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谢上薰 > 抱着元宝私奔 | 上页 下页


  “四小姐就四小姐嘛!你别当她的面叫她……”

  “‘死’小姐就比较好听吗?”她的反驳快如风。

  元宝的生母薛姣是金家的三姨娘,自从生下香火子金富国之后,身分已是不同凡响,在元配去世后,去年终于被扶正,条件是答应不干涉金乞儿讨年轻小姑娘作妾。

  金乞儿原本还挺犹豫的,但禁不起她威胁要带着儿子去死,再加上性喜幼齿小妾,最后仍是屈服。金乞儿生性吝啬,常常纳妾是他唯一的“奢侈”行径,但绝不是浪费,因为他每次都大张旗鼓,让亲友,商家,女婿们回来“进贡”一番。

  “才几步路,快去快回呀!”

  元宝像赶苍蝇似的赶人,巧云只好怀着忐忑的心去了。谁都知道,把四小姐和五小姐放在一块,那场面绝对说不上祥和。

  金家财大气粗,又不缺地方住人,干什么一定要闺女们住在同一个园子里?“三个女人胜过一群鸭”,不怕吵翻天吗?这道理再浅显不过,两个字:省钱。

  同住一个园子,只需两名仆妇和两名粗使丫头便可以做完所有的粗活,若是七位小姐住七个小院子,该要浪费多少人力和米粮?而每位小姐身边都有一位贴身丫头,那是指定名额,经金乞儿批准,由账房支领月俸;至于若要多增一名丫头在房里服侍,那份月薪则由那位小姐的亲娘自个儿用私房钱支付,金乞儿一概不认账,并且严格把关。至于吵不吵翻天?他一位老爷又不进“招才院”,尽管装聋作哑便是。

  而小姐们的大家闺秀养成教育呢?除了每逢三、六、九日,规定未满十五岁的姑娘到书房念书〈如今则由金富国的老师一同教导〉,其它日子,由年纪居长的姨娘们督促做女红,学烹调等等。

  金家是出了名的美女窝,求亲者众,即使金乞儿的“嫌贫爱富”同样永垂不朽,但是,仍旧不怕找不到一掷千金〈对岳父〉的女婿,正因为金家小姐不但谨遵三从四德,而且每个人都有一样特别突出、值得夸耀的专长。大姊金照银擅于理财;老二金翡翠是女诗人;老三金玉环人称琴娘;老四金明珠封为织女;老六金迎钏专攻易牙妙技;老七金满钗预备朝“针神”之迈进。

  唯一的例外,是老五金元宝。

  她是意外之中的意外,连金乞儿都不得不认栽,只因为从小“教错”了。

  提到这点,不能不说一说元宝对金明珠的复杂心结。如果金明珠不要比她早出生一个月,如果她比金明珠早一天钻出娘胎,真的,早一天都好,或许,整个情劫就会完全改观,她也不会是今天这么副模样的金元宝了。

  话说当年金家众妻妾努力的生,想生出一位金家太子,谁知生的都是千金,生到第四个金明珠,金乞儿当真火大了,扬言再生女儿就送人当童养媳,他不再养女儿了!

  那时,即将临盆的薛姣已心生警惕,怕生下的又是女儿,到时候女儿命苦不打紧,更严重的是,她察觉生下女儿的小妾们到后来都逃不了深闺冷落的命运,金乞儿正好趁此机会再纳新宠。所以,她很机警的先一步与娘家的兄嫂商议好对策,准备偷龙转凤。

  临盆时,果然是是个女娃,薛家嫂子已买妥一男婴来偷换,谁知薛姣竟临时变卦,她太喜欢刚出生的女婴,因为她和自己长得十分相像,简直是一见投缘。

  但为了母女日后的前程,薛姣暂时忍耐,将女婴交给嫂子带到乡下扶养,怀里抱着偷买来的男婴接受家人的祝福和嫉妒,但除了请满月酒当天让男婴公开亮相之外,薛姣以一连串的迷这说法杜绝旁人亲近她的“儿子”,连金乞儿都不例外。

  金乞儿这一生最爱的就是黄澄澄的金块、金元宝,理所当然,他为刚出世的宝贝“儿子”取名:金元宝!

  孩子满周岁时,薛姣以身体不适为由,抱着男婴回娘家一住三个月,重回夫家时抱着的是自己亲生、穿著男童服饰、货真价实的金元宝。一直过了十二年,薛姣终于如愿生下香火子金富国,才公开这个秘密,让元宝恢女儿身,但起步已晚,过了适合缠足的年龄,元宝的一双天足使她在婚姻市场上一开始就注定会输,没有一个好家世的青年才俊愿娶一个大脚新娘。

  俗话说“勤能补拙”,先天条件已经差,假使能够在妇德、妇工上头多费点心思学习,好歹培养一项值得宣扬的专才,或许还有一线希望。但不知是元宝天生资质太差,还是薛姣欺疚心理下的纵容,她什么都学,却是什么都不精。

  元宝的个性乐观又现实,不知多愁善感是啥滋味,姊妹们若取笑她一双天足,她除了找机会连本带利的修理她们一顿之外,可不会羡慕人家的三寸公莲,她亲眼见过几位姊妹在缠足时所吃的苦头,以及缠足之后受到的限制。

  外面的天地多辽阔,一双天足才方便嘛!

  但是,她无法谅解金明珠的提早出世,使她没有选择权的落入不同的生命轨道。

  对所有错待她、使她感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她潜意识的会加以清算。

  以“千羊之皮,不及一狐之腋”来比喻金明珠的织布天才,一点也不为过,她所织出来的绫罗绸缎之轻柔明丽,正是那所谓的“一狐之腋”,她被封为杭州第一织女,身价不同凡响,苏杭一带的丝织业者莫不卯足全力要迎娶这一颗价值连城的明珠。

  金乞儿很清楚这个女儿的不平凡,所以开价很,高已回绝了三家织纺,等最识货的买主出现。

  而今元宝知道,这位“散财女婿”终于现身,九成九老爹会应允,有好戏可看了,她忍不住要一睹为快。

  金明珠在丫头香儿的扶持下姗姗走来。

  元宝一见就有气,“故意向我炫耀她的三寸金莲似的,不让丫头扶着就不会走路啦?作怪!”她娘亲和至交默婵也是金莲一双,不照样行走如云。

  彷佛要和元宝的形象作一个明显的对比似的,金明珠的一举一动均十分地女性化,完完全全符合社会规范下的大家闺秀模样。就因为太标准化了,反而缺少个人色彩,元宝于是奉送她一个外号:石头明珠。“几日不见,你的脚是扭伤还是烫到,走路都要人扶?”元宝啧啧有声,以同情的口吻说:“保重点,如今你可是爹的贵重资产之一,全杭州的贵公子欲求的‘贤妻’最佳人选。谁娶了你,这辈子吃穿都不愁。”

  明珠骄矜的端坐如仪,不动膝,不摇裙。

  “一个人有可取之处,自然是仰慕者有之,嫉恨者也有之,除了心平气和之外,只有安慰自己至少胜过‘滞销品’多多。”她轻声细语,连牙齿都未露出,骂起人来却是刀刀见血。

  元宝一向皮厚,给人损两句无关痛痒。事实上,生在女儿国,上无兄长可撒娇,父亲又是认钱不认女儿,金家的女千金们个个有一套自保之道,纵使生得是百媚千娇,连只蚂蚁都踩不死,却没一个好欺负的。

  “呵!‘天不言自高,地不言自厚’,一个人着是不晓得虚怀若谷的道理,迟早会受人鄙弃,对姑娘家而言尤是。”元宝出口成章,亳不犹疑,显然姊妹之间时常有机会“训练口才”,反应快得很。

  “不必你猫哭耗子假慈悲,有空嚼舌根,不妨多烦恼一下你的下半生,有道是:

  才子配佳人,瘸驴对破磨。”明珠面不改色,眼睛都不眨。

  元宝却得意起来,嘻嘻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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