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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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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白荣志及何丽伶热情招呼起客人来,好像他们才是民宿的主人一般,白百合看着父亲高兴的样子,虽然这处祖产最后不是由他们自己买回,但她看得出来,由自己的女婿买回,他也是非常开心的。 “你办这个开幕宴会是为了圆满我爸的遗憾吧!如今等于是宣告大家,白家人又成了这里的主人了。”白百合想通了耿君浩特地办开幕宴会的原因,深受感动。 “知道我的苦心就好。” 王雅倩看着白百合得到了幸福,开心地与白百合拥抱,“百合,恭喜你,我好替你开心。” “谢谢学姊。” 看着江文旭用着深情的眼神看着王雅倩,耿君浩决定帮自己的好朋友一把,“什么时候轮到你们?” 王雅倩放开白百合时,只睨了江文旭一眼,便对耿君浩及白百合说:“我在等他说够一百个求婚的理由,才会答应嫁给他。” “什么?一百个?!”江文旭失控大喊出声,他可不像君浩那么浪漫,要他想十个他都想不出来。 “怎么?不愿意就算了。”王雅倩说完便径自往帐篷走去,啊!人一幸福就觉得肚子饿啊! “不是!我当然愿意,只是一百个太多……能不能通融一下啊!”江文旭边说,边追着女朋友走向帐篷去了。 直到只剩耿君浩及白百合他们两个,白百合才再次面向耿君浩,伸出手臂勾揽住耿君浩的颈项,“君浩,对不起我伤了你。” 耿君浩笑得十分幸福,他倾身垂首,在白百合的唇上轻吻一记后,才说:“百合,从今以后有什么事都要跟我商量,我是保护公主的王子,别再一个人承受这些了。” “我这么的爱你,不会再随便放手了。” “明明是我更爱你。” “才怪,我最爱你了!” 耿君浩不与她争辩他们谁爱谁更多,他只是在满天的红霞之下,深情地吻住了自己的爱人。 她说他霸道地把爱加诸在她身上,他要让她知道,什么叫霸道地爱她、什么叫霸道地对她好,用尽他的一生…… 后记:文末杂记 这回的故事完成得很早,是在四月的时候吧!所以我几乎要忘了书的内容是什么,只记得是篇现代稿,有个脾气很暴躁的男主角。 重看一遍之后才真正想起了剧情,这本书中,蔓蔓说了自己的梦想,这个梦想当然不是交个有钱的男友,而是开民宿。 其实蔓蔓在当上班族的时候一直有些倦勤,所以后来有机会才会选择当专职的作者,以前当上班族的时候很喜欢四处走一走,住民宿就是旅行时过夜最好的选择。 虽然民宿大多费用较高,但星级饭店大多冷冰冰的,所以有时多花一点钱,选择一间民宿过夜也是旅行中的乐趣之一。 蔓蔓从小就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在乡下地方买块地,盖个自己的家,汉式建筑、欧风别墅还是乡村小屋,都是蔓蔓考虑的选项之一,小时候只想着养老不错,近些年来民宿流行,这才发现经营民宿也是不错的想法。 可惜的是,在台湾似乎已经没有所谓的“乡下地方”了,买一块地盖房子当民宿,几乎不是“小有积蓄”就能做得到的了…… 所以在写文的时候,蔓蔓就把自己的梦想写进来,并着手规划,各位看了觉得如何?想来这间民宿看看吗? 书中的女主角白百合,在现实之中是有个境遇几乎相同的女孩子存在的,为了她的家,她付出了不少,是个曾经荒唐过,但也甘心归于平淡的女孩,她从没有怨恨过自己的出身,十分乐观,有时候她的遭遇让人听了都觉得心疼,但当你问她为什么她还笑得出来的时候,她只会淡淡的回答一句—— “要不然我要哭吗?” 是啊!笑着是一天、哭着也是一天,端看你如何选择过你的日子。 当然,她不是圣人,她也会抱怨,但更多时候她说起自己的故事时只是一个抒发,不是求取同情,对她来说,她从不相信贵人,也只相信唯有靠自己才最可靠。 不过与书中不同的是,她并没有遇到一个呵护她的男人,至今她仍在人生这片汪洋上载浮载沉,还要勉力的把头探出水面,只求能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以期不被这汪洋给淹没。 蔓蔓也是笃信靠山山倒、靠人人跑、靠自己最好的那种人,所以我祝福她终究有一天能否极泰来,拥有她想要的人生。 记得许多年前,蔓蔓还是个菜比巴的菜鸟写手时,曾经听过前辈说过一句话。 故事要得到共鸣,人生的历练很重要,写的故事太过虚假,那终究也只是书架上一本供人打发时间,一看就忘的故事而已。 蔓蔓说来一生虽不算顺遂,但也不至于太过坎坷,要说人生历练可能也稍嫌匮乏,所以只能写写别人的人生。 虽不敢想自己能成为名作家,但偶尔也会学学前辈说的,把一些真实的事件给写进故事中,以求丰富自己笔下的故事。 但小说毕竟还是要有些浪漫元素的,所以我为那女孩加了一个对她伸出援手的男人——虽然稍解了她的困境,但也不是纯粹如王子一般梦幻般的男人,毕竟蔓蔓也觉得,麻雀变凤凰的那种境遇不一定就能白头到老,也不一定就可以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绅士没品格》中的他们是不一样的,是彼此都吃过苦仍然选择了对方,可说是患难与共的一对。 或许现实中的那个女孩,其实也不是希望有个大富大贵的男友,只是想要当她走累了的时候,有个人能陪在身边而已。 我想,这是那个女孩渴望的,也是大部分女孩心中的冀望……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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