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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


  致秀找来了唐诗三百首,握着书本,高叫着:“好,我说开始就开始,两个人一起背,看谁先背完!一二三!”

  致秀的“三”字刚完,初蕾的朗朗书声已经飞快的夺口而出:“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党无颜色……”

  他在起步上就比她输了一步,幸好,他还沉得住气,一句一句的跟进。但是,她越念越快,越念越流利,声音冷冷朗朗,就像瀑布的水珠飞溅在岩石上,更像那森林中的水车,旋转出一连串跳跃的音符。口齿之快,简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唏哩呼噜一阵,听也没听清楚,她已念到“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了。

  他放弃了,住了口,呆呆的看着她那两片嘴唇不停的蠕动,呆呆的听着那叽哩咕噜的背诵。她成了独自表演,但她并不停止,声音已经快到让你捉不住她的音浪,一会儿的时间,她喘口气,已念到“鸳鸯瓦冷霜华重,翡翠衾寒谁与共,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然后,她停了口,亮晶晶的眼珠乌溜溜的转动,环顾着满屋子都听呆了的人们。

  接着,她就一下子大笑了起来,笑得滚倒在沙发里,笑得喘不过气来,笑得抱住致秀又摇又搓又揉,笑得捧住了自己的肚子,笑得那满头短发拂在面颊上……她边笑边说:“你们上了我的当,我那里背得出来,除了第一段以外,下面的只陆续记得几个句子,我叽哩咕噜,含含糊糊的念,你们也听不清楚,我碰到我会的句子,我就大声念出来,不会的我就念:南无阿弥陀佛,阿弥陀佛大慈大悲,大慈大悲阿弥陀佛……你们居然一个也没听出来,哈哈哈!哈哈哈……”

  她笑得那么得意,那么狂放,那么淘气,那么毫无保留。使满屋子的人都跟着笑了。好不容易她笑停了,却忽然脸色一正,对他说:“我们重新来过,这次我赖皮,算打成平手。现在,我们来背琵琶行吧!”

  “可以。”他得了一次教训,学了一次乖。“你先背,我们一个背完,一个再背。要咬字清楚,计时来算,致秀管计时!”

  她瞪了他几秒钟,然后,她整整衣裳,板着脸孔,在沙发上“正襟危坐”。脸色严肃而郑重,端庄而文雅,她开始清清楚楚的,一字不苟念了起来:“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她一口气念到最后的“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居然一字不错,弄得满屋子的人都瞠目结舌,甘拜下风。

  这是多久以前的事了?三年多了!时间过得真快,那时,她还在念大一,刚刚从高中毕业,清新洒脱,稚气未除。也就是那天,背诗的那天,他就深深的体会到了,这个女孩注定要在他生命里扮演主角!是的,她确实在他生命里成了主角,他却在她生命里成了配角!只因为,另有人抢先占据了主角的位置──他的弟弟,梁致中。

  致中,这名字掠过他的心头,带来一抹酸涩的痛楚,他下意识的看看手表,已经深夜十一点多了。致中还没有回家,这些日子来,致中似乎都忙得很,每晚都要深更半夜才回来。他正流连何方?和初蕾闹得那样绝裂,他好像并不烦恼。致文咬了咬牙,他在一种近乎苦痛的愤怒中体会着;致中对初蕾的热度已经过去了。就像他以往对所交过的女友一样,他的热度只能维持三分钟。初蕾,她所拥有的三分钟已经期满了。

  为什么初蕾会选择致中?为什么自己会成为配角?“哥哥”,是的,哥哥!她只把他当哥哥,一个诉苦的对象,一个谈话的对蒙,却不是恋爱的对象!他恼怒而烦躁的深吸了口烟,耳畔又响起她对他怒吼着的话:“滚出去!梁致文!我恨你!我恨你!恨你们兄弟两个!”

  他咬紧了烟蒂,牙齿深陷进了烟头的滤嘴里。心底有一阵痉挛的抽痛,痛得他不自觉的从齿缝中向里面吸气。为什么?他恼怒的自问着:为什么要那样鲁莽?为什么要破坏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地位?为什么要失去她的敬爱?可是……他闭上眼睛,回忆着她唇边的温存,她那轻颤的身躯,她那炙热的嘴唇,她身上那甜蜜的醉人的馨香……他猛然从床上坐起来,虽然是冬天,却觉得背脊上冒出一阵冷汗。梁致文,你不能再想,你根本无权去想!

  他踉跄着走下床来,踉跄着冲向了洗手间,他把脑袋放在水龙头下面,给自己淋了一头一脸的冷水。然后,他冲回房里,冲到书桌前面,必须找点事情做一做!必须!他找来一块木头,又找来一把雕刻刀,开始毫无意识的去刻那木块,他削下一片木头,再削第二片,再削第三片……当他发现自己正莫名其妙的把一块木头完全削成了碎片时,他终于废然的抛下了刀子。

  把所有的碎片都丢进了字纸篓,他靠进椅子里,伸手到口袋中去拿香烟,口袋的底层,有颗小小的东西在滚动,他下意识的摸了出来,是那颗红豆!摊开手心,他瞪视着那滴溜滚圆,光可鉴人的红豆。相思子?为什么红豆要叫相思子?他又依稀记得那个下午,在初蕾的校园里,他拾起了一个豆荚,也种下了一段相思。一颗红豆,怎生禁受?他又想起初蕾那天真的神态,挑着眉毛说:“改天,你要告诉我这个故事,一颗红豆!”

  告诉她这故事?怎样告诉她?不不,这是个永无结果的故事,一个无头无尾的故事。永远无法告诉她的故事。他站起身来,走到窗边,把窗子打开,他拿起那颗红豆,就要往窗外扔,忽然,他的手又停住了,脑中闪过古人的一阕红豆词,其中有这么两句:“泥里休抛取,怕它生作相思树!”

  罢了!罢了!罢了!他把那颗红豆又揣回口袋里,重重的坐回到书桌前面。沉思良久,他抽出一迭信笺,拿起笔,在上面胡乱的写着:

  “算来一颗红豆,能有相思几斗?
  欲舍又难抛,听尽雨钱更漏!
  只是一颗红豆,带来浓情如酒,
  欲舍又难抛,愁肠怎生禁受?
  为何一颗红豆,让人思前想后,
  欲舍又难抛,拚却此生消瘦!
  唯有一颗红豆,滴溜清圆如旧,
  欲舍又难抛,此情问君知否?”

  写完,他念了念。罢了!罢了!无聊透了!他把整迭信笺往抽屉中一塞,站起身来,他满屋子兜着圈子。自己觉得,像个被茧所包围的昆虫,四壁都是坚韧难破的墙壁,怎么冲刺都无法冲出去。他倚窗而立,外面在下着小雨,淅淅沥沥的。他惊觉的想起,台北的雨季又来了。去年雨季来临的时候,天寒地冻,他曾和初蕾、致秀、赵震亚、致中大家围炉吃火锅,吃得每个人都唏哩呼噜的。曾几何时,赵震亚跟致秀吹了,半路杀进一个小方。初蕾呢?初蕾和致中急遽的相恋,又急遽的闹翻,像孩子们在扮家家酒。怎么?仅仅一年之间,已经景物依旧,而人事全非!

  大门在响,致中终于回来了!他听到致中脱靴子的声音,关大门的声音,嘴里哼着歌的声音……该死!他还哼歌呢!他轻松得很,快乐得很呢!致文跳起来,打开房门,一下子就拦在致中面前:“进来谈谈好不好?”

  致中用戒备的眼神看他:“我累得不得了,我马上就要睡了。”

  他把致中拉进了房间,关上房门,他定定的看着致中。致中穿着件牛仔布的加克,肩上,头发上,都被雨水淋得湿漉漉的。他那健康的脸庞,被风吹红了,眼睛仍然神采奕奕。眉间眼底,看不出有丝毫的烦恼,丝毫的不安,或丝毫的相思之情。致文深吸口气,怒火从他心头升起,很快的向他四肢扩散。

  “你到什么地方去了?”他沉声问。

  致中脱下了手套,握在手中,他无聊的用手套拍打着身边的椅背,眼睛避免去和致文接触,他掉头望着桌上的台灯。

  “怎么?”他没好气的说:“爸爸都不管我,你来管我?”

  “不是管你,”他忍耐的咬咬牙。“只想知道你去了那儿?玩到这么晚?”

  “在一个朋友家打桥牌,行了吗?”致中说:“没杀人放火,也没做坏事,行了吗?”

  致文紧紧的瞪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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