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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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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苗皓钦肉麻当有趣,演技简直好过了头!要是他平常敢这样对她,不被她槌死才怪! “钉子,我有事先走了。”全晔忽然没预警的站起来,并且没等与他同坐一列的简以娉和苗皓钦让路,他就略嫌粗鲁的从他们脚边挤过去,直往外走。 “不多坐一会儿吗?既然大家都认识,一起吃晚饭吧!”丁子康跟在后头留他,并提议着。 “不用了。”全晔回头,又将冷厉的眼光射向简以娉。“我不习惯跟不亲的亲戚吃饭。”说完就走。 “皓钦,你们坐一下,我送送全晔。”丁子康一同走了出去。 “你忙、你忙。”苗皓钦应着,之后以一种奇也怪哉的表情问简以娉:“全晔不是对你很感冒吗?怎么对于你说你跟他不熟、不亲,他好像很不高兴的样子?而且我对你好,他也好像很不是滋味呢?为什么会这样?” “我、我怎么知道啊?” 简以娉不但不知道全晔怎么想,连她自己内心在矛盾、迷惑个什么劲儿,她自己也摸不着头绪哩! 她现在只能确定一点,那就是,事有蹊跷! 第七章 不该有这种感觉的。 那种酸酸的、见不得人好的感觉,简直就是吃醋嘛!自己是大器大方的男人,怎会无聊到去吃苗皓钦的醋呢? 而且还是因为简以娉! 简以娉不过是……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不懂礼貌又爱恶作剧,有着成熟年龄却行为幼稚的女人而已!可是话说回来,他为了这“不过是点点点”的女人,竟然心神不宁到还得对自己三令五申来忘怀她? 全晔愈想愈不对,觉得自己必须好好调整一下心态了。 男女感情的事,从来就不在他生命中占重要位置,他向来随缘的。 简以娉或许是吸引了他,但他相信这是一种短暂的错觉!而且极可能只是因为之前那个吻引起的。 人是动物性的,肢体的接触往往会点燃一些火花,即使是相厌的两个人,也不可能会完全对那火花没感觉、没想法。 所以他为简以娉吃醋,看不顺眼她跟别的男人亲热,纯粹是生理现象衍生出来的心理病态,很快他就会恢复正常的。 等苗皓钦来买走月玦,他就不再有机会与她接触,届时不要说亲戚关系有多不亲,就是成为相见不相识的陌生人也是非常合理的事。 “全晔,你一个人在想什么?” 是封宝书的声音,全晔一转头,很意外的看见封至书也来了。 “表哥。”全晔打声招呼,同样在台北,他和封至书有时一年见不上一次面,因为他常到处乱跑,而封至书则是标准事业为重的人,但尽管如此,表兄弟的感情还是非常融洽的。 “听说你很久没出国了,所以来看看你。”封至书说是这样说,其实表情已说明了他无事不登三宝殿,另有他求来的。 “被奸人所陷害,走不了。”全晔摊手请他们坐。 “奸人?”封至书不解的问。 “奸人就是我的小姨子,简以娉啦!”封宝书好笑的说明。 “是吗?” “简以娉不让全晔出国,所以硬是拿走他的护照。”封宝书又笑笑的说,似乎谈论别人的糗事是一种乐趣,而完全忘记自己在全晔与简以娉的紫月玦追逐战中,他是鸣枪的人。若不是他的怂恿和挑拨,也许全晔根本也不会对月玦的买者那么挑剔和执着。 “没关系,应该过不久,她就会心甘情愿、欢天喜地的拿来还我了。”全晔完全没特别的表情。 “是吗?简以娉这么好说话?”封宝书不相信简以娉会那么善良,她没玩够,是不会罢手的。 “她交男朋友了你们没听说吗?我看很快就会有第三个愿意为简家姊妹牺牲奉献的人来跟我买月玦了。” “她交男朋友了?真的假的?哪个男人心脏那么强,还是眼睛脱窗……”封宝书对于批评他那个小姨子通常很不留情面。 “咳!宝书,她可是你的小姨子,得罪她,你老婆也不会高兴吧?”封至书用话堵住他弟弟那张刻薄的嘴。 “好啦好啦!是谁那么英明、有眼光看上了简以娉?改天我可要好好认识一下。”封宝书看笑话的心态其实跟全晔当初的一样。 “是个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人,叫苗皓钦。看得出来他们感情很好。”全晔眼里飘过一朵晦云。 “真的?我觉得好意外……” “好了好了!宝书,你似乎以为我们是来闲话家常的?”封至书若不再阻止他弟弟的好奇心,恐怕他会胡扯淡到天黑也不罢休。 “啊!对对对,今天可是有要紧事来的。”封宝书这才想起正经事。 “什么要紧事?”全晔问。 “全晔,是这样的,我今天其实算是替我爸爸来的,要请你去我们鲜彩彩艺印刷公司帮忙。”封至书沉稳的说明来意。 鲜彩彩艺印刷是封氏风采集团旗下的事业之一。 “彩艺印刷的部分不是宝书负责的吗?”全晔望向封宝书。“你怎么了?” “就我岳父,他退休了,一口气将事业全部交给谈屹和我,看来将来老三也跑不掉,谈屹家不经商是还好,而我现在两头忙,实在分身乏术。”封宝书曾经想过,如果简家三姊妹都嫁给穷小子,那世上就有三个男人可以立即走马上任,减少奋斗三十年。 “那简以娉呢?” “我岳父放她长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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