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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糟!楚振灏的样子看起来那么激动,她是不是又做错了什么?嘉璇咬住下唇,她总是这么冲动,却忘了自己其实并不太了解他的喜好。

  “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人很难相处?”楚振灏抓抓头发,拣张藤椅坐下来,大口大口豪迈地吃着披萨。

  “呃?”

  “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人特别造作讨人厌?”他抬头看她。被手指抓乱的头发散下来,遮住光洁的额头,看起来有些孩子气。

  “不、不是……”

  “那你是怕我?”

  “我没、不是那样子……”她开始结巴。一颗心纠结,不知道他到底知道了些什么?

  告诉他吧。

  跟他说吧。

  她用力深吸几口气,结果开口的时候还是说:“披萨好吃吗?”

  “好吃。”他孩子气地笑。

  她又觉得自己做得是对的。喜欢一个人并没有错,喜欢他,就是盼他高兴,怕他伤心,讨好他的同时,又好像讨好了自己。他的喜怒哀乐,她太关心后,渐渐变成自己的喜怒哀乐。这份感动,这些领悟,点点滴滴,都是遇见楚振灏之后开始的。“谢谢你。”他诚心诚意地说。

  他目光坦荡,害她又觉得自己像一个罪犯。深心里折磨,愈缠愈紧,她想要解脱,冲口而出:“我喜欢你,你跟我交往吧。”

  一气说完,看他嘴角的笑并没有减少,她松一口气,罪恶情绪一去,得意喜悦弥漫眼底。

  “你跟十年前的我一样。”他嘴边笑意加深。

  “那代表什么?”到底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勇气可嘉!”他的眼睛黯淡下去,眼神恍惚,仿佛是在追忆些什么,“十年前,我也跟一个女人说过同样的话。”

  “沈星河嘛,我知道。”嘉璇嘟囔。

  他笑笑,揉她的发,“那时候的我,比你还要愤世嫉俗。”

  “嗄?”她瞠大眼睛,被他的话语所吸引。

  他抬起头,看着大雨洗过的夜空,“我爸妈在我十二岁那年离婚,爸娶了新的女人,妈要出国,把我丢在盐城外婆家。在那里,我是一个让所有大人头疼的孩子,我以为自己根本不应该存在在这个世界上,所以,我恨身边的每一个人。看到别人笑,我会让他哭,看到别人哭,我会让他哭得更凶。这样待了一年,暑假的时候,外婆家隔壁的一户人家来了个度假的亲戚,听说,是个大学生。人人都夸她,赞她,我却偏不以为然。那天,是她的生日,我混在人群里,故意失手弄坏了她所有的生日礼物。外婆头一次,伸手打了我。她一边打一边哭,我却一滴眼泪也没掉,我仇恨,恨所有为她祝福的人。为什么,她可以拥有那么多那么多,而我,却连最起码的父母亲人都没有?这难道,是我的错?”

  嘉璇心中一紧,为他的遭遇红了眼眶。原来,家庭残破的孩子,并不只有她自己一个,“那个大学生,就是沈星河?”

  “没错,她是星河。”他的眼睛亮过黑夜,“我原本以为,她也会如其他人一样地讨厌我,谁知,那晚,她居然带了故事书来看我。她是第一个在我挨打之后帮我上药的人,她是第一个在我睡觉的时候为我读故事书的人,她也是第一个对我说,振灏长大了要做个男子汉的人。”

  “就因为这样,所以你等她十年?”

  “是。”她的眼神多不可思议,仿佛看他有多傻的样子。

  “呵——”嘉璇笑,心头一块大石落地,“十年前,她多大?你多大?那根本就只是恋母情结嘛。”

  “不是。”她讥讽的语气令他生气,“星河是这一辈子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人!”

  嘉璇怔一怔,脸色有些难看,“既然是这样,你为什么不去找她?”

  他摇头,“我找过,可是,找不到。”外婆去世了,邻居搬走了,那一年的暑假成为他记忆里最甜蜜的回忆。

  嘉璇靠向藤椅背,这人固执得可笑,却又迟钝得可怜,“你难道没有想过,她或许已经忘了你吗?”

  他瞪着她,神情倏转阴沉。

  嘉璇挑眉,“你也想过的,是不是?你心里其实也是这么想的,只是你自己不肯承认而已。”

  要记得十年前一个小毛头的承诺,真的很难很难。

  楚振灏绷紧脸不语。

  他在内心里思量自己的感情。

  “其实,人在落难的时候,都希望出现一个拯救自己的天使,而沈星河,不过是恰巧出现在你落难的时候罢了。”

  就好像楚振灏,何尝不是她灰茫天空里的一道彩虹?

  她深有感触的语气逗笑楚振灏,“看样子,你倒是个恋爱专家。”

  “呃。”嘉璇愣了一下,尴尬得脸红耳热,“我……”要告诉他自己从来没有恋爱过吗?打死她也不会承认。

  刚好一声“阿嚏”,如天使一般降临,解救她脱离苦难的深海。

  楚振灏蹙眉,“感冒了还顶着湿发吹风,很容易头痛的。”他说着,起身去拿吹风机。

  嘉璇吁一口气,感觉到肚饿,抓起披萨大口大口咀嚼。

  他踅返,看她满手油腻,叹一口气,站在藤椅后面,抓起她一撮头发,帮她吹干。

  吹风机嗡嗡响,她的心怦怦跳,如果,永远没有沈星河这个人,他们是不是可以就这样地老天荒?

  三点一线有规律的生活就这样成为楚振灏的过去,同时成为过去的还有他整洁干净、一成不变的屋子。

  他想不通,自己的变化为什么会有这么大。

  认识麦嘉璇之后,他常常皱眉,也常常大笑,他不能理解这样的自己,却也并不十分地排斥这样的改变。

  他第一次请她吃哈根达斯,第一次在上课的时候跟她传短信,第一次在晚饭后被她拉去骑双人脚踏车,一直追着夕阳西下。

  他们去逛夜市,嘉璇带回来一对陶瓷娃娃,憨态可掬的样子软化了屋子里的冷硬。

  他让她在家里复习,她叫人来换下所有的百页窗帘,淡黄色的纱帘拢着暖黄色的灯光。他承认,那一刹那让他有温暖的感动。

  然后,不只是陶瓷娃娃;然后,不只是窗帘。她为餐桌铺上橙色的桌巾,为雪白的沙发配上动物形状的坐垫。人坐上去,甚至还会发出哀鸣。第一次,他着实吓了一跳,想要发脾气时,看到她好似阴谋得逞般笑得愉快的脸。他忽然觉得,有时候让心跳加快也不失为一种生活的调剂。

  楚振灏一步一步地退让、改变,却浑然不觉得嘉璇的一颦一笑,一点一滴,已经像夕阳下的影子,一天一天在他心灵的城堡中铺展、蔓延……

  “学长,有人找!”实验室门外有人探头进来喊。

  “嗯?”楚振灏从显微镜上抬起脸来。

  “是个女的哦。”学弟指指身后,挤眉弄眼地对口型。

  最近,他心情不错,脸上的表情也不再呆板严肃,连带着,医学系的学弟学妹们在他面前也不那么拘谨起来。

  “哦。”他站起身,仿佛是漫不经心地应,然而,微微上扬的嘴角还是泄露了些许心事。

  女孩子?除了小麦,不会再有别人了。

  只不知,那丫头又有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居然巴巴地跑到这里来?

  心里这样揣测着,脚步却未停,一直走到门口,才发现,小小实验室外竟然围了好多的人,人人一副忍耐又同情的表情。

  他心中一惊,推开人群挤了进去。

  “咦?吴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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