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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娃娃经常不吝啬说出这个字。

  她总说她爱她小妈。

  也常说她爱美美和小月;她们是她的“好姐妹”。

  她爱同学、爱老师,任何人她都爱,彷佛这世上没有一个能被她记恨一辈子的人。

  当然,她也说过爱他,爱他这个“好朋友”。

  娃娃是博爱的,她的爱可以无条件分给很多的人。

  也因此,人人都爱她,自然他也不例外。

  可为什么他会觉得这么悲伤?从前他并不会这么地容易伤感,更不会细分他们之间的情感成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虽然她说爱他,但他总觉得还是不够?

  曾几何时,他变得这么的贪婪,想要更多更多?

  “梓言?”每当他不快乐时,她会毫不迟疑地握住他的手,就像现在。“你又在想什么啦?”

  他回握住她,贪恋她掌心的温度。刹那间,他觉得好冷,而唯一的温暖来自身边的她。“十年了,娃娃。我在想,我跟你认识已经十年了吧。”

  “是啊,好长一段时间喔。真难想像我们竟然已经认识对方这么久了,有时候我都还有一种好像昨天才刚刚遇见你的错觉哩。”她想着,思绪跟着飘回过往。

  认识官梓言的那一年,她才六岁,还很小,他也差不多,七岁多一点而已。

  初相遇,她是英勇的女战士,拯救落单被欺负的小男孩。

  他们从不是朋友,到成为彼此最好的朋友。

  过程中,一起走过生与死。她陪伴他走出母亲离世的悲伤,他则拯救她远离死亡的阴影。七岁那年,他们发誓要永远不分开,成为彼此生命里最重要的存在。

  那绝对不是开玩笑的。但对她来说,所谓的“永远不分开”并不是像罗蜜欧或茱丽叶那样,是为了爱情的缘故;也不是失落的一角遇见另一半;更不是海枯石烂、天长地久。而是另外一种难以言说的,彷佛天经地义的亘古诺言,他们生来就应该属于彼此。

  很难用实际存在于这世上的语言来形容他们两人之间的联系。

  真要形容的话,那或许更接近于某种习惯吧。

  习惯一转过身就可以看见他。

  习惯沉思累了,想找个依靠时,他的肩膀就在旁通。那是属于她的肩膀,随时为她准备的。

  习惯悄悄收藏起他偶尔不经意流露出来的寂寞表情。

  习惯在为他感觉冰冷时握住他的手,把自己的温度传递给他。

  习惯分享彼此的哭、彼此的笑。

  也习惯让所有人知道,方心语和官梓言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不长久。但她习惯于相信,即使有一天,天塌下来了,海水都干涸了,他们之间的友情仍会历久弥新。

  习惯了这样子的习惯,实在很难不继续下去。

  十年了呢。他们一起经历了小学同班、中学同班、高中也同班的青涩岁月。

  很难,却绝非做不到。在小镇生活范围有限的情况下,对她来说,能一直与他在一起,真是世上最棒的事。

  能跟好朋友永远不分开,让这段友谊从他七岁、她六岁起,就不断地加温加深,彷佛泥和水融在一起,再也分不开,直到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

  大概没有人像她这样的幸运吧?

  能有这样一个此生不渝的好朋友。

  “那狗娘养的。”二十七岁的方心语方警官吐出一句跟她一张娃娃脸不相称的脏话。“我真他妈的后悔认识这个人。”

  二十八岁的葛美美和杜小月面面相觑一眼,还不及应话,又听见方警官一拳捶在桌子上,说:“在离开整整十年后,他怎么还有胆子再回来?!”

  小月倒出杯里的冰块替方警官那只可怜的手冰敷,道:“也许是因为要累积一份足以承受你怒气的勇气起码需要十年吧。”

  娃娃又冰又气的缩回手。“美美,你听,她这是什么话!”好像她方心语是只凶恶喷火龙似的。

  美美想了想,决定公允地回答:“实话吧,我想。”

  不等娃娃发作,美美又接着问了一个一直以来都想问、却又不敢问的问题。“其实我一直想知道,当初他为什么会选择那样离开镇上?”

  娃娃不假思索便骂:“因为他爱慕虚荣、背信忘义,还崇洋媚外!”

  小月反驳:“我们都知道他是到国外去念书。可是以他当时的能力,他大可留在国内念大学,别忘了,他可是班上万年的第一名。”

  “所以他爱慕虚荣、背信忘义又崇洋媚外。”娃娃坚持地道。“而且他之所以会拿第一名,都是我让他的。”也别忘了她曾经是个天才少女,拿第一名对她来说何难之有!所以说,都是她让他的。

  有够固执的。美美与小月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就算是第二名好了,还是可以留在国内读大学的啊。只是正在气头上的娃娃大概不会承认这一点吧。

  小月发问:“如果官梓言真的是你说的那样的话,那么他又为什么要回来?”

  “因为他——”娃娃突然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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