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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第四章

  夏季来临的时候,阳光更加灿烂了,几乎天天都是大晴天,校园里,杜鹃花刚刚凋零,茉莉花的香味就浮荡在空气中了。这天早上,夏初蕾在校园的一角,发现一棵少见的石榴树,居然在树上找到一朵早开的榴花,她就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似的,拉着梁致秀来欣赏,高兴得手舞足蹈。致秀看她那种神采飞扬的样子,看她那嫣红的面颊,和那对使无数男同学倾倒的眼睛,心里就不能不微微惊叹。

  从小,自己也被亲友们赞美:“是个美人胎子”。可是,站在初蕾面前,她仍然自叹不如。倒不完全是长相问题,除了长相之外,初蕾的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之间,就有那样一种说不出的韵味。无论多夸张的动作,到了她身上都变成了自然。怪不得自己那两个傻哥哥,见了她就都失去了常态!

  “致秀,”初蕾喊着:“我从不知道石榴花的颜色会这么艳,难怪古人会说,‘五月榴花红似火’了!”

  “你知道这朵石榴花像什么?”致秀问。

  “像什么?”

  “像你的名字。夏天初生的蓓蕾。”

  “噢!”初蕾会过意来,笑得更加开朗了。“真的!夏初蕾,确实有些像。致秀,你这人还相当聪明!”

  “够资格当你的小姑子吧?”致秀笑嘻嘻的问。

  “小姑子?”初蕾一时脑筋转不过来。“什么叫小姑子?……啊呀,哎呀!”她想明白了,大叫:“你这鬼丫头嘴里就没好话!”

  “没好话吗?”致秀灵活的眼珠在她脸上转了一圈。“我觉得,这是句再好也没有的话了。从大一起,我刚认识你,我就对自己说,这个夏初蕾啊,应该当我的嫂嫂,要不然,我那么热心把你往我家里拉啊?那么热心安排郊游啊?一会儿爬山,一会儿游水,一会儿吃烤肉……”

  “好哇!原来你跟我好,是有目的的!你这人真真真……真真……”她一连说了五个“真”,却真不下去了,跺了一下脚,她说:“实在气人,偏偏我爸爸妈妈只生我一个,假若我也有哥哥就好了。喂,”她蓦然转变了话题。“你知道我爸为什么给我取名字叫初蕾?”

  “为什么?”

  “爸爸喜欢小孩,他说想生半打,我是第一个,就取名叫初蕾,他预备第二个叫再蕾,第三个叫三蕾,第四个叫四蕾……就这么一路蕾下去!”

  “如果生了男孩子也蕾下去呀?”

  “不,生了男孩子,就把蕾字上面的草头去掉,用打雷的雷字。”

  “想得很好,不过,如果生到第十一个,取名叫夏十一蕾,生到第十二个,叫夏十二蕾,搞不好再有夏十三蕾,夏十八蕾……”

  “胡说!”夏初蕾笑弯了腰。“又不是生小猪,那有这样子生法的!”

  “那可说不定,我家隔壁的阿巴桑就生了十一个孩子。”致秀说,把话题扯了回来。“你爸爱孩子,怎么就生了你一个呢?”

  “我妈不肯要啊!她生我是难产,差点死掉,她吓坏了,爸爸也吓坏了。而且,我妈爱漂亮,她说生了我,腰粗了两吋,再也不要孩子了。我爸爸爱我妈妈,妈说不要就不要,于是,我这个初蕾,也就成了唯一蕾了。”

  “你妈是很溧亮,”致秀说:“跟你站在一起,就像姐妹一样。我妈就不行了,好像比你妈老了一辈似的。不过,生活环境不同,我爸当了一辈子公务员,家里很苦,又有三个孩子……”

  “所以,我妈说女人不能生太多孩子啊!”

  “你可别说这话!”致秀笑着说:“如果我妈不生三个生到我,我就不会跟你同学,如果我不跟你同学,你嫁给谁去?”

  “你在说些什么鬼话呀?”初蕾叫。“你以为我嫁不出去,一定要嫁到你家吗?”

  “我没说呀!”致秀赖皮的。“你别小看我两个哥哥,女孩子倒追他们的多得很呢!我大哥在大学读书的时候,有个女同学暗恋他,为他中途辍学去当了修女!我二哥读高二的时候,就有女孩子写情书给他了。”

  夏初蕾的兴趣,不知不觉的被勾引了起来,她收住笑,注视着致秀,深思的说:“致秀,你喜欢你二哥?还是喜欢你大哥?”

  “哈!”致秀笑了。“这正是我一直想问你的话!你怎么反问起我来了?”

  “哎!”初蕾的脸顿时涨红了,她反身就往教室跑,一面跑,一面叫着说:“我不跟你鬼扯了,还要去上选修的心理学!”

  “我等你!”致秀在她身后喊:“下了课到我家去,我妈说,她包饺子给你吃!”

  “我不去!我也不吃!”初蕾边跑边说。

  “随你便!”致秀笑着嚷:“反正我没课了,我就在这儿等你,下了课你不来,我可就走了!我不是你的男朋友,没耐心多等,你听到没有?”

  “没听到!”夏初蕾回头笑嘻嘻的大叫了一声,就跑得无影无踪了。

  致秀目送她的影子消失在那文学院的大楼下,她回过身子来,对那朵石榴花看了半晌。然后,她选择了一块阴凉的树荫,席地而坐。摊开了一本中国断代史,她开始看起书来。六月就要期终考了,转眼大三就要过去了。她瞪著书上一页什么“藩镇割据图”,却一点也看不进去。她心里在想着初蕾,她和初蕾并不同系,她念的是历史系,初蕾念的是哲学系,但是,她们在大一时,曾经一起上过社会学和经济学的课,两人一见而成知己。不过,她却再也没料到,初蕾会在她的家庭中,构成一股看不见的暗潮。她想起初蕾的话:“致秀,你喜欢你二哥?还是喜欢你大哥?”

  用手托着下巴,她情不自禁的,就呆呆的出起神来了。她想着大哥致文,和二哥致中。致文深沉含蓄,致中豪放不羁。致文对人对事都很认真,致中却有些玩世不恭。喜欢谁?以一个妹妹的立场,实在很难说。她喜欢大哥的沉稳,喜欢二哥的潇洒。可是,如果把自己放在初蕾的立场呢?她微侧着头,静静冥想,禁不住脱口而出:“我选大哥!”

  为什么选大哥呢?初蕾太活了,需要一个让她稳定的力量,也需要一个比她年纪大一些的男人。致文已经二十七岁,致中才二十四。致文温柔细致,懂得体贴女人。致中却还没有定型,整天嘻嘻哈哈的,对女孩子只有三分钟热度。她想到这儿,就再也坐不住了,所有的心思,都飘到大哥身上去了。何况,大哥学文,和初蕾的兴趣接近,致中学工,却完全是另外一个方向。她想着想着,越想心头越热,但是……但是……她蹙起了眉头,但是那要命的大哥呵,做事永远慢半拍!他对初蕾到底有情还是无情呢?为什么至今没展开攻势?是为了二哥吗?可能!致文一向把手足之情,看得比什么都重!

  “看样子,”她自言自语。“爱神需要一点助力,这就是有妹妹的好处了!”

  她猛的从草地跳了起来,说做就做!没时间再来犹豫。她直奔向图书馆,那儿有公用电话,打个电话给大哥去!到了图书馆门口,没想到那公用电话前排了一大排人。等不及,她又奔向学生育乐中心,那儿也有人占线。她站在那儿焦急的等着,好不容易才挨到她。她立即拨到致文的办公厅,致文在×大学当助教。台湾的教育制度,助教是要上班的,但是工作非常轻松,升等却必须作论文。致文大部份的时间都在写论文,因此,他的上班也是形式,偶尔,他也可以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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