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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朱丽儿很满意她目前的生活,因为她可以把时间花在自己最喜欢的事情——写作上。

  她是个小说家,而且是唯美派的。虽然她天马行空的幻想力远远超出她写作的速度,但勉强还算是拥有一样糊口的本事——强调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好保住她身为母亲的一点点尊严。她时常面对着一大片落地玻璃窗,面对着稿纸胡思乱想了一下午,却仍然写不出一行字。

  在其他同行老早改用电脑写作时,她这个“仿古”的小女人,只有在他人的取笑声中,努力地发出小小声的抗议:“以我写作的速度,使用电脑无疑是浪费电力。”

  “老妈,你最大的优点,就是很有自知之明。”最常取笑她的人,首推她的女儿朱千喜,一点儿都不懂得“敝帚自珍”的道理。

  “千喜,你太护短了,你妈是不长进!”毒舌派第二号是同行秋必娜。相对于朱丽儿以“拖稿女王”闻名于千象出版社,秋必娜则被尊为“快手”,平均两个月献出一本书,又很懂得捕捉善变读者的口味,口袋自然麦克麦克。

  “要是每个写小说的人都像你‘朱九华’,我们这些画封面的画家上哪儿混口安稳饭吃?”说话慢条斯理的毒舌派第三号叫徐巧盈,人长得宛如她画的封面美女那么唯美浪漫,连骂人也同样有气质的不带脏字。

  根据少数几位好友(损友)的统计,朱丽儿的所作所为,到目前为止,唯一可以算是跟得上流行的,就是替自己取了一个笔名:朱九华。

  朱千喜一向勇于发表意见:“朱九华这名字太老气横秋了,跟你写的书不搭嘛!说不定,当初你若拿我的名字‘朱千喜’去当笔名,销售量会突飞猛进。”

  “千喜说得好!”秋必娜自信她人如其名,够亮眼出色,所以不屑取笔名,结果她的成果也一如她所希望的那样。“朱丽儿,朱丽儿,这名字跟你的风格比较贴切啊,你根本不需要取笔名!何必多此一举呢?”

  “朱丽儿这名字,听起来太孩子气,我喜欢人家觉得我成熟稳重,如山岳九华一样,可以依靠……”朱丽儿小声的解释着。

  噗哧!千喜很不给面子的大笑出声:“拜托你,老妈,要说笑话娱乐大家也捡点别的,请你不要残害民族幼苗。”

  徐巧盈含笑附和:“就是说嘛!不小心把千喜给‘笑死了’,你上哪儿再找一个男人生出这样美丽出众的女儿?”

  这是大伙儿心中共同的疑惑,她们不止一次的或明示或暗探的想套出“那个男人”究竟是谁,但始终没有人成功。

  朱丽儿十七岁给人弄大了肚子,十八岁生下小千喜,十九岁再度复学念五专,同一年开始提笔写作。同样十九岁,她少了可以理直气壮花父母钱的勇气,有千喜绑着又无法外出打工.只有选择投入自己最熟悉的小说世界。她希望人世间的爱情都圆满如意、了无缺憾,千万别跟她一样啊!

  端看朱丽儿的外型。教人打破头也无法相信,她竟有勇气搞“未成年怀孕”的那一套把戏。不像嘛,要形容朱丽儿的长相,只需一句话:一尊放大的古典洋娃娃。时髦流行的套装穿在她身上,只让人觉得不伦不类。

  她永远记得,当年的“他”总是以温柔的声音低喃唤她“白瓷娃娃”。他喜欢牵着她的小手逛街,为她挑选着符合她清灵气质的飘逸洋装,以及典雅的发饰、坠链。她总是乖顺的任由他装扮,一颗心沉浸在蜜海中;直到父母下班回家前,才脱下那一身贵气的服饰,换回契合公务员家庭气息的棉布洋装。

  她的父母都是明星国中的老师,父亲已升为教务主任,两人夫唱妇随,日子美满,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孩子,在婚后第五年,夫妻俩领养了一名女娃,因为他们说这样便很快能带来子嗣。但这一等便是十多年,直到朱秀曼报考高中的那年春天,丽儿才姗姗来迟的降生朱家,刚好赶上父亲做四十五岁生日。

  老来得女,疼惜自不在话下,但丽儿的童年依然是孤独的。她念小学时,大姊便已嫁人生子去了;等她到了青春期,老迈的父母又怎能了解她的少女心事呢?在这种情形下,她偷偷的谈起恋爱来了。

  一直到现在丽儿也只记得他的好,忘了他的恶意失踪。

  即便东窗事发,再也掩饰不住她凸起的肚腹当时,她也是咬紧牙关,不管老父如何咆哮,抽下腰间的皮带威胁着要“打”出实情,也不理会自发老母抱着她哭泣哀求,她怎么样也不肯透露出“他”的名和姓,她僵直着身子,跪坐在父母面前,没有丝毫表情,也没有任何反应。

  教她该说什么呢?他早走了,且走得好远好远,存心让她追不上的。这教他如何负责呢?如果他肯负责,他也不会如同泡沫一般突然失踪,任她流干了泪也找不回他。

  别问她为什么这么傻?你们都没瞧见他那一双盈满爱意的眼眸有多动人:你们自然也感受不到他对她百般的呵护有多醉人!虽然他有点“贵公子”的傲性,在她面前收敛得不着痕迹。他是真心爱恋她的,她深信。虽然最后,他选择背叛了她。

  终于,她的沉默引来老父更大的怒火。“把孩子拿掉:立刻拿掉!”

  她的心震了一下,不假思索的说:“我会去死。”

  父亲崩溃的掩面哭嚎,他抱住她哭了起来。“为什么不听话?孩子生下来,你这一生怎么办?”

  她无言以对,她不知道该怎么说清楚她内心的感受。如果,把孩子拿悼是对的,那不就等于证明她的爱情是错误的?她纯洁无私的奉献也是可耻的?不,不,不要!她不愿亲手抹煞她的受,她的奉献。

  最后,父母让步了,带着大腹便便的她,离开熟悉的生活圈,搬到郊区小镇.买下一幢近街的四层楼房。房子很宽敞,一家人住在顶楼,余下三层楼则分别出租,以收租金渡日。

  在千喜上小学的前一年,父母双双弃世,这时她才知晓,房子是以她的名义买下的,是为了保障他们这个单纯又没能力的笨女儿,下半辈子不至于饿死。她一直是个没用的人。朱丽儿始终确信这一点。

  千喜对阿公阿妈没什么印象,她唯一记得的是,阿公临终前曾紧紧拉住她的手,叮嘱说:“好好照顾你妈妈,答应我。”

  千喜本能的点头答应,但小小年纪的她无法理解阿公的意思,不是应该妈妈照顾她才对吗?

  事后证明,她的妈妈不仅是个教人头疼的女儿,更是一个不可靠的妈妈。

  像今天,千喜气冲冲的拿着邮局簿子冲进和室——同时也是丽儿的书房,大声质问:“妈,家里只剩下一万元家用,你知不知道?”

  朱丽儿收回云游窗外的目光,困惑地朝女儿看了一眼,然后粲然一笑:“你放学啦!千喜,我都不知道这么晚了,夏日的阳光总是驻足不去……”

  “老妈!”千喜真想摇醒她的责任感。“今天星期六,我读半天,放学后到同学家比赛玩电脑游戏,我赢了五百元,我早上出门前有跟你说一声。你呢!你中午有没有记得吃饭?一整天又写了几个字?”她噼哩啪啦一口气说完。

  “千喜,你是怎么搞的?十五岁的孩子像个管家婆似的。”丽儿笑道,镇静自若得像个没事人。“我忘了今天是星期六了,当然,我中午有吃,我泡了一壶花茶,配上你大姨拿来的饼干,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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