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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天不知、地不知、你不知、我不知,我只好扮演起考古者,一铲铲、一锹锹,顶着烈阳,在你的身上挖掘真心。

  笨笨累了,在睡前“二姐,你可不可以帮我把这些句子用罗马拼音写出来?我看不懂中文。”他用恳求的眼光看她。

  “好啦、好啦!”从小他就是用那对眼睛把他们兄妹吃死死,让他们宠他宠得无天无理,现在又来这招,就算工作有多忙,她还能说不吗?“难怪人家笨笨喊你文盲,好啦,我今晚赶夜工,把这些弄出来。”

  “大姐……”他头一转,绍华就知道他要说啥。

  “我知道,二姐帮你拼音,我来念诗句,这么老了,还念这些年轻人的心声,还真难为情。”

  拿起书,她逐字读出,虽然腔调刻板,缺少抑扬顿挫,但是一句句带着浓厚感情的诗句听进谷绍钟耳里,都是甜蜜。

  她爱他,一定是!这个肯定,让谷绍钟的心充实。

  第九章

  一次次翻读辛穗留下来的诗句,一遍遍思索,他和她的过往一点一滴回到他脑中。

  最先被记起来的是那个喝醉酒的夜,他们唱歌、跳舞,拉着他的手,她不浮旋转。

  她说:“你看、你看,我是陀螺,我在你手中旋转,转转转……天空变成紫色,大地变成红色。我晕了,因为你在拨弄……”

  他笑说:“你不是陀螺,你是我的笨笨,一转就变得更笨更笨。”

  他又想起,他老爱拿她的笨作文章。

  东西吃不多是她太笨;走路不看路,撞上他后背,是她太笨;拿着柴可夫斯基画像喊贝多芬,是她太笨:送她满桌子化妆品,一张脸却画不出精致,还是她太笨……然,她笨得让他好喜欢。

  接着,他想起他门唯-一次的吵架,想起他捧在她的脸,脸上净是班驳的她轻声问:“我在你心里是什么?”

  当时不明白,现在清楚了,即便忘记凯琳、忘记她的背叛,潜意识里,伤害仍在。

  从小,他没有要不到手的东西,功课、体能、长相无一不好,他一直是师长同学眼中的明星,不追求友谊,友谊就主动追着他跑,要朋友、要女人。他从没花过一分脑筋。

  而凯琳是他生活中的意外,她漂亮、难追,她骄矜高雅,直觉地,他认定地和自己是同属于一种人,首次,他花心血精神努力对待女人。

  终于,在半年的努力之后,他追求到她,并准备和她进入婚姻。没想到,她会在结婚前夕和别人上床。

  他的爱情伤了他尊贵的骄傲,伤了他被高高维护的自尊。

  于是,他怀疑爱情、排斥爱情、拒绝爱情,他宁可把辛穗摆在朋友在线,对她真心、对她好,也不愿意让自己明了,他对她的感觉叫作爱。

  再清醒,事过境迁。对凯琳的热忱消退,爱没了、感觉淡了,她的背叛对他已经不再具有意义,他甚至怀疑起自己对凯琳的感觉真的叫爱?为什么和他对辛穗的感觉不一样?

  他总是对她说,他们是“朋友”,这些话实在伤她太深……悔不当初!不该将自己的情绪放在她身上,她那么笨,怎么会听得懂他真正意思。

  辛穗?心碎!他实在无法喜欢这个名字,一听就觉得不舒服,还是笨笨叫起来顺口顺耳。

  他怎会对她的名字有意见?心碎、心碎……她父母养她养得心都碎了?好熟的一句话,在哪儿听过?

  哦!对,在稻草堆上、在星空下,没错!是那里、那时!那里……他陡然跳起身,冲到书柜下方,从里面翻出一本根簿,照片映在他眼里,像电影播放,一幕幕闪过,拉回他丢掉的那段空白。

  想起来了,通通想起来了,记忆像串珠珠东一颗、西一颗串起他和她的全部。

  跳车的来笨、少年妻小庭、斗牛小子辛勤、辛靖、帮他拍下一大堆照片的辛程、以为他颜面神经受伤的辛家父母、炒出一盘鸡兰佛的表嫂…他想起全部全部的事,包括他们第一次认识,她就吃掉他的使当、躺上他的床。

  他真想马上冲到阳明山老爸家,把哥哥姐姐挖起来问问,他们这种情形是不是叫作姻缘天注定。

  应该是吧!他拒绝所有的护士,独独要她,不是缘分还有其它说法说得过吗?六年中,虽然他脾气不佳,可没道理人缘会差到半个女朋友都文不到,唯有让一个笨笨留在身边。

  所以,他们是人注定,没错!

  还有,他送过她衣服、化妆品,他从没为女人买过这些,包括他追了半年的凯琳,更何况还是他亲自到百货公司去挑选。

  当然,她也送过他东西,她送过他什么?是……是……围巾,对了!她织过一条围巾给他。

  绍钟走到衣柜里,东翻两挑,好不容易找到那条跟抹布长相相似的东西。

  那时候,他怎么敢把这种东西圈在脖子上,光明正大走出门?一定是……一定是,他也爱上她,一如她爱他。

  把围巾圈在脖子上,还不是戴围巾的季节,但它依然带给他温暖,就像她安抚他的小手,柔柔软软,温温实实。

  那段空白被填上色彩,红的、黄的、紫的、绿的……那些都是她为他制造的快乐。

  她说过——快乐的日子会结束,但快乐的感觉会水留心中,只要感觉不消失,就可以继续制造快乐。

  他对她的感觉没有消失,只有更浓更醇厚,她还愿意为他制造快乐吗?

  想起下午那场“诀别”,绍钟笑逐颜开。这个笨笨居然想出这种拙劣谎话,说什么回乡下嫁人,他又不是不知道她老家在哪里。

  拿起电话筒,他拨了她的电话。铃……铃……他放下电话,安适地走到冰箱拿出一瓶牛奶和啤酒。

  笨笨很难叫醒,每次打电话,要是碰上她在睡觉,没响个三十声,她绝不会从被子下抽出玉手来接。

  铃……铃……二十声,他在心里默数,再十声,他就可以听见笨笨模模糊糊的一声喂。

  铃……铃……三十声,她还没接。

  是不是,她今天哭得太像,力气大量流失?

  铃……铃……五十声、她没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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