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昕语 > 剑影兰心 | 上页 下页 |
八 |
|
青龙派早已人去楼空,逃的逃、死的死。俨如废城。 忘尘深锁眉宇来到正厅,青龙派首领早已气绝在虎皮宝座上,同样的,他胸前也放了一朵白色兰花。 中极门的下场如出一辙,忘尘随即明白,那位兰花杀手恐怕就是魔门阵最神秘可怕的邪剑门主。此人心高气傲.只杀带头的,一剑取命,再放上白色兰花表示哀悼,该说他心狠手辣?还是故作姿态? 忘尘内心有底,很快地消失在黯夜之中…… *** 夜深沉,星辰稀微,月色黯淡,这是个让人容易忧伤的深夜。明明有月,却见不着光:明明有星,却乌云掩芒。好似他郁结的心房,他想触及的那道璀璨之光,却是怎么也照不到他心里。 御兰芳望着黯月淡星,愁上眉稍。曾经无数深夜,他闭上眼就可感受故园那漫漫黄沙飞扬,如今心中只剩一双亮星般的美眸催眠着他。 他以为他无情无爱,他的心早随着西域那片曾拥有过的国士而逝,然而仅是一记眼神,居然有如此撼动他的力量…… 舞沐衣!若能,我还想再见你;若能……我可以一直伴着你;若能……找多想携着你,看看那一片浩瀚江河…… “公子……”剑僮来到他身后。 时候到了,他明白,但他还不想动,他只是……想再多想她一下下…… *** 今夜的风确实冷了些,屋顶上的忘尘啜着酒,凝望萧瑟的夜空。 是寒风的关系吧,是黯月的缘故吧。怎么连自许忘情人间弃红尘的他,突然间觉得寂寞起来。 寂寞?这种感觉真是既熟悉又陌生。他不是早已习以为常。甚至优游自如?他没有任何感情上的包袱,亲情、友情、爱情,他看的太淡了,几乎要看破了,怎么此时此刻……他也会觉得孤独了起来? 孤独的喝酒,孤独的望月,孤独的……牵念着客栈内此时该是熟睡的她…… 没见过那么倔强的女子,她太擅于掩饰了,掩饰怨恨,掩饰心事,掩饰内心其实仓皇不安却故作冷漠的恐惧,再怎么坚强,她不过是个弱女子,尽管她冷静地面对家毁人亡的事实,她总是冷潮热讽的犀利言词,但他一眼就看出——其实她的心比谁都柔软,都脆弱,都寂寞…… 现在可不是想她的时候…… 不约而同的,两个人心中浮现这句话。 兰香? 酒味? 是他…… 御兰芳垂首对剑僮说了两句,剑僮微怔一下才离去。御兰芳缓缓抬起头,轻摇羽扇,笑意柔雅地攀上唇边。 “忘尘公子,你我真是有缘。” “忘尘向来与有缘人相交。”忘尘跃下地面,笑得比他爽朗。 “兰公子深夜造访天道宫,不怕引人遐想?” “忘尘公子又为何只身在此守候?莫非忘尘公子是天道宫的人?” 忘尘一笑。“天道宫乃名门正派,我一介凡夫俗子怎高攀得上。” “忘尘公子说笑了。” “如果我说我在这等你,你以为如何?” 御兰芳添一分笑意。“在下受宠若惊。原来公子便是中原武林第一名剑多情剑之主,前次初见恕在下不识泰山。” “兰公子言重了,是我失敬,魔门阵内最神秘顶尖的邪剑门主!”忘尘的笑容一如往常,满是自信。他在御兰芳眼中看见了火花,跃动在彼此深沉的黑眸中,交错着电光石火般的利芒。 忘尘的笑意更深,几乎是激赏地看着他也如他一般漾着从容而优雅的微笑。御兰芳没有因为他的试探而显露丝毫惊愕之色,他优扬的眉稍带着近乎天真的神采。 “忘尘公子,你说的邪剑门主是指我吗?魔门阵虽为邪教,其势力在中原武林有着举足轻重的分量,我初入中原便有耳闻。但在下只是一介凡夫俗子,怎高攀得上。”他学着他的语气说。 如果他说的是实话,忘尘真的愿意交他这个朋友! “兰公子气宇昂轩,非凡脱俗,想必亦是深藏不露。” 如果他们的立场不是对立的,御兰芳真的愿意与他深交。 “天下第一名剑,御兰芳早想讨教。”他礼貌地一拱手。 此时剑僮已回,忘尘看了一眼剑僮背上以绸缎包裹的长剑,虽不见其形,却可以感受的出那是一把上乘好剑。 忘尘一笑。“你有看见我带多情剑吗?” 御兰芳自在的晃着羽扇。“忘尘公子酒不离身,多情剑亦是。” 他确实不是简单人物! “你我并无仇恨,何需兵戎相见?!”忘尘还是笑。 御兰芳看了他一眼,示意剑僮退下,迎上笑脸。 “请公子手下留情。”瞬间真气凝于双掌,乌发飘扬,气掩黯天。 “兰公子高抬贵手啊!”忘尘笑道,手持酒壶挡下飞旋而来的羽扇。 宏大之气将两人震开数步。御兰芳翻身至屋檐,忘尘也一跃而上。 拳脚交替,掌风四起,兰香漫漫引人醉,酒意醺醺扰人眩,两人都只用了三成功力,只想探出对方实力为何。 双掌交手,眼神替换之间,对彼此深不可测的实力皆有所激赏。 屋瓦上的打斗引来天道宫人的注意。御兰芳轻盈落地,忘尘也瞬间来到他面前,两人相视而笑,作揖回礼。 “承让了。”两人同声道。 御兰芳收起羽扇向他颔首致意,对一脸惊惶的剑僮柔声提醒。 “我们走吧!” “公子……”剑僮一怔,见御兰芳已反身而去,赶紧追了过去。 忘尘始终没有褪下他的微笑。低下头看着自己手中的酒壶,裂了一缝,壶中美酒已经漏尽。 “可惜……” 可惜的是酒?还是他? 御兰芳俊颜冷肃,再次摊开手中的羽扇。瞬间柔羽纷落,扇支碎裂,一旁的剑僮震惊得瞪大了眼。 忘尘……真的是好可怕的对手! |
虚阁网(Xuges.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