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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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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后 华灯初上,食物香味陆续从餐厅和各家厨房传出,引得行人饥肠辘辘,只想赶紧回家或找个地方祭祭五脏庙。 位于台北市仁爱路上的顶级豪宅内,有间二十坪左右的现代化欧式厨房,里头的厨具都是白色的,看起来清爽舒适,但要维持需要花费很多时间。 此时,一名纤柔的女子正在厨房中,细白的双手熟练地切切洗洗、炒菜翻锅,不到一小时的时间,五菜一汤已摆上桌。 所有菜肴都用精致的小盘盛装着,不但色香味十足,而且营养均衡,就连装盘的艺术都考虑到,看得出厨子的用心。 摆上最后一道菜后,丁焕娣看了墙上特殊造型的装饰钟——七点五分。这表示在孙泽仲回家前,她还有二十几分钟的梳洗时间。 刚结婚的头三年,他每天忙到三更半夜才回家,疲累的神情看得她好心疼。工作上,她帮不上忙,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提供他舒适的家庭生活。 这两年,他不再加班了,只要没有应酬,就会在七点半准时回到家,几乎没有一天例外,这表示他已经能充分掌控公司的运作,她为他感到高兴。 她将沾到油烟的围裙放到待洗的洗衣篮里,走进房间拿换洗的衣物,正准备进浴室冲澡时,电话铃声突然响起。 一定又是每天准时“问候”的婆婆! 丁焕娣压下心中的不耐,过了五秒钟才接起电话。 “……喂?” “怎么这么久才接电话?整天在家没事做,就连接电话也不会吗?”另一头超高音调的怒斥声随即冲出话筒。 “妈……”拜托,别又来了!婆婆的高分贝,叫得她的额际隐隐作痛。 孙王舜茹每天的“疲劳轰炸”,炸得她心情低落,快到崩溃边缘了。 “最近天气很热,小心照顾我们家泽仲的身体,别让他累坏了。这点小事,你应该做得到吧?” 孙王舜茹每天会不定时地打电话来“问候”她,有时还会登门视察,处处挑她的毛病,摆明了不让她好过。 “我知道。”同样的话已经听过上千遍,要能不记得才是奇迹。 “我告诉你,嫁给我们家泽仲,是你三辈子修来的福气!”孙王舜茹尖酸的语气五年来如一日。“如果不是我们家一时周转不灵,被你那个爸爸狮子大开口,不但拿走我们家的股份,还硬把你推销给我们家泽仲,否则我们家泽仲也不可能娶你的!” 刚开始找丁焕娣麻烦时,孙王舜茹还有所忌惮,担心丁焕娣会跟丁荣石或是儿子哭诉,但几次下来,都没什么动静,她的胆子就跟着大了,越骂越起劲。 这个女人哪,连告状的胆子都没有! “……”同样的话,孙王舜茹每次通电话时就会讲上一次,到底哪一天才会结束呢? “说长相没长相,身材也不好,学历更不用说了!要不是你家还有一点钱,根本没人会要你!”孙王舜茹将焕娣贬得一文不值。“我们家泽仲真是可怜哪……” “……”太超过了!焕娣想充耳不闻,但尖酸刻薄的话语还是一字不漏地入了她的耳,钻进她伤痕累累的心。 她好想大声反驳,如果没有丁家的金援,孙家还能不能存在尚是一个未知数,更别说让家族成员继续过着优渥的富贵生活了。 这间位于仁爱路的顶级豪宅是父亲送她的嫁妆,如今挂在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名下,等于也是间接送了一大笔财产给孙家。 她从没想要邀功,但能不能不要再贬低她?她也是会受伤的! “我对你也不敢有什么奢求,只要你把我们家泽仲照顾好,应该没问题吧?” “嗯。” “还嗯?连回答都不会,真是没有用!”孙王舜茹火气十足地挂上电话。 丁焕娣无力地放下话筒,每次跟婆婆说完话后,感觉就像是活生生被剥了一层皮似的,不满与痛楚长久累积下来,她已经濒临溃决边缘了。 铃~~铃~~ 焕娣瞪着话机,不会又来了吧?她闭上眼,等了十秒钟才接起电话。 “喂……” “焕娣,是我啦!”电话里传来低沉性感的嗓音。 “茤萸!”听到小妹的声音,焕娣明显松了一口气。 丁茤萸是家中排行最小的妹妹,她另外还有一个身分“丁萸”,是台湾鼎鼎有名的性感超级名模。 “怎么啦?干么叹气?” “没、没事……”不敢让茤萸知道婆婆的行径,否则以妹妹的脾气,绝对会上门兴师问罪,这么一来,只会把事情闹大,让情况更复杂。 “后天是什么日子,你还记得吧?” “后天……”焕娣看了一眼茶几旁的日历,九月四日,正好是她的生日,也是她结婚五周年的纪念日。“嗯……记得。” “我跟若男想请你们夫妻俩吃饭。” “不用这么麻烦……” “不麻烦,我已经在‘茹丝葵’订位了,晚上七点半。” “不行哪,我要问泽仲……” “拜托!”丁茤萸受不了地低嚷。“你都已经二十八了,不是两岁或八岁的小孩子,他也不是你老爸,你不需要什么事情都问他!” “可是……” “别再可是,就这么决定!” “……喂?喂?欸,竟然挂电话了……”丁焕娣傻愣愣地瞪着话筒好几秒,然后无奈地将话筒挂回去。 她很清楚,孙泽仲根本不会答应参加这类聚会。陪她一年一次回娘家过年,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唉……”低头看见手上的衣服,这才想到洗澡被电话打断,看了墙上的时钟,剩下不到五分钟就七点半了。“来不及洗澡了!” 匆匆将手上的衣服放回房间,对着镜子稍稍整理了下仪容后,才刚走出房间,就听到大门的开启声准时响起,门后露出一张比偶像明星还俊美的脸。 “泽仲,你回来啦!”丁焕娣脚步轻快地走过同样是清一色白的起居室,来到玄关,拿出他专用的皮制拖鞋,脸上挂着发自真心的愉悦笑容。 她喜欢喊他的名字,有种亲密的归属感,像是再次确定他是她的。 她还清楚记得当年第一次见到孙泽仲的震撼,他不仅是她见过最俊美的男人,还拥有优雅的仪态和得体的谈吐,简直就像是标准白马王子的化身,让她一见就倾心。 他的身高差不多一百八,身材偏瘦但不单薄;肤色是干净清爽的乳白色;橄榄型的眼睛很漂亮,深邃有神;眼睫毛甚至比她还要浓密;鼻梁挺直;略薄的唇形优美。 她从不认为自己重视外表,但他出众的相貌,的确让人看了心情愉悦,就算看了将近五年,每次看到他,还是会让她怦然心动。 “来,你的拖鞋。”弯腰将拖鞋摆在他跟前,等他换上拖鞋后,顺手将他的皮鞋用鞋刷清干净才摆进鞋柜,亦步亦趋地走在他身后。 “晚饭已经准备好了,等你洗完手脸,换好衣服,就可以开饭了。”同样的话,她每天都会说上一遍,为的是找话说。 “嗯。”他头也不回地轻应一声,继续走往他自己的房间,反应很平淡,淡到几乎可以称为冷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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