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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你们乱开玩笑!”她只能跺跺脚这么说。脑也涨得通红。

  从来设试过这种情形,她一直习惯被开玩笑,男的。女的她都不介意。只是这个毕群是陌生人,但——却又令她有特别的感受。

  真的!他这陌生人为什么会令她有特别的感受呢?

  好在音乐再起,她跟毕群走进舞池。要命的是,居然是一曲慢得不能再慢的四步。

  跳舞时,他却目不转睛的凝视她,令她浑身不自在。

  “你——可不可以不要这样望着我?”她是稚气的。

  “我觉得你好特别。”他说。

  “我特别?你才奇怪呢!又不认识,坐在我旁边惹得我尴尬,很——莫名其妙的!”她小声叫。

  “我想认识你。”他直率的。

  “不稀奇。有些男生专门不带女伴参加舞会,目的就是想在舞会中看女生,认识新女生!”她皱皱鼻子。

  “别女生、男生的讲,”他笑起来,很浅很浅的笑,也不过是牵动一下唇角。“你念高中?”

  “高三,明年考大学。”她扬一扬头。她不容许别人看不起高中生。“你也不过是杨盛姐姐的同学,大三而已!”

  “但是我是服完兵役才念大学的!”他说:“我今年已经二十三岁了?”

  “二十三,这么老?”她叫起来。惹来四周不少视线。

  “别叫,别叫,”他压低了声音,好像在哄小孩子一样。“二十三岁不算老,不过比起你的十七岁,我算是老大哥了!”

  “我还设满十七岁,别把我说老了!”她扮个可爱的鬼脸。“我不喜欢老!”

  “没有人能永远年轻的,”他轻叹一声。“我也曾有过十七岁,那也不过好像昨日的事。”

  “好像很伤心似的,十七岁时你失恋了?”她问得天真。

  他没有回答。过了一阵子,他问:

  “等会儿你的司机会来接你?”

  “不是我的司机,是爸爸的,”她摇头。“我叫他别来,一定有人送我回去的,预定好了时间,我玩得不会开心、畅快!”

  “那么——”他犹豫一秒钟。“我送你回去!”

  “你?”她指着他的鼻尖——啊! 他有着很挺的鼻子,下面是似乎很有感情很会说话的丰满的唇。“我又不认识你,为什么要你送?”

  “怕我把你拐去卖了?”他眼中带有笑意。

  “那也不是,我只是——我们不熟,这不大好!”她说。

  “我不是自我介绍过了?”他不放松。

  “还是不好,张健他们会笑我的!”她还是摇头。

  “你想想,心里愿不愿意我送?如果愿意,怕什么别人笑呢?”他目不转睛的。

  他不是很漂亮的男孩,却很性格,很吸引人,尤其那令人惊心动魄的眼光。最特别的是,他才二十三岁,眉宇之间像有了风霜,有了沧桑,有了疲倦一样。

  他的脸看来有些矛盾。

  “也对!”她想一想。“等一下才告诉你,要不要你送。”

  “等一会儿或现在应该没有不同,”他说:“而且——你知道吗?我骑脚踏车来的!”

  “啊——”她有些惊喜。“怎么会?我没看见?”

  “我寄在巷口的小店里,”他说:“一辆深蓝色的脚踏车,我擦得很亮,很配你的白衣服!”

  “好吧!”她终于点头。“你很奇怪、很特别,没有人用脚踏车送女孩子回家,我要试试!”

  “不讲自己是女生了。”他笑。

  “你的脑筋怎么不用来记功课?专记人家讲的话?”她瞪着他。

  “我没有记人家的,只记往你说的!”他深深定定的凝视她。

  她的心一下子乱了,乱得——令她自己也莫名其妙! 他是陌生人啊!

  那次的舞会果然是毕群送卓尔回家。

  不过他不是个多话的人,一路骑着脚踏车一路沉默着,看到她家门口。坐在前面双手扶着手把的她很窘,她的活泼开朗令她胜以忍受沉默,但他是个陌生人,她不敢随便开口说话。

  她有点后悔让他送,她只是好奇有男生用脚踏车来送女生回家的吗?

  不过——她倒享受了深夜中马路上的安宁、静谧,昏暗的街道上;孤独的一辆脚踏车上戴着两个人,那感觉是很美很美的。只是;他们一直沉默,直到她家门口,他也只不过深深的看她一眼,说声再见,转身就跳上脚踏车,如飞而去。

  卓尔回到学校被张淑惠、杨盛他们笑了一星期,硬说那冷漠古怪的毕群是她男朋友。男朋友?她稚气的笑,回家的路上一句话也没说过呢1

  卓尔已决心把这个人忘记,他是一个陌生人,直到今天都是,除了他的名字,她对他一无所知,她没有理由记往他。虽然——他给她带来奇异的感觉!

  目前最重要的是,她要考大学,不论哪一间,只要是在台北附近,可以通车上学的她都高兴,她不想往校寄宿,她喜欢在家里陪爸妈和弟弟。

  她是个十分重视家庭的女孩子!

  当然,高三的女学生大家都拼了老命在读书,考大学不是开玩笑的,谁都削尖了脑袋,换了副度数加深的近视眼镜,大学啊!影响一生的前途!

  周夫放假;她很乖,很安心的在家温习功课。不是常有舞会的,卓尔也不是每一次都肯去,她要看情形,在她心目中,没有比老大学更重要的事!

  直到吃完晚餐,她放下了书本,拿起圣经走出大门。家人都知道她是去附近的教会参加青年团契的,这是她的习惯,她是个虔诚而热心的基督徒,每年暑假地还去台北县的一些小乡镇主持小学生的主日学呢

  走出巷子,她下意识的看到了一个倚墙而立的黑衣人,昏暗的灯光下,那人的站姿很怪,好像站僵了一样,又好像亘古以来他就站在那儿,经过了风吹雨打日晒,已经变成了化石。

  只看一眼她就继续走,她知道世界上是有很多怪人的,那人喜欢倚在那儿变化石,就由着他吧!只要他不伤害人,不妨碍人,没有谁会管他。

  只是——她突然觉得那人好面熟,她忍不住回头再望一眼,啊!怎么是他?!毕群。

  “是你!?”她意外的停步。“你在这儿做什么?”

  “我没有事做,就走来这儿,也——没有目的,”他冷漠的说。眼光却停在她脸上。“站一站我也许就走了!”

  “哦! 原来是这样,”她笑起来。“你慢慢站吧,我走了,我赶的时间!”

  “卓尔——”他低沉唱哑的声音拉住她。“你去教堂?”

  “是啊!参加青年团契。”

  “我能——一起去吗?”他问。

  “当然,为什么不?”她开心的。“教堂的门为每一个想进去的人开着!”

  可是我不是教徒!”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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