己说过的话怎么会忘记?

  当年,他在贞希面前轻松地一语带过,其实多年来,他都将自己发过的誓言深深烙印在心中——他不会再被女人迷惑,不会再爱上任何人。

  那贞希呢?

  不,对他来说,她不是他的女人,她是他最重视、最了解他们、最珍贵的朋友,他把仅存的一点柔情,全部寄托在贞希——他最珍惜的朋友身上。

  唯独她,他不想失去、不想利用、不想背叛……

  他只想好好珍惜她。

  被他看上的女人注定要被他背叛,那他永远也不会爱上贞希。

  可是,心中这一股莫名的不快又是什么?明明几天前才碰过面,他很想她,很想见她,甚至只要她一开口,他愿意为了她,放下加拿大的工作回台湾,只要她愿意开口的话。

  但他知道,贞希绝对不会对他这么说的。

  戴楚晔苦笑。他是不是违背了自己的誓言?他始终无法成为一个绝情绝义的混蛋,因为他有贞希。

  这样可以吗?贞希只是朋友,不是他的情人,他会对情人无情,但绝对不会背叛朋友。

  离开饭店后,他迫不及待拿出手机,想也不想就拨了一通电话。

  “我想见你。”

  “想见我?”

  邵贞希一愣,想起他上次也曾那么说。

  “那你可得先开两个小时的车程到机场,再从魁北克飞到香港转机,我想转机的时候应该不多不少得等个六个钟头吧!你可以先去睡个觉或是吃个饭,等你到台湾,大概是明天凌晨,那时候我在睡觉,你可以在我家楼下便利商店等我,等我醒了马上就去找你。”

  如此大费周章,让她想起上一回——

  只因为他的一句“想见你”,她不知道是哪要筋不对,居然连夜打包行李,咻的一声跑上飞机跑去加拿大找他。

  等她被加拿大的天寒地冻冷得脑筋清醒过来后,这才大骂自己是蠢蛋,但没时间给她懊悔,因为当楚晔出现在她面前时,他一见到她,也不顾身旁都是长官同事就立刻上前给她一个拥抱,当时才庆幸自己来对了。因为他不敢相信她真的来了,马上抱起她左亲右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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