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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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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楚楚一直觉得自己是个非常有职业道德的以“解决者”这是老爷爷给的职称,他常说,他那儿是便利商店,只是卖的不是“商品”,而是“服务”,大大小小的麻烦交给他们来解决就好了。 “解决者”当然不只她一个,她还有许多见过面的、没见过面的同事。只是他们这些年纪小一点的,不能像其他神通广大的前辈,可以透过网路接案子,得乖乖来老爷爷这儿报到而已。 “不管大案子小案子,每个案子都得诚心城意地尽力完成。”老爷爷总是很严肃的说, 虽然她总是接一些很小的案子,但是报酬也够让她有安全感了。所以,她一走到公车站牌,就非常专心的看着老爷爷给的资料,并且拿着光碟片忖度着:中午的时候得拜托老师让她用电脑教室…… 倏地,一道阴影遮住了阳光,职业的敏感让她警觉起来,背阳的高大身形让人看不清楚面貌,只看到他咧嘴似在微笑。 “你好。” 终子看清楚他的容貌了。来者西装笔挺,不听话的头发垂了几绺在额上,让他原本斯文俊秀的脸庞看来有些稚气……但最吸引她目光的,是他的微笑。 那种没有心机单纯的笑容,不知道为什么,看起来有那么几分眼熟,让人忍不住想跟着他微笑起来。 咦?这不是她的招牌微笑吗? “你好。”跟着傻笑一下,楚楚猛然惊醒。跟个陌生人笑什么笑啊? “实在很冒昧……”他的语气掩不住激动,眼睛直勾勾的望着她的鞋子,“请问你的鞋子哪里买的?” 楚楚心中马上警铃大作:这人……该不会是爷爷的仇人吧?他们做这行的难免会招致别人怨恨,因为总是跟欺骗愚弄脱不了关系,手段也算不上光明正大,她也私下揣测过前辈不知道做过什么“大案子“,但凭着爷爷亲手做的鞋就可以认出来?这人大可怕了! “我在商贩店买的。”她换上一脸的迷惘和可怜兮兮,“有什么不对吗?“ “不对!大大的不对!“那人激动的抓住她,“这优美含蓄的线条!这上等小牛皮!这扎实的手工!每个角度,都是艺术品啊,难道你不知道……你不知道……” 楚楚呆住了,悄悄的瞄了一眼自己的鞋。当然啦,这鞋非常好穿,非常舒服,但是再怎么看……“这只是一双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学生鞋,路上随便哪个学生都穿这个。 “不!我赌上我祖先三代的名誉,这双绝对是‘梦幻之匠’的作品——吉翁鞋!”他凶猛的摇晃她,“他在哪里?吉翁在哪里?告诉我,快告诉我!” 这个人……果然是爷爷的仇人! 楚楚迅雷不及掩耳的用头顶撞了那人的下巴,害他差点咬了舌头,趁他松手的时候,快速逃逸;见他穷追不舍,当下只见蓝色百褶裙飞舞,她一个漂亮的上段踢正好踹中他的胸口,在他雪白的衬衫上面留下一个显眼的脏脚印…… 啧,长得矮就有这样的坏处,上段踢应该踢的是他的鼻子,不是胸口呀! 楚楚慌慌张张的跑走,火速打开路边计程车的车门,“叔叔,叔叔……”她马上梨花带泪,“那坏人想抓我,好可怕,呜呜呜……” 富有正义感的司机一回头,只见有个穿西装的小伙子像是饿了几百万年似的扑过来拍车窗。 “哇靠,光天化日抓女孩子!”他猛踩油门,狠狠地甩开拍车窗的“坏人”,“妹妹,免惊免惊。你学校在哪?叔叔送你去。真是歹年各厚疯郎……“ 计程车司机不但将她送到校门口,看她哭得这么可怜,硬是不收她的车资,便扬长而去。 楚楚眨了眨眼,眼泪神奇的蒸发得干干净净,脸上漾起甜笑。 想跟她百变楚楚斗?她想起那个“坏人”,心里冷笑:再去多修行几年吧,蠢男生! 她收起甜笑,“整顿”一下表情,于是一个不起眼的、瞌睡兮兮的小高中女生,就这样混入同样不起眼也瞌睡兮兮的学生群里。 在遥远的南阳街!被楚楚甩开的男人,愣愣的坐在马路上许久没动。 “日朗?日朗啊!”他的好友兼同伙人从惊骇里清醒过来,冲过来啪啪啪的打他的脸颊,“你搞啥啊?发什么失心疯啊?干嘛突然冲出去调戏人家小女孩……”要调戏也调戏个漂亮点的。 虽然说,他这个圣人似的好友终于开窍了,让他颇感欣慰,但是也不要从圣人变成喜欢小女孩的罗莉控啊,这转变未免也太…… “我抓到他了。”林日朗清醒过来,欣喜若狂的看着白衬衫上面的脏脚印,“没有错的!兴辰,瞧,这是吉翁才会用的鞋底啊!我终于找到梦幻之匠啦!” 朱兴辰翻了个白眼,本来扶着他的,又重重一拽让日朗摔回柏油路上,“别赖着不起来!我们上班要迟到了!”他忿忿的挥拳。 “哎唷……”日朗吃力的爬起来,“找到吉翁你不高兴吗?梦幻之鞋啊!哦,天啊~~” “闭嘴!你这鞋疯子!”兴辰忍无可忍的挥动拳头,“你就是做这行的,还看不腻吗?我是造了什么孽啊?我跟你同学还不够,居然还被你蛊惑,一起做生意,而且还是鞋子的生意!饶了我吧!” “你这是什么话?”日朗很愤慨,“你知道吉翁是怎样的人吗?他可是被誉为梦幻之匠,拥有数百年历史的神秘家族成员呢!他们神秘的传承和优雅的制鞋技巧,到现在依旧让人传诵不已,能够拥有一双吉翁鞋是怎样的……” 兴辰闭上嘴,决定让日朗说个高兴。长痛不如短痛,让他一次说个痛快,总比让日朗烦他十天八天来得好吧? 兴辰严苛地打量身边滔滔不绝的好友,真不知道他怎么会有这样致命的缺点。日朗从小功课好、体育好,品行优良,待人谦恭有礼,家里又是望族,可以说是每个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但是这个白马王子就是少了一根筋,对爱情迟钝到不能再迟钝,而且,令人非常难堪的,他有可怕的“恋鞋癖”! 每次介绍女朋友给他,他挑剔的不是人家的长相或个性,而是—— “是的,那是双线条非常优美、设计非常独特的高跟鞋……”他滔滔不绝的叙述鞋的品牌和历史,历年来令人印象深刻的鞋款,“但是搭配得糟透了,保养得更是惨不忍赌!这样……鞋子会哭泣的。” 他到底是选鞋还是选女朋友啊? “你去跟鞋子结婚好了!”不只一次,女生这样崩溃的对他大叫。 日朗的回答也令人气结,“我宁愿跟鞋子结婚。”然后万般爱惜的保养他收藏的各款鞋子。 林伯母,对不起,白吃了你那么多年的好饭好菜,真要辜负您的托付了;除非你儿子爱恋的鞋子可以帮他生小鞋,你要看到你的孙子,恐怕要等来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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