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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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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孩走了出来,看见李秘书,便问:“李小姐,看见经理了吗?我有事想找他呢。” 李秘书大约是顾虑到我,迟了半晌未答,我于焉接了这工作。“他在楼上跟董事长谈话。” 她注意到我。“请问你是……” 聪明的女孩,懂得打探敌情。 我笑了笑。“我是行销部的经理,田咏贤。” “田经理好。”她似乎是第一次听闻到这名字,显然之前并无人跟她提到过。 他没有在她面前提起过我。我安心了。他不会对不相干的人提起我的名,这是我们之间行之已久的共识。 我们之间存在着旁人所无法介入的默契,这是七年相处所换来的珍贵宝物。 我很高兴知道这年轻女孩并不因为她拥有的年轻而对我有所威胁。 年轻,他拥有过,不再是新鲜而迫切渴望。 起码目前为止,这女孩尚不足以介入我们之间。 羊毛出在羊身上,我与他的问题出在彼此,结婚与否,才是决定这感情最后归依的指南。 后来,我跟他说了真之的事。他脸色大变,紧紧抱住我,缠得死紧。我想他以后不会再让我一人独自去外地旅行。因为外国的男人比他更有欣赏我的眼光。 他跟我说了那件印有唇印的衬衫的事,他解释说他那天晚上原没注意到,隔天回家才发现,但拉不下脸跟我说清楚。他没有去酒家,也没跟其他女人搞七捻三,那唇印是何时印上去的,他也记不起来,大抵是扶一个跌倒的女人时不小心印上的吧。 我相信他的话。 从头到尾,他未提及关于他部门里那位年轻女孩的事,我想,这件事,就算是告一段落了。他不说,表示我不必杞人忧天。 我捍卫我的感情疆土,是至死都不会轻言让步的。 我尊重我们之间的情感,我相信那就是爱。但是,既然是爱,为何不愿给我一个承诺呢? 他说他告诉过我,为何这么重要的事我会不记得?我怎可能忘记他曾说过他不打算结婚? 这种话像电击一样,听过一次耳朵就轰轰作响,不太可能会忘记的呀。 接到妈打来的电话。我哼嗨几句,就把话筒扔给他。是他不结婚,我妈这烫手山芋,我不接了,看他怎么给她交代? 他捧着话筒,听我妈说了一个半小时的话,他不能、也不敢辩驳,乖得像个好女婿,结束通话时,他揉着颈子,直喊酸。 我好心,替他抓龙,却不安好心的问:“我妈说了什么啊?”给他体会一下我平常所承受的压力也是好的。 好半晌,他不答话。抱着我坐到他大腿上,圈着我的腰:“咏贤,现在这样很好,我们不要结婚好吗?” 我没答他,只问:“如果我怀孕了呢,也不结婚吗?” 感觉环在腰上的手臂倏地收紧。“我会很小心的……” 我一时未解。“小心什么?” 他竟说:“不会让我们奉子成婚。” 只要种(动词),不要种(名词),是吗? 唔,真是个混蛋。 我打算从今天起把我的避孕药都换成维他命——他那些保险套我也打算一个个拿针穿孔,除非他从今天起都不再碰我,否则……走着瞧。 时常经过这家婚纱店,摆在橱窗里那套雪白的新式礼服吸引我的目光,有好一段时间了。 也许是因为它真的很美,典雅又不失新潮,紧紧捉住我的心,我想穿,穿一次过过瘾也好。 从医院回来的途中,我又经过它,这回,没再掉头离去,我推开店门走了进去。招待小姐立即迎上来招呼:“要拍婚纱吗?” 我盯着橱窗里那件新娘礼服,先是点头,而后又摇头道:“我要当新娘。” 招待小姐一呆。“当新娘?” 我点头,咧嘴笑道:“对,当新娘,现在。” “现在?” “没错,别怀疑你听见的。”指着橱窗里展示的那套礼服道:“我要穿那一套新娘礼服。” 这世上,有钱一切好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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