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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弄玉倒抽一口凉气,不会吧——还没有找萧史,她就要被当作妖怪处死吗?冷静!冷静!她开始说教,“咳咳,你们弄错了,这个——人是不可能下蛋的。鸡这种东西,起源自红原鸡属于乌纲,雉科。学名叫作Gallusdomestica。关于下蛋,那是因为这个母鸡啊——它的脑下垂体分泌一种物质,叫做催卵激素,能使卵巢产生蛋黄,然后呢,当蛋黄成熟之后就离开卵巢,进人输卵管,在输卵管的膨大部分可以分泌大量蛋白质,包在蛋黄外面,之后由输卵管的膨大部分压入狭部;在这里形成卵壳,最后生出鸡蛋。我们人是不可能下蛋的,知不知道?”她费尽心机把她所知道的关于“鸡”的知识全部说了出来,说完了自觉得学富五车,原来她是这样博学多才,但看着那一个个秦国婢女“冥顽不灵”,“顽固不化”,“呆头呆脑”,“目瞪口呆”的样子,也知道她的演讲无人欣赏。

  呜呼——天下最可悲的事情,就是光有绝世之才,无人赏识——她可以了解为什么屈原会去跳河,因为她现在也有同样的冲动。怎么办?为什么她床上会有一个鸡蛋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咳咳,你们听见了吗?”她眼见“教化”无用,不得不“装神弄鬼”,摆出一脸“只有我知道,你们都不知道的样子”,一手平放胸前,一手负在背后,做《西游记》里观音大土的样子,“本公主念了如此长的一段——嗯——这个咒语,嗯,驱鬼避邪,来人啊!”

  “在。”癸婳眼神怪怪的,应了一声。

  “把这个鸡蛋给我丢掉,以后还有谁没有照看好本公主的寝宫,让外面的什么野鸡野鸭,或者神仙鬼怪在本公主床上下蛋,本公主格杀勿论!”弄玉大发神威,板起脸,盛气凌人地指着癸婳,“以后再让本公主听到有关什么鸡蛋,什么本公主寝宫不洁的事情,看本公主饶不饶得了你们!”她脸上做足了威风,心里暗暗愧疚,不知道原来的公主有没有这么暴戾,但不这样做,她又不知道怎么解释着床上下蛋的问题。

  “是?”众婢女吓得脸色苍白,急急退下。

  弄玉松了一口气,在寝宫里转了两圈,只盼孟明赶快找到萧史,赶快回来谈成亲的事,赶快把这下蛋的事忘记,否则,弄玉在历史上不是成仙,而是成妖了。

  “公主姑娘,”癸婳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叫过她,在她强调叫“公主”之后,她已经把她当成了原来的公主“你——”

  “什么?”弄玉回头只见癸婳一脸神秘,“什么事?”

  “你是不是——”癸婳探头过来,在弄玉耳边非常神秘也非常崇拜地说,“是不是野鸡大仙变化成公主的模样,来夺取大王性命的?”她的眼神一半是害怕,一十是好奇,稀奇得近乎崇拜地看着弄玉。

  “野——鸡——大——仙——”弄玉一个字一个字咬牙切齿地重复:我如果是野鸡大仙,就不用怕不会吹笙被大王砍头了!癸婳,你是有脑的,你自己想一想,我到底是不是野鸡大仙?我就算是野鸡大仙,我既然已经成‘仙’,我还要下这么没有水平的蛋,下在我床上让你看见?我有这么笨?”她看见癸婳还是一脸疑惑,索性往桌子上一拍,“我如果是野鸡大仙,你既然已经发现我的真面目,我肯定、必然、绝对、毫无疑问、理所当然地要弄死你,我拔根鸡毛变出另一个癸婳不是安全得多,何必在这里和你怄气?”

  癸婳这一句听懂了,想一想也有道理,“姑娘你真的不是野鸡大仙?”她小心翼翼地问。

  弄玉斩钉截铁地道,“不是!”

  癸婳松了一口气,嫣然一笑,“我想也是,姑娘就算是野鸡大仙,也是很好的野鸡大仙,绝对不会伤人的。”她施礼告退。

  她不是野鸡大仙——弄玉会被这个丫头气死——她此时恨不得立刻变成野鸡大仙,把这些以为她是野鸡大仙的人统统掐死!

  弄玉在秦宫为了“野鸡大仙”的事弄得一鼻子灰的时候,孟明快马加鞭,到了太华山。

  太华山——

  果然是中原名山,林木苍苍,高岩耸翠,岩梅碎点,清雅如画。

  丝丝云气山间环绕,缕缕白云自山峡间流下,清静怡然,鸟声悠扬,蝉声愈静。

  孟明虽是武夫,也目为之眩,赞叹良久。

  只见一个樵夫担着一担子柴火下来,一边走,一边哼着听不懂的歌,实在有几分不俗的世外闲人的风雅之气。

  “敢问先生,这太华山,可有一善于吹萧的仙人?”孟明拱手作揖,下马问道。

  樵夫看了他两眼,指着山上一处山崖,“山上明星崖,有一异人,自七月十五日至此,结庐独居,每日下山沽酒自酌。至晚——”樵夫似乎突然忘词,尴尬地笑笑,想了好半天,才像背书一样背出来,“至晚——必吹萧一曲,萧声四彻,闻者忘卧,不知何处人也。”

  “多谢。”孟明心里实在有些疑惑,不知道这樵夫的话可不可信,但四下无人,再无第二人可问,还是决定上明星崖一探究竟。

  他没看见,那“樵夫”一溜烟跑进树林,丢了柴火,急急忙忙抄了一条近路,直奔明星崖去了。

  等孟明弃马,试了几条死路爬到明星崖顶,已经是许久之后的事。

  一登上明星崖,只见一间草庐依山而建,清雅绝伦,崖前一片细碎小花,色作娇黄,几丝云气崖上萦绕,果然是神仙境地,不同人间。

  一人身着白衣,背对着他;背影颀长,正俯身清理身前一株奇花的枝桠。

  “敢问,阁下可是——”孟明心知决非寻常人物,上前问道。

  白衣人回过头来。

  只见他眉目精致漂亮,虽不是孟明想象的“玉貌丹唇,出生绝世”的神仙之态,却是另一种玲珑漂亮,而且,这样“玲成漂亮”的男子,孟明还未见过,不禁呆了一呆。

  当然白衣人就是萧史,他拿弄王给他的那块大麻布,做了一身“他服”,在这里“装神”。如果孟明有少许疑心,往草庐里一看就知道这是个假冒草庐,只有个空架子,里面什么也没有;再认真一点,就会看出,那棵“奇花”也是假冒的,是萧史用各种不同的花草的枝桠拼起来,再插在地上的。但孟明被他的“仙貌”给唬住了——不要忘记,萧史就是歌手,必然精通如何“卖弄风骚”,如何表现自己最吸引人的一面,他的外貌条件已经很好,又有如此“专业”的技术,还有经验——几千几万的人都可以被Shellsea迷到疯狂,区区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孟明土蛋又算什么?所以,这一招“装神”非常成功。

  “我姓萧,名史。”萧史明明知道他是孟明,还是一本正经地问“足下何人?”

  在下本国右庶长百里视是也。大工为爱女弄玉公主择婿,听闻足下精于音律,命孟明相迎。”盂明恭恭敬敬地回答。

  萧史暗中叹气,他明明很想赶快见到弄玉,还要假装推迟,真是痛苦,嘴里不得不说,“在下山野草夫,粗通音律,别无所长,不敢辱命。”他可是老老实实按照弄玉的课本念的,有些古文记不清楚,就顺着大概意思顺口乱编。

  “你与本将回去,见到大王,自有分晓。”孟明请他一同回到秦宫。

  萧史自是求之不得,一同回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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