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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


  “又怎样?”从不生气不代表不会生气,他想怎样?

  “台湾国语溜出来了。”他笑。

  呀!对哦,一生气就管不住台湾国语。所以她从不生气,真夭寿,被他发现了。

  “喂!你真的没感觉?”不甘心又开口问。

  “我抱你不是吗?这叫没感觉?”他发现自己并不介意她长发披散在他胸膛上的感觉。

  “我是说第一次——”

  “你们人类进化得太慢怪得了谁?我们狼族并没有这种弄脏床单的困扰。别想耍赖不洗,这件床单归你负责。”

  呴!他只在意他的鬼床单,一点也不了解她纯纯小女人的心思。她对她的初次计划很久了,也幻想过某个激情的夜晚过后,欣赏到枕边男人狂喜又忏悔的表情。

  结果她得到了什么?一件归她洗的床单!

  可——恶——透——了!

  实在不甘心,一口气硬是梗在胸口。见他又要睡了,她用力推他。

  “喂!”

  他警告的瞄她一眼,不排除把她踢到床下以得回安眠的权利。

  “那你至少告诉我,你跟我上床,是不是为了找回记忆,利用我而已?”

  他不理她。

  默认!

  真是太、太、太过分了!死人!

  她用力躺平,将弹簧床压得上下震动,然后再大大翻个身,发出吵死人的声响,背对他,并用力拉过被子独占,卷成银丝卷,连被角也不留给他。

  许久许久以后,他才开口:“不是。”

  以为她睡了,不料她咯咯笑的滚向他怀中,大方的分送被子,咕哝的以困意声道:“我就知道我的魅力不得了——”

  星罗本欲推开她,但一触及她沉静的睡脸,不知怎地,也就由她了。

  床都给她上了,还抗拒什么。

  他总要习惯的。

  即使他从不预期与她走到这一步。

  季曼曼用力盯着星罗光裸的右肩,在那儿,有一枚银白星形印子。这死人,居然不肯招认,害她有时会怀疑他到底是不是“星”。原来他的烙印不在手上,而在肩上。

  这使得她终于想起来,元旭日的烈火剑藏在手心,而白逢朗的霁月弓收在胸口,想来印记地点自是不同,那么星罗的鞭子放在右肩,印记理所当然该是在这儿了,她居然一时没想通,以为该在手上才是。

  这个——算不算是与他上床唯一的收获啊?如果不这么想,她会觉得自己失身得没半点成就感耶。

  瞧,幻想过的初夜画面不仅没上演,还被指控企图弄脏床单——哇咧!有没有天理啊?可是毕竟民情不同,她也只有认了,谁叫她什么人不好献身,偏给了这一匹狼。早知道的话,八百年前就送给初恋兼初吻情人的高中学长不就好了?不过那个学长是个大书呆兼古板道德家,居然被她吻了后立即差人上门提亲,吓得她哪还敢有进一步的勾引,连夜包袱款款转学上台北,以防成为一枚可怜兮兮的未成年小媳妇。

  比起朱水恋对男人品味的偏执,她这人比较不龟毛,顶多把花花公子、自命酷、邪、佞、坏、恶、冷、霸之类的男人一律列为低等生物不予理会。她没有清纯保守的小处女情结,只不过一直送不出去初夜也绝非她的错。

  她比花花公子还有原则一点。

  何解?也就是说,花化公子游戏人间尝遍各色胭脂,可不代表他爱那些女人才去亲近。事实上他们是不屑的,偏又没格的去玩弄他所不屑的女人。而她个人就有原则多了。

  如果她瞧不起成日发情的禽兽,又怎么可能因为自身不能克制之需求,就去与禽兽睡觉咧?难以置信不是?但那些视女人为无物又爱当种马的男人偏偏执意没品,教她怎么放心去与那种AIDS的高危险群苟合?

  做人要有品味一点,激情要享,生命也要顾。她最受不了那些个装模作样的男人了,偏偏时下正流行,所以满街爬的都是这种货色,教她好生困扰。有些男人更被言情小说毒傻了,以为女人就爱受非人的折磨才能享受到被爱的乐趣,然后蠢货就更多了!难怪台湾的男人都得去找外籍新娘,自找的喽。

  星罗不只瞧不起女人,甚至也瞧不起男人,她怀疑这家伙看谁上眼过。但他有个优点,就是懒得去招惹他看不顺眼的人,不近女色,也没有朋友。

  跟他上床不必怕带回纪念品——不对!还是有可能带回纪念品,也就是——小娃娃。

  她连忙戳他。

  “喂!我不会生出一名狼人吧?就那种半人半兽、每到月圆还表演一下变身以娱世大的那种狼人。”

  星罗不悦的瞄着她的手指。她立即收回手,但仍等着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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