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柔桑 > 有爱同行 | 上页 下页 |
三十五 |
|
当唐夙凌和薛静雅两个人步出一家婚纱店的时候,就在他们走向停车场的路上,突然出现了三个彪形大汉,二话没说的就架走了静雅。 夙凌大声地叫喊,可是对方已经迅速地开车离开,车里还传来静雅的大声呼叫。 “要不要报警?”唐夙凌无法自己拿主意,她立即就拨通了卓熙然和季泽墨的电话。 十分钟后,愤怒的卓熙然冲进了薛守原的办公室。 “你把她绑去哪里了?”他冲着薛守原大声地喊叫,“你不能因为不满意我和她交往,你就使用暴力!这根本就是犯罪!”“你在说什么?”一脸深沉的薛守原抬起头冷冷瞪着面前的卓熙然,“谁被绑走了?” “静雅!有人绑走了她,不是你还有谁?”卓熙然无法忍耐住自己的心情,声音铿锵有力,“我们已经集体辞职了,你还想怎么样?” “我没想到他们愿意为了你做到这种地步。”薛守原的脸色很难看,“他们这是在自毁前程……”他并不知道,那些人愿意这么做,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有种东西叫友情,更有种东西叫不畏强权,更是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懂得爱情的重要,和要保护自己心爱的人的心情。 “我现在不和你讨论这些,你把静雅交出来。你会吓坏她的。老板,我一向很敬佩你,我知道你做事向来能堂堂正正的时候,就绝对不耍阴谋。可是你现在却要绑架自己的女儿,这就是你唯一想到的方式吗?” “我没有绑架她。”薛守原仿佛这才听明白他的话,“你说静雅被人绑架了?这怎么可能?” “不是你?”卓熙然微微吃惊地张大嘴。就在这个时候,他的手机又响了,他赶紧接听。 薛守原的神情也紧张起来,他带着敏锐又老成的目光看着熙然。 “喂……什么?元乘风,原来是你!你不要伤害她,你到底要做什么?你不要胡来,我现在就过来。”熙然脸色煞白地挂断电话,可是他那双厉眸里却射出慑人的愤怒光芒。 “怎么回事?你刚才提到乘风,难道是他绑架了静雅?他不像是这样会乱来的人。”薛守原狐疑地看着他。 “对不起,老板。我没有办法再和你嗦下去,我一定要赶去一个地方,静雅她……” “我和你一起去。”薛守原的话让熙然怔了一下,“我是她的父亲。” “不,对方让我一个人去,而且这可能有危险。如果你真的想救她,就什么也不要做,交给我处理。”熙然咬了下牙,“我不认为元乘风会伤害她,但最好我们听他的话去做。” “好吧。”薛守原沉默了一秒钟后说。 卓熙然立即就跑出了他的办公室,他连一秒钟的时间都不愿意再耽搁。 薛守原的眼里闪过一抹深思,这个时候,他桌子上的电话响了,他立即拿起听筒:“很好,我马上赶来。”他这样说着。 “她在哪里?”卓熙然没有想到元乘风会在自己家的别墅里约见他。 他是被管家引进元乘风的书房,一看到坐在书桌后的元乘风,他就迫不及待地问。 “你马上可以看到她,不过在见到她之前,我必须要问你几个问题。”一脸悠哉的是元乘风,书房里只有他们两个,他正用一种鄙视的目光瞅着卓熙然。 “说出你的目的。”卓熙然虽然脸色苍白,却还是一脸沉着——这个时候,他不能不沉着。 “我要看看你到底能爱她到什么地步,是不是可以超越我对她的爱。”元乘风的脸上有着义无返顾,“这里放着两杯水,你看到了吗?” 卓熙然望着他书桌上,脸色更阴沉了几分,“你要耍什么花样?” “一杯里我放了剧毒的氢化物,一杯是清水。你只有一次机会,如果你真的爱她,就选择一杯喝下去,剩下的那杯留给我。” “这样的选择,同我爱不爱她有什么关系?”卓熙然的脸色渐渐愤怒起来,“你在开什么玩笑?你以为在拍电视剧吗?”“怎么?你不敢了?”元乘风似乎早就料到了他的回答,而显得得意洋洋,“静雅在你心里,比不上自己的命吧?只要你选择了,并且喝下去,我立刻放了她,保证毫发无伤。” “我不会做这样愚蠢的事情。”锐利的光芒闪过卓熙然明亮的眼,他的脸上线条完全紧绷着,“我爱她,不需要这样来证明。而且如果我真的这么做了,她也不会原谅我。” “不要说得这么冠冕堂皇,你不就是怕死吗?她比不上你的生命重要是吧?你还有百分之五十的机会可以存活……不然这样,我先挑一杯,剩下的一杯留给你。”元乘风的表情变得狞厉,“我不怕为了她牺牲自己的生命,你有这样的胆量,你有这样爱她吗?” 卓熙然走到元乘风的面前,他的目光穿越两个杯子,落在元乘风脸上,“开什么玩笑?你把人命当成什么?可以拿来赌博的东西?可以拿来威胁的东西?如果我不喝,你就不放了静雅——然后你告诉我,你愿意为了她牺牲自己的生命?” 他的眼里爆射出极度愤怒的光芒,燃烧在他清冽的眼里,使他整个人看起来气势十足,“我告诉你,我不会喝这样的东西。如果静雅知道,她也绝对会阻止我喝。如果我就此死了,她会伤心绝望,如果你死了,她也不会感到幸福快乐。而我活着也好,死了也好,我都要让她感到幸福快乐。所以你明白了吗?立即放了她,不管你为了什么理由去抓她。” “你这是在命令我?”元乘风一下子站了起来,“现在是我在威胁你!你说得再好听,也没有用。这是我放了她的唯一条件,挑一杯喝下去,然后我就放了她!” |
虚阁网(Xuges.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