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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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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思索了一阵。 “还是不说吧! 我不想你认为我好高骛远。”他微笑。 “既然知道好高骛远就要改过,我最讨厌贪心的人,真的。”他加重语气。 “你要我改,我改就是,”他轻轻的握住她的手,很自然的。“说不定我也只是和你一样,一幢在海边的木造小屋,一条大狼狗,一辆由两个人骑的脚踏车,一个吉他,不过还加一样,我的提琴。因为我答应过你,若干年后我要再拉给你听!” “学人家的!”她出个鬼脸。“喂,坐在这儿真是好舒服,很——心旷神怡!” “因为这儿没有世俗的烦恼,能令我们忘忧。”他反复的仔细看着她的手。 “能住在这种地方也不错。”她四周望望。 “不是人人喜欢这种地方,”他摇头。“要思想层次高的、感性重的、不俗气的人才懂得欣赏。” “你是在夸自己吗?”她笑起来。 “我是俗人,我在说你!”他指指她手心。“卓尔,你知道吗?你有艺术天分,你若走这条路,会很出名。” “你懂得着手相?”她睁大眼睛。“可是我念国际贸易的,和艺术完全无关。” “急什么科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天分,你有这天分,你要记往这句话!”他是认真的。 “难道我以后去唱歌、跳舞、演电影!”她大笑起来。“我爸爸一定把我杀了!” “是!你们那种家庭绝对不容许这样的事发生,我明白,”他又看她的手掌。“你的感情线——并不专一。” “什么意思?”她怪叫起来。 “你——心里会想很多,你不只一个男朋友,你的感懂可以说乱。” “你在吓我。是不是?”她盯着他。 “不过——”他透一口气。“最后你会嫁一个非常好的丈夫,会一生富贵,从一而终!” “你根本胡扯,我不信你说的!”她把手掌抽回来。“我自己知道,我是个很专一的人!” “还痴心呢!是不是?”他望着她似笑非笑。“相信我,刚才我说的是真话,会很灵的!” “我相信你是活神仙。”她白他一眼。“你怎么不看着自己呢?” “我看过了,我很了解自己,”他点点头。“我命中注定是个流浪飘泊之人。” “怎么会?!”她心中有些不安。这么说——他们俩之间的感情岂不——没有希望? 他耸耸肩。没有言语。 “毕群,你能告诉我,你心中到底有什么事?”她问。 “我——很羡慕你的家。”他又是这句话。“也很喜欢。” “你可以常去,如果我家令你心里舒服的话。”她真心地说。 “我可以常去,但那——毕竟只是你的家!”他叹息。 她眼中掠过一抹疑惑。忽然间,四周的景色仿佛变暗了。只剩下纵横交错的阡陌,向更远处伸展着。 再回学校,百合花的攻势停了,像送花时一样的突然就停了。 “恐怕永远找不出这个傻人了!”卓尔对刘芸说。 “傻人?你不以为他是另有计划?”刘艺不以为然。 无论是停止攻势或另有计划都好,卓尔从来没把这件事认真的放在心上。感情上她也不贪心,有毕群已经够了,何必再惹麻烦?她要证明给毕群看,他说她手相中感情很乱是错的;她绝对专一。 空堂的时候,卓尔决定去图书馆看点书,刘芸另有事,说好了迟些时候去找她。于是卓尔独自先去,很幸运的,她找到两个很好的位置,而且相连。 她坐下来,把一部分书放在隔壁的椅子上,她觉得理所当然,不懂霸位的人根本不算是学生。 她做一些会计方面的功课。 她愈来愈发觉,她对数字方面的天分并不高,所有的一切全靠后天努力。或者毕群说得对,她的天分是艺术方面的。艺术——也不必唱歌、跳舞演电影、电视,她可以画画,她一直画得不错,不是吗?或者——啊!她可以写小说,她的文笔不错,又爱幻想,脑子里总有好多稀奇古怪的念头。写小说当作家,这也是艺术啊! 想得入神,几乎忘了来图书馆的目的,直到旁边响起了一个颇温文的男孩子声音。“我可以暂时坐一坐吗?”男孩子很礼貌地问。 “暂时可以,不过——”她抬起头,呆楞一下,是韦成烈?怎么会是他?“不过刘芸来了你得让!” “一定!”他拿开椅子上的书,坐下来。她四周望一望,还有不少空位啊1他为什么一定要坐这儿?这儿风水好? 她看他一眼,忍住了想讲的话。他也正好看她,眼中笑意盎然。 “你——可记得我?”韦成烈问。有一丝儿可以察觉到的不自然。 “你?!你是谁?!我见过你吗?”她颇感意外。“我是觉得你有点脸熟,那大概因为你是我们的助教!”。“不是现在,再想远一点,七八年前,你那时还在念小学。”他的笑意扩展到嘴角。 “小学?!”她觉得不可思议。“你不会是我小学同学吧?我又没留过级,我才十八岁多一点!” “当然不是同班,我知道你没留过,韦薇也是今年考大学,她进了政大念新闻。”他说。 “韦薇!”卓尔的眼睛亮起来。“小学时我最好的同学韦薇?!和我坐在一起的?” “是她。我是她哥哥韦成烈。”他自我介绍。 “啊一一难怪我觉得脸熟,我真是以前见过你,”她好兴奋。“那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我记得我们念小学五年级时你已经高二,好神气的样子,看见我们这些小丫头爱理不理的。” “现在小丫头已经长大了,还做了我的学生,”韦成烈眼睛笑得弯弯的,非常可爱的模样儿。“我知道你认不出我,但是你的名字特别,我一下就认出你了,主要的是你和小时候没有什么分别,愈来愈漂亮就是!” “真好,真是好,韦薇现在怎样?”她开心地问。 “她每天叫我带一朵百合花给你,她说你只要见到百合,就一定会想起她,”成烈笑。“但送了那么久,你一点反应都没有,只好罢休。” “原来百合花是你放的!”她恍然。原来所谓的百合花攻势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 “是我代韦薇放的,不能混为一谈,”他立刻更正。“我不想让毕群误会。” “你认识毕群?”她眨眨眼睛。 毕群仿佛在校园里很有名气似的,不是吗?人人提起他都知道。 “我和他在中学是同学,比他高两班,我知道他。我也好几次看见你们一起回台北。”他笑。 但是——笑容里仿佛有些什么。 “那又怕什么误会?你是我的老朋友,是韦薇的哥哥啊1 我还在流鼻涕的就认识你的?”她说。 “你小时候不流鼻涕,好干净,好斯文,又整天穿一身白,谁都喜欢你。”他说。 谁都喜欢她?这个“谁”字代表哪些人?也包括他? “我已不怎么记得小时候了,”她愉快的笑着。重见故人,怎能不开心呢?“不过我对白色很执著,穿别的颜色我是不肯出大门的。” “伯父、伯母好吗?”他忽然问。 “你也见过他们吗?”她又意外。 “记不记得?有一次你在我们家玩,不小心撞到鼻子,流了一身鼻血,你吓得直哭,是我送你回家的!”他指着她说。他一一仿佛对以前记得好清楚。 “不怎么记得咯!”她娇嗔的笑。“我的脑子用来记功课,记我不怎么灵光的数学数字,我对以前的一切印象不深。但韦薇和你是记得的!” “为什么记得我们?”他亮晶晶的眼睛停在她脸上。 “韦薇是我好朋友,而你——”她的脸有些发红。出了个鬼脑,说:“你是神气的大哥哥,那时好羡慕你1” “羡慕?或仰慕?”他半开玩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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