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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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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对,我没梗了 在写这一本的时候,我得了睡眠障碍,大概是想得太多太远,觉得身体无能跟不上自己的思考,加上又陷入不断的自我厌弃中,午夜梦回总是徘徊在这种放下与不放下之间,困在夹缝里睡睡醒醒…… 当然这是台面上的理由,实际上我怀疑根本只是世足搞坏了我的生理时钟(其实它一直没好过)。 去看了医生,目前正在调理中,我变成了晚上十二点半(硬要多挣扎半小时)睡,隔天早上十点多醒的乖宝宝,但一想到我一天有十个小时花在睡眠上,就有一种天啊好浪费的FU,但醒了要干么?老实说我也不知道…… (友:“当然是写稿!”) 这一对在开稿前其实我满乐的,上一本写得太郁闷,决定这本来好好调剂一下,一直跟人家讲我要写419(for one night)老梗。一夜情是我个人偏爱的题材(rou体万岁!就算有别的梗我也要写!),人很奇妙,我们可以在陌生人面前释放自己的喜怒哀乐,但对最亲密的人却如蚌壳一般一声不吭,人需要发泄,需要被理解,却又无法承担被重视的人轻忽带过的痛,这时候陌生人就是一个很好的倾诉对象,即便他们知道了所有弱点,也不会对我造成一丝一毫的威胁,某方面来说就像是《国王的驴耳朵》里那个吸收一切的洞。当然,最后发匠的秘密还是传出去了…… 对我来说,写作就是那个洞。 我把自己所有的喜怒哀乐统统倾倒进去,书写有如我的发泄屋,我在里头撕碎窗帘砸破花瓶打烂玻璃使劲嘶吼,一切只求两个字——“自爽”。我现实生活里的人是不会看我的书(我也不希望他们看),因为里面包含了太多的“我”,那些不被理解不被需要的“我”。总之,这一次我又不小心涉入太多。 友:“你又写了一个很惨的男主……” 我:“因为我缺爱。”(哪有人把这种事讲得理所当然的……) 罗澜在我的计划中本来是女配角,还是用尽心机讨人厌的那种,想不到灵感一来反倒是先被扶正,我尽量保留了她不那么讨喜的本质(记仇、小心眼又不吃亏XD),写来有一定程度的畅快,但其实我写得比上一本《不婚流行主义》还卡,好痛苦……(为什么?!) 总之,连写了三本整死男主角的我终于腻了,谢天谢地,这一本就当作是【爱很潮】的番外篇吧(关联在哪?),反正都是时尚界的故事。基本上,这一本的时间点落在二〇〇八到二〇一〇的纽约秋冬时装周之间(大概是二月),其实和【爱很潮】差了快五年呢(在我的设定上),希望未来五年世界和平彗星不要撞地球不要有太多变动,不然这个Bug可大了……(抖) 因为是熟悉的职场,所以写来特别有感触,最后写到布莱恩公园落幕的时候自己还乱感伤了一把(也难怪会睡不着……)。一开始临时更换代言人的事件是真实存在,不过大老板的理由是“我看不惯她了”,真不愧是大老板!不喜欢吃两只脚的动物则是我国中的历史老师,她是正妹,但后来被其貌不扬(喂)的生物老师追走了。我喜欢把一些现实上的事情写在书里,当作是一种纪念吧,原来自己的人生历经过这些啊。 至于罗涵,亲爱的大家不用回去找了(实际上这一本的“每一个人”都不用回去找),因为我还没写,哈哈(而且我故意不开系列!因为我怕我写不出来……)。没意外的话,二〇一一年(现在才几月)会陆续交代,希望啦希望……计划赶不上变化就是我的座右铭啊! 反正下一本我要先写小老百姓!小老百姓万岁! 这本的男主角是西班牙人,当初设定的时候,我本来是打算写阿根廷人的,然后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酒馆发生一夜情(看!多浪漫的城市名字!),结果查了阿根廷的官方语言是西班牙文,于是取男主角名字的时候陷入了瓶颈,那干脆就当西班牙人吧!(好随便)但那时候因为某种原因,我对西班牙是怀恨的……(咬手帕)理由大家心照不宣吧,哈哈。 男主角有个雏形,但为了不影响到大家阅读的观感,就当作我心中的小秘密来处理,猜到的人就猜到,把他写得又M又蠢又整成这样,我内心其实很有罪恶感的……还被编辑骂:“你这样对吗?一夜情之后又热脸贴冷屁股,苦追不到、风吹雨淋、受尽折磨……” 结论:真爱是需要磨练的! 舞台会设定在纽约则是个人现实上的考量,一些事件不适合在台湾发生(我的认知啦!),所以在某方面来说这是一本“伪?外曼”,写作的时候有考虑过要不要选择翻译小说的笔法,但后来还是决定以好读为主,而且我跟外曼一点都不熟啊!因为我不看……(本人有翻译小说不能症,除了克莉丝蒂婶婶和日系)以后应该会陆续找来看吧? 在书写的过程中,我也彻底了悟自己的世界地理有多糟,说幼儿等级简直对不起幼儿!我一直以为阿拉斯加在俄罗斯楼上,我甚至在原文写“去阿拉斯加以后可以去南极看极光”——南极!我居然写南极!人究竟可以无知到什么程度,看我就知道了! 托雷同学的福,我好好研究了一下世界地图,所以不要怪女主角不知道阿拉斯加在哪里,因为我真的不知道……囧(国中老师要带着我切腹了) 然后,这本又是姊弟恋……主要是考量到两人的身分(模特儿就是卖肉的,太老会咬不动啊……),男主角在书中一开始的年岁刚好和本人相同,所以写起来格外有共鸣,其实我和他一样茫然不晓得未来要干么,只是这个不行了换那个,敲打键盘挥霍青春(和脑细胞)。 友:“男主才二十四岁就已经这么有出息,我们在干么……” 我:“拜托,人家碇真嗣十四岁就开初号机了!”(这句显示这个作者到底有多宅XD) 这一本书名《男友要正名》有几个意思。情夫在一般定义上是指跟已婚妇女产生婚外情(多数是被包养、资助)的男人,不过现今有点被滥用的情况,所以就特别来正名一下(笑)。另外就是男主想正名/证明的双重意味,我喜欢这种可以多方解读的书名,这是个人的一点小趣味,然后被称赞抓到取书名的方向……(虽然下一本马上就被打回原形),干么这样,之前每一本都是我取的啊!(曾取出“宠得我XX”的人没资格说话吧……)(详见《不准太宠我》后记XD) 至于番外的部分,我原先打算写两篇,一是大家目前看到的〈称呼〉,二是范先生与他“小猫”之间的〈豢养〉,结果人算不如天算,范先生与他的“猫”实在不如我预想中的好解决,还没写完字数就超过半章,本书已经一爆再爆,我只好忍痛割舍这一对,如果我有空(重点)就会补完Po到Blog上,没空就不用问我了,大家有缘再见。 照惯例一样谢谢看到这里的人,旧雨新知统统感谢!还有我在非死不可上开了一个粉丝页,有兴趣的人可以上来陪我玩玩,在上头搜寻“夏灩”就找得到我了。我现在对爆字数的感觉就像是被迫加班的老公,一面想着又不是我愿意的一面又害怕被老婆(编辑)念;对不起以后我会努力在正规上班时间内把工作结束的,老婆原谅我(谁是你老婆)~~ 大家习惯就好的P.S.:书中一如往常用了几首歌,一首〈Quando, Quando, Quando〉相信大伙都是耳熟能详,海尼根广告主题曲就是它!个人偏爱Engelbert Humperdinck的版本,听着就有一种“老天,你到底何时才要属于我?”的FU。John Denver的〈Annie\'s song〉是我长年爱曲,开稿前就已决定要使用,他的〈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也很经典,“心之谷”的主题曲便是翻唱自这一首唷。 〈Eternal Flame〉也是一首历久弥新的情歌,对我来说,音乐是人生绝对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我听外文歌的习惯从十八岁那年开始,那时候看了孙梓评先生的《男身》,因为想要了解作者描绘的世界,所以傻头傻脑地把里头所提的歌统统都找来听了一遍。另一部分则是因为我娘,她是Bee Gees和Simon & Garfunkel的粉丝,我娘是一个非常不会分享自己的女人,她几乎不曾讲述自己的喜好,我只好自己抓住一点蛛丝马迹,然后去熟悉。我从不否认我有恋母情结,她给了我许多东西,包含光明和黑暗,女主角那一句“人生而寂寞”也是我母亲的名言。妈妈啊,尽管我知道这是事实,但我不愿意从你口中听到啊……囧 没关系,我已经有一颗铜墙铁壁似的心脏,大伙儿不用安慰我了(没人要好吗?)。 好啦,下一本见喽,Adió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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