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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毛毛虫:蝴蝶?你知道我是女生或男生吗?自从认识以来,我没说过我是男生或女生吧?

  春天:是的,已经三年了,从认识到现在也已经对你好奇三年了,不过从你的讲话用语来推测,“你”应该是女生才对,对吗?

  毛毛虫:哈,现在说有什么意思,不如我们现在就出来喝杯酒吧,我的心情真的闷到不行了。

  春天:这就是所谓的“择日不如撞日”?

  毛毛虫:是的,你要出来喝杯酒吗?

  春天:好啊,等会十点,我在“蔓罗酒坊”等你。

  毛毛虫:那我们要怎么相认?

  春天:靠心电感应?如何?

  毛毛虫:你吓人唷,万一你认错人怎么辨?

  春天:不会的,你放心,我绝对不会把你给错认。

  毛毛虫:凭什么这么有自信?

  春天:因为我们认识了三年多啦,感觉也应该是很熟的朋友,朋友身上该有怎样的特质,我想我能够想象得到。

  毛毛虫:噗,你的话真的很好笑,不过为了防止你认错人,我给你我的手机号码好了……

  春天:那我的电话是……

  毛毛虫:我抄好了。

  春天:好,那我们到时见,我先去准备。

  毛毛虫:等等,你还没告诉我你是男是女?

  春天:你猜不出来吗?

  毛毛虫:呃,我从没想过要猜你的身分。

  春天:那就到时见吧,反正等会就会知道了。

  毛毛虫:说得也对。

  春天:那等会见,拜拜。

  毛毛虫:拜拜。

  坐在灯光昏黄的小酒馆内,十点已过五分,沈墨旨左等右等就是没见到人,这位春天先生或春天小姐,显然迟到了。

  耳际边传来慵懒的爵士乐,低沉有力的女歌手嗓音回绕在整个空间内,让紧张一天的精神获得纡解。

  她点了杯粉红佳人,坐在窗台边,兀自发起呆来,等人还真无聊,幸好有给对方自己手机,不然这样等下去,不知要等到何时?

  无所事事的打量周遭,不意,她身子颤了颤,双眼满布着不可思议,怎么可能会在这遇见他?

  白圣修嘴边噙着一贯自信迷人的笑,从容大方的走到她面前,没有丝毫迟疑。

  “好久不见。”劈头就是这么句问候,他压下心中连月来想揍人的冲动,硬是摆出浅浅微笑。

  向后缩了下,沈墨言吞吞口水,也回了个干笑。

  “好久不见啊……好巧啊,不过不好意思,我正好要走人了。”直觉不妙,想快点抽身走人,她拿起身旁的包包闪人。

  至于那位春天,还是择日再见好了:她想今日非吉日,也非好日,所以才会让她这么不凑巧的撞上白圣修……

  但白圣修动作比她更快,一把拉住她的手,身子整个朝她压去,把她乖乖逼回原位,接着凉凉地开口,“老朋友见面,何必那么急着想走人?”

  老朋友?听得她整个眉间都紧皱起来。

  “你喝调酒啊,不会容易醉吗?”点了杯马丁尼后,他转头看她,眼眸散发着浓烈的侵略气息。

  “不会吧,这不会很烈。”不中用的心脏因他而猛跳起来,她的脸颊被他看得染上一层粉红色。

  他了解地一笑,又说:“喔,你在等人吗?”他左看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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