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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


  后记:那这次就随兴点

  决定写个不知重点在哪、内容为何的后记,不像小说总要有个Ending。于是我任性地开始,愿读者朋友默许这次我的随兴。(道歉先)

  我心中没主意,关于这篇后记该写什么,却诚心诚意,想要瞎聊。势必是,漫无章法,随心所欲,渐渐失控。好的,失控快变成我的特色了,总是无法收拾地将故事写长,既然改不来,索性看开,随它去。

  我决定,这次要离题得很彻底,而且在想停时遏止话题,而且我将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请有“我乱写你乱看”的准备)

  于是我提起瑜伽。练瑜伽是这几年的事,但近两月才开始认真。把瑜伽当每晚消遣,所谓练瑜伽需要的静心凝神,心无杂念等等等,在我处全数破功,买张教学VCD,就开始我乱乱来的瑜伽之旅。

  我在看电视时练瑜伽,高难度的锄式,伸展腰背的眼镜蛇式,猫式与燕式或是海狗式。

  很好,每晚活像畜牲,一心二用的畜牲,我从不觉得畜牲有什么不好,像动物一样傻呆,是用脑过度者的渴望,但凭本能行事,愿我能到这境界,欣慰自己反璞归真。

  后来又练起植物式,树式。向往清心寡欲,身体像树打直站,但眼睛仍贪婪,不肯罢休,爱盯电视。我想……要是瑜伽大师看我这德行,怕要摇头叹:“孺子不可教!”

  一日日恶搞下来,不管如何,脊椎舒服了,腰不疼了,腰不疼了我就睡得好,睡得好我人就舒爽,我一舒爽起来每天就笑眯眯,我一笑眯眯我家的花就开得更美,猫就过得更好,天下太平矣。

  于是我更勤快,每晚像畜牲似地玩,忽猫忽树忽燕忽蛇,也叫我玩得不亦乐乎。随随便便往地上一躺,就将身体对折,骄傲地跟亲友孩子炫耀,在孩童惊愕的目光中,来一句:“姊姊有练过!”(真恶,分明已是姨字辈)

  近日挑战倒立式,五脏六腑正正直直跟俺好多年,不是躺就是直挺地怀在身里,一向称职的和地心引力对抗,终于也到这天,叫我一个顽皮,双手撑地,双腿往墙一蹬,来吧来吧,五脏六腑全倒放。

  那滋味真是……笔墨难形容,头皮发麻有一点,身体颤抖也有一些,在酸麻中还夹带一眯眯快感,挺过瘾。嗯,我发现倒着看的风景还不赖。(还可以发现到很多遗失的东西,原来都掉在桌椅底。)

  注意,飞雪开始离题了……

  那天下雨的晚上,他想吃牛排。湿冷的夜,情绪不好不坏,他到餐馆却改了主意想吃热呼呼的饭。

  我说:“隔壁那桌的鸡排好大!”我心蠢蠢欲动哩。

  服务生来了,他要烩饭,我不要鸡排、也不要牛排。

  “你快拿个主意。”他说。

  “我决定好了。”

  “哦?吃什么?”

  “我决定去外边逛逛,等会儿来找你。”

  那天真稀罕,真是千载难逢铁树开花般不可思议,我会胃口不好。

  我是那种天塌下来、地震刚过、新闻血腥、外面台风还是能吃饱饱的混蛋,只要让我饿着,食物就倒楣。我不挑嘴,能吃就是福,我是个馋鬼。

  稀罕的是那天我没胃口,踩着水洼,横越马路,跑去十元商店,想起要买一捆胶带,街角的十元商店什么都有。

  没想到它什么都有,而且有得太过分!

  一进店我楞住,瞠目捧脸心中骇嚷:“什么?这里‘花生’什么事?!”

  我一激动就会有点台湾国语,我决定连书写也忠于现实。

  在地上,有一堆小山,崭新书本们堆成的小山,好美丽的书冢,咳咳,书山。一瞬间我忘记胶带,朝书山而去。(我非高行健,但这真真切切是我心中“灵山”~~)

  “这……这些书,一本十元?”“山坡”中夹杂张曼娟、侯文咏的著作,还有很多诺贝尔奖得主的书籍。

  各位应该可以明白我为何声音颤抖,情绪亢奋。此时此刻店员想必已发现我目光炯炯,热血沸腾,他马上拿篮子给我,用着全世界最美妙的声音说:“是的,你现在看见的通、通、十、元。”

  “但这些书都是新的啊!”有些甚至还包着封套。

  “真的十元。”他保证。

  “厚……十元?十元啊!”还好我一向低血压,不然店员接下来的话会害我爆血管。

  他说:“你要不要蹲下来,往下面看?”

  咦?

  我蹲下,窥看架底风光。吓!这一惊非同小可,差点跪下谢神谢佛谢上帝谢冥冥中的造物主~~

  刚刚我发现书冢,这会儿我看见书坑。十几个货架底,堆满书,沉甸甸迭一起。

  不啰唆,我马上匍匐前进,钻入架底,搭起帐篷,当起浪人,从此看书看书看书不问世事,隐姓埋名,不要叫我,各位我知道我又在离题了~~

  好,严肃,正经,继续——

  当时,当我看着满坑满谷每本十元的书,就算布莱德彼特兄来也,在我耳边来一句:“我爱你。”我大概也会叫他:“滚一边去!”

  接下来我像作了场梦,非常堕落耽溺沉沦贪婪的梦,连最后怎么离开都恍惚,到现在还不甚清醒,常梦游着回到原地继续发梦。(而店员的话,教我知道这美丽的奇遇将继续很久……)

  我像疯了一样拚命搬书,搬到店员傻眼,旁人让道。(而且那天本姑娘穿窄裙,蹬高跟鞋,但我豁出去,照搬不误,形象弃之不顾,像着魔。)

  我从货架上的书搬到货架底,又嚷着要店员去仓库拿书来,我搬到癫狂地步,而且力大无穷,双眸炯亮,“书本”生信心,外边风雨和黑夜统统被我心熊熊燃烧的买书欲消灭,我心一片光明,顿时我感到人生充满希望,虽然我是没可能搬座诺贝尔奖回家,但我把成套诺贝尔得主的书带走。

  我没嗑药,但已High起来。叫我更High的是,当某人吃完烩饭苦等不到我,沿路找来时,见我买下一袋袋十元书本,他很气,站在路旁喝斥——

  “真笨欸,用袋子装干么?我去开车,我也要买!车里有纸箱,我们用纸箱装!”

  我侧首,淌下两行清泪。

  呜呜……瞧这口气,果然知我者某人也,与我同患重度买书癖。

  车在雨中开来,在他去开车的时间里,我继续沦陷书阵中,我以为买书是桩雅事,可我怎么也没想到、他也没想到、整间店的人和狗都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我……我竟买书买到“鲜血淋漓”!

  呜……事情发生的经过是这样的,十元商店的货架很廉价,用几根铁架草率钉制,边缘锋利,而底下捆着的书那么多那么重,本人趴在地上,纤纤小手这么捞啊捞拽啊拽扒啊扒,书出来的同时,左手拇指教铁架边缘削了一块皮。

  不盖你们,红红鲜血汩汩流下。凹呜~~我就知道我今年有血光之灾,但怎么也想不到会“花生”在十元商店里。

  命运大神,您真是充满创意!(单飞雪泪流的OS!)

  由于鲜血太引人注目,店员赶来急着道歉,在店员的道歉声中,我的他说:“你流血了。”声音冷静。

  “是啊。”我看着拇指。“一直在流欸。”声音比他更冷静。

  “那……要不要回家了?”他的嗓音沉重僵硬。我听得出那绝不是因为我在流血,而是他不想回家,急着想要挑书买书。

  我说:“不用,回家再擦药,我还要买书!”

  霎时,我在他眼中看见钦佩的神情,他用一种英雄惜英雄的眼神看我。

  他撂话道:“那我去挑书了喔。”意思是大家自便,各挑各的书去。

  我回道:“去,别管我。”书要紧。

  “卫生纸!”店员小弟对我说:“拿去,先止血。”

  “喔。”对喔,我在流血。我侧首,擦着拇指上的鲜血,阴沉沉地看着地上书堆。哼哼哼,遇上本大仙,今儿个这些书啊我绝不饶你们。我要用我的血和汗,满腔热情,把你们搬回去!

  我果然这么做了,买到爆,完全忘了家住四楼,书有多重。

  回家以后,两个疯子坐在沙发上,看着满桌满地战利品,满足地痴痴笑,分别在心里计划着要先从哪本开始下手。

  我手上扎着带血的绷带,充满英雄气概地说:“幸好今天让我发现它们,要是错过就太可惜了。”

  “干得好。”他赏我个激动的眼神。

  我冷笑。“那个店员说,老板跟人家签约,要长期卖十元书,总共签了四万本,后天还要进新书……”

  “记得后天晚上空下来。”他说。

  嗯,我们很有默契往后躺,懒洋洋瘫在沙发,看着好不容易搬回的书本,不知何年何月才看完。

  他看着我挑的那堆书问:“喂,那些诺贝尔得奖的书,你会看?”

  哼哼哼,我看见他眼中的怀疑。开啥玩笑?本小姐平时爱看时尚杂志、电视周刊,不代表就不看深奥的文学作品!

  我豪爽地回他:“一本才十元,我老了以后看,行不行?”

  他笑呵呵,我也笑嘻嘻。

  我可以预见我的晚年生活,我想他也看见了。

  我老了,我窝在书堆中,戴着老花眼镜,拽着某夜奇遇买来的书籍,心满意足地翻阅。也许翻起尘埃,翻起往事,翻起那次搬书记,我的鼻子很容易过敏,我于是开始打喷嚏……

  诸位,我说过我这次要随兴点,请许我!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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