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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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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奇不已。“要不,是怎么回事?” “我们感情没变,长期以来,已习惯对方的存在,就像一对正常的夫妻……” 这回,我识相的不打断他,让他继续说下去。 他耙耙头。“咏贤想结婚,为这段感情下注脚,但我不愿,我们为此吵得很凶,我怕盛怒中伤害她,只得闭嘴不说话,等她息怒……”他愈说头愈低,脸埋进他手里,声音愈来愈细。 “小美、小美……”我轻唤他。“你为何不愿?” 他抬起头,苦笑道:“我想我是不愿意改变。” “改变什么?” “不愿意改变目前的状况,因为结婚,往往是爱情之死。” 我深深震撼住。 爱情之死……多可怕…… 我想,我已有些能够了解这位同学的心情。 你爱一个人,希望对方快乐,偏偏对方所要求的是你最不愿付诸实现的东西,而你又不是不爱她…… 爱情乃成人间炼狱一场。 我拍拍他颓丧的肩,他勉强振作起来。 “再一杯威士忌?”我问。 “酒鬼。”虽如此说,他也没拒绝。 何必太严肃?喝点酒解解闷也好。我招来酒保。 喝酒时,他问:“双喜临门,你还记得陆承信吗?” “陆承信?他是谁?我该记得他吗?”我笑问。一连三个问号在脑中盘旋,就是想不起一个对应的脸孔。 “你不记得了?”小戈一脸诧异。 “谁?” 他瞟我一眼。“算了,既然忘了就算了。” “喂,别吊人胃口,”真不道德。 正想臭骂他一顿,谁知他竟然说:“这个人,你忘了就不必再问,反正我就算告诉了你,你恐怕也记不起来。” 结果,他还是吊人胃口。 但是他也没说错,没过几天,我是又把他说的那名字忘了。 我的脑子里记了太多东西,一个不特别重要的人名,要我记住,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 这实在不能够怪我。 若果为这种事怪我,那我这辈子欠的债,真真三生三世也还不清。 我不记得小美提到的那个人。 但我想我永远不会将眼前这男人忘记。 小美家中有人等门,先离开了,我多赖了一会儿,离开酒吧时,天色已晚,也没再塞车。 我望着酒吧招牌“下班塞车时”,不禁会心一笑。 谁愿意当一尾下班的鱼,被困在车水马龙的死潭水中发臭发闷?想必这老板亦是性情中人。 与其困坐车阵中,不如下车到酒吧里点一杯酒。 正当举头望招牌的同时,一个极性感的声音出现在耳后。 “没想到你会来这里?” 我全身寒毛似猫儿般竖起。这声音、这说话的调调,我印象之深像是前世已认识。 我不愿转过头,但要花上好大的劲才能克制自己回头看。 仿佛知我心事,男人在身后嘲讽:“怕我丑,破坏幻想?” 我嗫嚅道:“白居易?” 像说行话一样,那人道:“相逢何必曾相识。” 我惊喜万分我原不知道我会这样欢欣见到他的出现——现在我知道了! 我回过头,对上那张过分狂野的俊脸。 他有一双像是随时随地都要调侃人的坏眼睛,迷死人。 “我说过我们会再见面。” 我从他眼中读出:“但没料到会是此时此地吧?” 他笑弯了眼。“不再有人比你更知道我。” 我没那么好骗。“我不知道你,你是谁?你是什么人?” 他开口答我:“康洋,爱你、与你爱的男人。” 爱情是天生注定好的。什么人会对什么人动心,完全是不可抗拒的事,不是在定好的人,约会一百次也还是要分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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