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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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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 “啊,那个,林森……”惊讶语气里带着一点笑意的男声。 “林、林大哥,你你你怎么在收拾乐器?”结结巴巴的女声。 “林森大哥!你这是在做什么?”惊慌低叫。 “如果你不想练习了,那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一阵收拾东西的悉悉索索声之后,随着一声落扣的声音,脚步声起,向章令敏这边的方向传来…… 当章令敏想到那人是往自己这个方向走来,而自己肯定会被撞见“旁听”的事实时,想要毫无痕迹地退走已然来不及,才心慌意乱了一秒,便撞入一双深咖啡色的瞳眸里…… 慌乱的黑眸与微微惊讶的深咖啡色眼眸,在这一刻,毫无心理准备地、牢牢地,被对方攫住。 那一刻,可能短暂得只有一秒,但那留下的印象,却像把尖刀,干净俐落的一扎就将心口穿透。于是,一秒,便定格成永久。 不知道从哪个方向吹过来的风,将她的长发掠起,飘向他,拂扫过他的衣领,这一点微小的动静,终于将两人从四目相对的错愕里给解放出来。 那拥有一双奇特深咖啡眸色的男孩,微微垂下他的眼,看向她的发。 几乎是同时地发现两人站得有些太近了,才会近到四目相对会如此错愕;才会近到她的发,可以拂上他的衣领——于是两人同时向后退了一步距离。 因为这个充满默契的动作,两人的目光又对上了。眼中意味难明,分明是因为彼此不识,却又像是能理解对方心思到透澈,于是一时心绪有些凌乱了。 只是,陌生人啊。两人都微微蹙眉。 也没有相识的必要。两人心底理所当然地想道。 然后,男孩身后终于追过来的人,打破了这奇异一刻的心意相通—— “林森!” “林大哥!” “林森大哥!你不要走!” 当三人转过墙角,追上男孩时,章令敏再无留恋地转身即走,没再给那男孩一记眼神。毕竟不认识,也就没有点头打招呼的必要。 她的脑袋还一片混沌,为着自己是一只梦游蝶还是一锅正在蒸煮的黄粱还头大着呢,再无心思去理会其它,包括去认识一些她“命中”从来不曾认识过的人。 在理清一切之前,还是让命运不要有更多的偏差了吧! 这个因为声音太萌,而引起她做出“旁听”坏事的男孩,既已满足了好奇心,就不用再挂怀了吧。 这个叫林森的男孩,有着一副超迷人嗓音的男孩,不过是一张见过之后,转头就要忘掉的脸谱,不会在生命中留下任何痕迹。 章令敏很快走开,没有注意身后那些人因为看到她而抓着男孩追问着“啊!是章令敏!她怎么会在这里?”、“那个乖乖女怎么会来这边?”、“林森大哥,你认识那个大小姐吗?”之类的谈话。 章令敏没听到别人在谈论着她,她只是转头就走,一直走,朝记忆中教室的方向走去,一边准备遗忘这些不须记忆的名字与脸谱。 那张脸,忘了……其实根本没看清他长怎样,只记得有一双好看的眼。 那声音,忘了……如此惜字如金,想铭记也难吧。 那名字,忘了……她总是不太记得住人名,就如同记不住脸一般。 所以这个叫林森的男孩,她会很快忘掉……吧? 不过,这个名字,为什么愈来愈觉得……有点耳熟? §第二章 我相信三百篇诗 反复述说着的也就只是 年少时没能说出的 那一个字 席慕蓉《我的信仰》节选 *** 是林森哪…… 章令敏在深更半夜突然醒来,明明已经熟睡,然而睁开眼时、坐起身时,却没有一点恍惚,像是之前四个小时的沉睡,不过是闭眼养神一瞬间的事罢了,所以才能睁眼得那般清醒。 她记起来了这个名字,就在她打算忘掉之时。 这个林森…… 不就是周又铃用了半辈子青春苦追到手,又亲手抛弃的那个男子? 那个,被所有认识周又铃的人都为之同情不已的男人。虽然乍看之下,周又铃的情路无比坎坷,才会苦追了一个男人十二年,地球都绕了好几圈了,也没让那人动心半点。 所以大家都猜,那男子绝非因为终于爱上周又铃,所以娶她。更可能的是在她的死缠烂打下,终于举白旗投降…… 忍不住捂着额头,轻叹了口气。 怎么会,这么早就遇见他了呢? 这个男子,应该是在她上大学之后,才第一次见面的。 他大她一岁,可是,她上大一时,他已经是大三了。因为他高中只读了两年,就跳级上大学,以着各项优异的成绩,被保送到全国最顶尖的大学,他本身获得了太多国际级竞赛的荣誉,以至于,就算他生来寡言少语,仍然是校园内人人皆忍不住要谈上一谈的大人物。一举一动,备受关注。 说来,她,算是林森与周又铃相识的桥梁吧。 如果不是她考上了T大,周又铃就不会跑来T大参加新生舞会,然后遇见了林森,从此对林森一见钟情,没几天便向全天下宣告—— 这个男人她一定要追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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