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席绢 > 福星驾到 | 上页 下页


  俊男美女约会的画面看起来美极了,简直像是偶像剧活生生在现实生活中上演。即使这里是一间会员制的高档法式餐厅,仍然不免招惹来周遭用餐人们似有若无的关注眼光。或许不见得每个人都知道高元,或者,听说过高元大名的人不见得知道此刻坐在这里的这个俊男就是高元;大家纯粹本着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的心态,忍不住多看他们一眼罢了。秀色可餐嘛,多下饭啊。

  不过,在众多悄悄围观着这对男女的人里,却有两道灼灼目光自从发现了高元之后,便再也没有挪开过,眼睛眨也不眨一下,简直像是想一口将人给吞下占为己有。

  “怎么?你认识他?”钱芷韵努力忍受着因为体内灵魂激烈震荡而造成的耳鸣不适,在心底对那抹名叫王紫云的鬼魂发问。

  ——他是高元!——王紫云的声音发颤,像是兴奋到无法自已。

  “你认得那个男人?”其实钱芷韵当然知道那是高元,但很明智的没有表现出来。

  ——我要嫁给那个男人!那个男人是我的!——王紫云大声叫道。

  钱芷韵几乎差点伸手捂住双耳,她觉得两只耳朵里都是轰然巨雷声,震得她完全丧失听觉,她怀疑那只鬼魂再这样激动下去,她就要聋了。

  “你冷静一点!”

  钱芷韵的劝告王紫云半点也没有听进去,径自大叫:

  ——以你的家世,有没有办法勾搭上他?有没有可能嫁给他?——

  “怎么可能?我家只是中小企业,而且家族里一堆乱七八糟的事,高家怎么可能看得上!”

  ——你真没用!亏你还是富家千金出身!——

  “咦?!”钱芷韵的目光看向与高元同桌用餐的那名女性,发现竟是认识的人,不由得一怔,低呼了声。

  ——那女人是谁?你认识她吗?她是不是正在跟高元交往?!——

  “她……她叫叶知耘,我跟她的堂姊是同一所高中的校友。她的家世比我好,父母都是学者,是叶氏家族的分支,清与贵都沾上了;如果她是高元的女朋友,倒是一点也不奇怪;想嫁进高家,就得是她这样的出身……”说到这里,语气不免带出一点自伤自怜。

  在钱芷韵自伤自怜的片刻时间里,她并不知道挤塞在她身体里的那抹鬼魂,正快速与她的守护灵暗暗交流,并很快得到了答案。于是,王紫云再度出声时,就是斩钉截铁的命令口气——

  ——钱芷韵,你要帮我取得叶知耘的身体。这是我放过你的唯一机会,你必须尽快帮我做到——

  钱芷韵听到王紫云这个命令之后,整个头皮发麻,心脏紧缩!虽然她不否认在自己心底最幽微的地方,不无引导这抹鬼魂去对别人产生兴趣的恶意;但,当这个鬼魂真的被说动了,打算放过她另找身体去抢夺,她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不由得涌起了犯罪的罪恶心虚感……

  然而,就算觉得犯了罪,就算良心不安,就算对叶知耘充满了抱歉,可是——

  “好……我,尽量。”

  ——不是尽量,是一定要做到!——

  “……好的,一定做到。”遥望着不远处那对璧人,钱芷韵喃喃应允。

  §第二章

  叶知耘虽然在自家公司挂了一个总经理特助的职衔,但那也不过是拿出来好看,又方便公司合法节税罢了,她一星期能去公司一回都嫌多。倒也不是说她就真的每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她的日子其实安排得很充实。

  每周六周日两天,她都会到乐器行附设的音乐教室去教钢琴以及小提琴;平常除了跑健身房跳有氧以及练瑜珈之外,还不时报名各式烹饪班以及才艺班来充实自己。当然,固定的身体美容保养以及参加由一些性情文静的名媛们所举办的读书会也是不可或缺的。

  一个人再享受孤独,都不该自外于人群,将自己孤立。她向来希望自己可以像个富贵闲人那样活着,也一直朝那个方向努力;到目前为止,她觉得自己将生活安排得还不错,至少她个人还算满意,如果相亲结果顺利的话,那么未来十年的日子是值得期待的安逸太平。至于……当她慢慢年老色衰之后,再也绑不住丈夫置外室的心思之类的事,就先且让她躲闲个几年,再来细细思索该用什么态度面对吧!现在还不急,年华正好的现在,不愿想那么远的以后。她满意现在的生活,并希望可以一直这样过下去。

  给两位小朋友上完了今日的钢琴课,送走了学生之后,她整理好教室下楼,原本打算去附近某间知名咖啡厅享用一份下午茶的,却被一楼的门市小姐拉着直聊,半点没有放人走的意思。只因门市小姐坚持要跟她分享这几天数次“巧遇”某名运动型健美帅哥从她面前路过的心得体验,好不容易抓到一个人可倾诉,怎么可以轻易放过。所以,就听她滔滔不绝道:“你知道的,我一直只迷那种皮肤白皙、体格瘦高、永远西装革履打扮的花样美男子,对于那种穿运动服的、皮肤黑不溜丢的、像是永远都在流臭汗的高大健硕男人,我是一点好感也没有。毕竟,你知道的,他们看起来真的跟那些在工地里一身灰扑扑干着粗活的工人没什么两样。”

  “嗯哼。”叶知耘礼貌的应和着门市小姐的闲谈,状似很认真在听取她的话,但其实已经悄悄看了好几次手表,心中默默将“享受一份悠开下午茶时光”的念头从今天的行程里划去。

  “可是!叶小姐你相信我,那个人真的很特别、很不一样。他是第一个让我觉得他很帅的黑马王子!是生平唯一能让我不会嫌弃他皮肤黑的男人!由此可见,他有多么多么特别对吧?你也知道,我是那种‘皮肤不白的一律是丑八怪’的忠实信徒。像你皮肤白得像日光灯,我第一次看到你就惊为天人,觉得你真是美若天仙!真是羡慕死我了!”身为一个资深门市小姐,不仅要怎么懂得去发现生活中种种值得八卦的事来打发无聊时光,更要精通随时随地恭维赞美别人的技能,才能让每一个被她抓住聊天的人不会无情的弃她而去,拒绝陪她打发时间。门市小姐觉得自己在这些方面做得挺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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