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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月又收了多少钱?”被公孙朝夕叫做“马无皮”的人身高五尺,瘦得像只猴子,脸却是一张马脸。和身矮脸长的马无皮相比,公孙朝夕突然英俊潇洒了十倍,这也是公孙朝夕喜欢和马无皮在一起的原因之一。

  “不过三千黄金而已。”公孙朝夕躺在摇椅里,手里端着一只水晶杯,杯里盛着浅碧色的酒,他华衣碧酒,让马无皮瞪直了眼、弯低了腰——在昨天《冷芳谱》没卖出去之前,公孙朝夕还是一个穿着满身补丁衣服、喝酒只喝最劣质的、吃饭只吃干菜萝卜、出门绝不骑马坐轿的……铁公鸡,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他马无皮只是眼睛一花这人就变成这样了?

  “人生啊,能享受的时候就要享受,谁知道明天会怎么样……”公孙朝夕懒洋洋地躺在摇椅上叹气,“人生祸福如朝夕,我只不过是突然想通了而已。”说着他喝了一口酒,喃喃自语:“十两银子一壶的酒就是不同。”

  “你小子死抠了十几年,昨天突然想通了?”马无皮哼了一声,“不是收到什么消息受到刺激,觉得自己活不长了打算在临死前享受一下?”

  “为什么说老马你是我的知己,”公孙朝夕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把自己卖了。”

  马无皮的眉毛一扬,“你把自己卖了?卖到了哪里?宜春楼?”

  “我把自己写在冷芳第三谱里面,卖了。”公孙朝夕愁眉苦脸地说,“以后日子不清静了。”

  “小子,你想钱想疯了吧?”马无皮“扑哧”一下笑出声来,“根据我的打听,近来你小子名气渐旺,不少人对你虎视眈眈,不怀好意啊。”他说这话不虚,公孙朝夕得陪美人左右,交往的都是江湖一流人物,武功不高且家财万贯,名声远扬之后带来的麻烦就是有越来越多的人想要他的人头,一则为美人出气,二则可以扬名,三则说不定可以拈走公孙朝夕十几万黄金的家当,何乐而不为?

  “只要赚钱我就卖。”公孙朝夕继续愁眉苦脸长吁短叹,“只卖了半天就收到了十六张刀贴、三支暗镖、一封匿名信、半张邀战书,我突然想通了,人生祸福如朝夕,宜享乐时需享乐,否则明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他喃喃自语,边说边喝酒,却是很享受的样子。

  “半张邀战书?”马无皮无聊地挑起眼皮,“你小子休叫我同情你,那个半张邀战书不会是最近很出名的那个……”他的左眼突然跳个不停,“那个‘半纸阎罗’西门杀的催命符……”

  公孙朝夕斜着眼睛看他,末了很没趣地叹了口气,“我还以为老马你很了解我。”他慢吞吞地从雪白的衣袖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夹在指间晃了晃,“正宗的西门杀半纸催命,接纸之后不出十二个时辰必死。这可是好东西啊,不少人想看一眼都看不到,如果我死了,三个月后的冷芳第四谱你务必把这东西细细地描上去,我相信各大和西门杀有仇的门派都会一箩筐一箩筐地往家里买,可惜我已经看不到了。”言罢相当遗憾地又叹了口气,喃喃地说:“人生祸福如朝夕……”

  马无皮一脚踩上公孙朝夕的摇椅,“这是真的?”他拿过那张半纸邀战书来看,除了被撕掉剩下一半的“战”字,什么也没有,“就是这样的破纸就让你吓得穿新衣喝好酒?从现在开始逃的话也许还来得及。”

  “我在冷芳第三谱里面写这几天都会在金钱坊,”公孙朝夕愁眉苦脸,继续喝着好酒,“不能逃啊,做生意要讲信用。”喝完了浅碧色的一杯酒,他用雪白的袖子抹拭杯沿,抹完看了袖子两眼,满意地看见它还是白的。

  “你的萧大美人不能救你?”马无皮直翻白眼——这人如果这样死了,就是自杀——被自己卖了然后坐在家里等杀手上门然后死掉,完全不能博人同情。

  “小守红儿这几天在峨眉山,君大公子去了天山,铁刀又闭关去了,厨子也不能救我……”公孙朝夕唉声叹气,“再过八个时辰你就看不到我了,记得我风光大葬的银票就压在床铺底下,千万要给个好点儿的棺材,可怜我还没有讨老婆生儿子,可怜我还没有看到冷芳谱写的全是我公孙公子的那一天……”

  马无皮一脚勾翻了他的摇椅,公孙朝夕在摇椅翻倒的时候突然变成坐在牡丹亭石条横栏上睡觉,懒洋洋地闭着眼睛,“老马,我快要死了你竟不给我点儿享受的时光,枉费我这么多年当你是知己……”

  “那是谁?”马无皮指着牡丹亭外牡丹花丛中一个个子比他马无皮更加皮包骨头矮小畸形的人——那人老老实实犹如花匠一般修剪着牡丹,“哑画万人醒?你把万人醒藏在这里干什么?莫非——”他的手指回公孙朝夕的鼻尖上,“你想知道最近很出名的西门杀长什么样子,卖了自己的消息引他入门来杀你,你好要哑画万人醒记下他的模样。不对,西门杀不会无缘无故来杀你——”他大叫一声,“莫非请西门杀来杀你的人就是你自己?”

  公孙朝夕愁眉苦脸,脸比刚才更苦十倍,眨了眨眼睛,“只要是名人我都卖,冷芳谱童叟无欺,只要有人想知道的消息我都能弄到手……”说着他突然从怀里又摸出了一只酒杯,就着手里原来的那个轻轻一撞,碰杯之后做了个借酒浇愁状,十分颓废。

  马无皮长长地倒抽一口凉气,“你还真是……玩大了……连三年连杀十八高手无一失败的西门杀都敢打主意,万一你真的死了怎么办?要那么多钱干什么?”他认识这个人二十多年了,差不多从穿开裆裤起就混在一起,这个人精明痞赖,奸诈狡猾,无利不欢,如果不是纯赢的赌注绝对不赌,这次吃错药了?

  “我最近心情不好。”公孙朝夕一直在叹气,“守红儿不理我,要和我吵架。”他苦脸又多苦了三分,“我想刎颈,又怕痛;想上吊,怕吊不死;想服毒,怕毒不死;想跳崖,附近没有山;想跳河,我会游泳……你说我怎么办呢?”

  马无皮无力地翻着白眼,“我来给你小子通个信,昨天君大公子的弟弟捎了信给我,说君大公子家里那两棵桃花打起来了,要他赶快从天山回来,只有你小子知道怎么联系他,家书给你。”他从怀里摸出一封信,丢在公孙朝夕身上。

  “那两棵桃花啊……”公孙朝夕喃喃自语,“一棵叫做表妹,一棵叫做师妹,真是难为君大公子竟然和两棵桃花共处了这么久,果然江湖第一剑就是高人。”懒懒地看天,“‘江湖第一杀’很快就要来了,老马,我的后事就托付给你了。”

  马无皮在他说“很快就要来了”已经转身就闪,等公孙朝夕一句话说完他已逃之夭夭连个影子都没了,不愧是公孙朝夕的知己,见风使舵和逃命的本事与公孙朝夕找死的本事一样高强。

  人生祸福如朝夕,其实经施展轻功飞快地离开金钱坊的马无皮看来,如果公孙朝夕不这样“混江湖”的话,其实他的祸福会少得多得多……至少没这么经常遇到死到临头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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