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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


  我也曾经美好善良,如一朵芬芳的花,而今我也只能对你唱歌,唱这暧昧不明的歌……

  Woke up thinking about you today

  今天醒来,也不由自主的想你

  Why does it have to be this way

  为什么如今会变成这个样子?

  We drove each other crazy

  我们曾让彼此都疯狂

  Bye Bye Baby

  再见宝贝

  Bye Bye Baby

  宝贝再见

  Well, I guess it's over and is done

  唔,我想它终会过去的

  We had some good times and we had fun

  而我们曾有过一些挺好的有趣的时光

  We drove each other crazy

  我们曾让彼此都疯狂

  I'11 always love you

  我会永远爱你

  Bye Bye Baby 再见宝贝

  Bye Bye Baby 宝贝再见

  Don't you cry 你不要哭

  Don't you cry你不要哭

  I'11 always love you 我会永远爱你

  【后记:乐“捡”不疲】

  我很爱捡东西,从小乐“捡”到大,逐渐“捡”出乐活之奥秘。

  今且公诸于此,与你分享,且欢迎加入乐“捡”行列。

  话说我从小外出游玩最爱乱捡东西回家,幸而长大没变“捡角”(台语——废材)。幼年时我仗着身轻体小,时而闯入空屋或建筑工地。我会将屋主搬家后弃置的东西搬回家,比如散落一地的废弃文件,抱回家后,背面空白处就变成我的涂鸦纸。如果在田里,我会捡回野草:奔在荒地,我会捡回石头。下大雨的日子,我会捡回乌龟:秋天我就捡回枯枝和树叶。我更会循着兽声,从草堆或烂水沟捡回小猫和小狗。

  我妈为此不堪其扰遂将我“假性驱逐”多次以示警告,而我也不改其乐。

  及至成年,我依然乐“捡”不疲。天下之大,简直是我的寄物柜,随捡随有。

  记得高中毕业后,在外租屋,年轻人空有骨气,偏偏没拽着满满的钱财,俺租屋处只有空壳,家徒四壁。

  不过不要紧,我捡回许多纸箱,倒扣着放,就有了桌子,或是拆几个平铺地上,扔条被子,就有了床,另外再侧放几个纸箱于墙角,连书柜都有了,如果叠着放,衣柜也成了。

  我置身在纸箱王国,叉腰抖脚得意至极,深深为自己的创意着迷,于是衍生出一种“我缺啥都能变出来”的自信。

  “捡”拾东西与“改造”东西,是值得培养的本领。

  缺什么?.我就设法用各种其他的取代之,一样享用愉快。

  后来,我吃苦耐劳地挣钱,终于换过许多住处,生活品质亦大大改善。虽然经济渐好,这爱“捡”的毛病倒没好过,每看到路旁或垃圾堆有颓败被弃物,我就犯痒,总是要趋近细审一番,品味良久,寻着有无可捡回的宝物。

  尤其是年中岁末扫除旺季,午夜巷弄多的是被主人扔弃的物件,我常在深夜返家时,行过暗巷,在隐约星光底、在朦胧月色下,或者是毫不浪漫白亮亮的路灯中,咸觉它们全都在呼唤我——

  “选我!选我!带我回去!”

  于是我陆续又捡回许多东西,摆设在家里。

  捡回轮子半毁的行李箱拿来装收藏品、捡回藤制附抽屉的老荼几、捡回木头矮桌——虽然有点摇晃,但我榔头敲一敲就修好了。

  也捡回颇有历史戚的木杂志架、弧形衣帽架,甚至是倒闭印刷厂扔弃的放大纸张的原木大柜,有七大个。它们站在巷旁,柜身贴着“欢迎自取”(其庞大到我甚至请搬家公司协助)。还捡回两只流浪猫,也捡过藤篮、旧时代制图用的工具箱、椅子、板凳、长竹桌、矮书柜。

  无穷无尽捡过无数物件,与它们相逢,带给我极大的快乐。

  近几年这捡拾癖已收敛,非我此瘾已戒,实在是空间有限。而今路上与物相逢,欲纳之需先细细审察,不敢贸然就捡。因此有许多回在夜归途中,我常与被弃物相望良久,思索掂量,再三斟酌,真真适合我的,才敢带回。

  回顾这漫长“捡”史,啊——肯定是这乐“捡”不疲症,导致我对“抢”这粧事显得意兴阑珊。逢“抢”方得之事,我皆兴趣缺缺矣,幸而这也免除了许多烦恼。

  我不抢限时限定物(但拜托我的书大家还是抢一抢吧。)、不抢周年庆折扣、不排队抢买或抢吃的,连谈戚情都有逢“抢”无能症。如果谈恋爱需要跟众多敌方抢,即使我心蠢蠢欲动,肉身却懒散,无力扑之抢夺。

  我想我大概是挺明白自己的人,因此熟知自己的本性,“守株待兔”比较是我的作风,所以就甭累了,况且卯起来抢还未必抢得赢,都动手抢了,若还没抢臝,那岂不是白白抢伤心?弄不好的话,还会抢到伤痕累累、抢到自信低落、抢到最后恨死自己。

  这一粧“抢案”,怎么想都不值得参与。

  况且,目睹过许多人为着抢某人的情,或抢某个位置、或抢某份差事、或抢某件宝物,在那穷凶恶极、水深火热的抢夺局中,人们患得患失,神经衰弱外加神经紧张,过程之忐忑挣扎,简直拿命去磨。

  更甚者,到最后因这一路抢夺较劲,最终迷失了原意,到底抢来的东西是否真合适自己?都抢到忘记了。

  有一些人,只是爱“抢”;更有某些人,只是不爱输的戚觉。

  有时也不真的明白那东西是否适合自己就先动手抢,最可怜莫过于终于抢到手,发现是误会一场,那东西一点都不美,甚至可能是包揪、是负累。还因着一番抢夺,结仇无数、树敌众多,真够衰的。

  抢夺之事,赔上时间及大量心神与力气,甚至要用尽心机,实在喂心沥血,都快肝肠寸断。

  相较之下,“捡”,是不是让人快活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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