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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


  他四十岁,他的生命已走了一半,属于他的上午该已过去,他现在谱的,不正是下午的歌曲?他现在把握的岂不是下午的时光?下午的旋律,该是最合适的。

  他很开心,能替歌曲想到合适、贴切又美丽的名字实在是愉快的事,这象征着一切顺利,是不?

  正待开始写,房门响了。

  “我能进来吗?”以玫伸头进来。

  “进来吧!”莫恕微笑。

  他的微笑是很动人的,也许因为很少笑,总是冷着脸,当他笑时,格外动人。

  “在做什么?”以玫轻盈的走了进来。

  她脸上没有化妆,非常清楚。身上穿著洗白了的牛仔裤、T恤、根朴素。

  “填词。”他说。

  “填词?你不是只作曲吗?”她很意外。

  “心有所感,尝试一下。”他说。

  “能自己作曲、作词,那会方便好多。”她点头。

  “我不会填很多词,因为我不是个感触很多的人。”他摇摇头。

  “什么感触?”她眼睛好亮。

  “自己。”他简洁的。

  她想一想,笑了,她懂得他的感触。“叫什么歌名?”她问。

  “下午的旋律。”他淡淡说。

  “很好啊!很清新,至少不鸳鸯蝴蝶。”她说。

  “你唱。”他望住她,深深、定定的。

  “我唱。”她眨一眨眼,立刻点头。“我会唱得好,一定的,因为这首歌有一半属于我。“

  他不置可否的扔下了笔,立即站起来。“你来练歌?”他突然转开话题。

  “不——我到夜总会去,顺便过来看看你。”她说。

  “这个时候去夜总会?”他也意外。

  “我辞职了。”她淡淡的。

  “哦——”他拉长了声音,有些不能置信。

  她不是一直向往名成利就?她不是不择手段的往上爬?她不是永远要抓住任何的机会?

  “以后我不再唱夜总会了。”她说得十分肯定,十分真诚。“灌唱片或者有机会上上电视。”

  “这样——岂不和你的原意有违?”他说。

  “人是会改变的,尤其一个女孩,当她得到一样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她可以放弃其他的。”

  他想一想,握住她的手。“你令我非常意外!看外表,你绝对不是这样的人。”

  “我以前的确不是这样的人。”她很坦白。“我很虚荣,很——不顾一切,是你令我改变。”

  “我并不要求你为我改变。”他正色说。

  “我自己愿意,也希望这么做。”她也凝望他。

  他摇摇头,再摇摇头。“以玫,我不希望以后你后悔。”他说。

  “如果我不这么做,我才会后悔。”她肯定的。

  他望着她,好久、好久,然后笑了笑。

  “你是很好的女孩。”他说得很严肃。

  她的眼眶一下子红了,她很感动。

  “你能这样说,即使——假的,我也再无遗憾。”她说,声音里有浓重的鼻音。

  “我不会说假话,相信我。”他拉她来身边。

  “我知道,我知道,可是——我并不是好女孩。”她的眼泪终于掉下来。

  “你好与不好该由我来说。”他轻拍她的背脊,温柔的安慰她。

  “不,不,以前我做过许多错事,我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我喜欢钱,我——我——”

  “不必说了,你可以不告诉我。”他阻止她,不忍心再听下去。“那毕竟是过去的事。”

  “不,我一定要告诉你,然后我的良心才会平安。”她吸吸鼻子。“我曾经——和一些有钱人来往,有一个你曾经见到过,我要他们的钱,当然,我得——付出代价,我——曾陪他们去外埠旅行,也曾跟他们短暂同居,那只是——单纯的交易,我现在很后悔,我——我——”

  第八章

  “以玫——”他动情的拥她入怀。“不要再说了,无论以前你做过什么,我全不计较,我不是顽固的要追究过往的人,谁没过去呢?我们别再提了。”

  “那你——”她含泪的仰望他。

  “我喜欢你,无论如何也喜欢你。”他凝视她。

  那个野猫般的女孩,终于变成一只温柔的兔子。

  “喜欢?”她眼光一闪。

  他低头吻一吻她脸上的泪,轻轻的,却慎重的说:“我以前从不说过这个字,即使对雅竹,”停一停,他说:“我爱你!”

  “莫恕——”他紧紧的拥抱住他。

  他爱她,上帝,这是世界上最美、最动人的音乐。他爱她。

  好久、好久,他们才从温馨中醒来,她离开他的怀抱站起了。

  “你再写‘下午的旋律’,我去替你煮咖啡。”她安详、满足的微笑。

  “别走。”他拉着她不放手。“你不觉得,这首歌词该由我们共同去完成?””

  “你写我唱,这样会更完美些。”她掉脱他的手,转身走出去。

  望着她消失在门后面的背影,他久久回不了神。

  感情是这么奇怪的一件事,从互相的敌视、水火不容到今天的相爱,简直不真实得像作梦。

  可是一开始他们就互相吸引了呢?是吗。

  他重新拿起笔来,却再也写不出一个字。

  一会儿,他吸到咖啡的香气,以玫托着小托盘,笑吟吟的走进来。

  “一定写不出了,是不是?”她洞悉一切的。“灵感被我赶跑了。”

  “晚上再写。”他不置可否。“我从来不喜欢勉强自己工作,我喜欢顺乎自然。”

  “艺术家脾气,标准的。”她笑。

  “艺术是什么呢?”他摇头。“我学的是艺术,但写的曲子却不是,也许可以攀得上艺术边缘,但一流行就被人说通俗,只有娱乐性没有艺术性,我实在怀疑,到底什么是艺术?”

  “一句话惹出这么多牢骚?”她还是笑。

  “不是牢骚,真话。”他叹息。“我有个朋友是写作的,颇有一点名气,但他写的文章或故事被人称为流行小说,他为这事心中不平了很久,什么是流行小说?又什么是文艺小说?又什么是文学?分别到底在哪里?因为所谓流行小说看的人多?没有留传下去的价值?然而所谓的文学看的人少,又有什么用?人家都不爱看了,价值又在哪里?又有什么值得自夸的?这就和我们的艺术、通俗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不懂这些事,我是个俗气的人。”她坦白、老实的说。“我心目中是被大多数人接受的就是好,就是有价值,否则自己一小撮人认为好却不被一般人接受,那么好得旷古绝今

  又有屁用?人们不接受嘛!”

  “你很会安慰人。”他笑起来。

  “我说的是真话。”她正色。“不是我会安慰人,而是真话,本身有力量。”

  “如果我是作家,这句话该写进文章,让更多的人看到。”他笑。

  “我能不能说你很会恭维人?”她眼波流转。

  “我们在互相标榜。”他拍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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