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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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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的心思根本不在荷花上,虽然他跟清欢已经是最亲近的男女关系,但事实上他们两个的关系好像也就仅止于那件事,其他时候,清欢都是将他排斥在外的,就像现在。 彷佛她跟恨生才是一家人,而他只不过是一个不相干的陌生人罢了,就连那只大黑狗,恐怕在清欢的心里都比他要来得重要得多。 这个认知让韦孤云心情十分不美妙,可是暂时他还没有什么有效的好办法能改变现状。他知道对于他那么急切地跟她发生关系,清欢在心里其实一直是恼他的,亲事未成,先有男女之事,这事是他自己理亏。 可谁又能明白他单身了二十几年,突然能有个女人的感觉? 总之,这就是笔胡凃帐……不对,清欢好像从来没有问过他关于两个人亲事的问题,韦孤云的脸色一点点阴沉下来,她不是忘了,而是她压根打心里就从没想过要嫁给他或者说他打算娶她。 在她心里,他是不是就是那种只想跟她发生关系,却不想负责的男人。 “恨生,湖里有鱼,你要不要去摸几条上来,我们烤来吃。” “好啊。” 恨生站起身往湖边走去,大黑也跟着一同过去,一人一狗很快便都下了湖。 沈清欢手里拿着莲蓬剥莲子,脚下一边往湖边走,时不时张望着湖里的情形。 没多久,大黑先叨着一条鱼游上了岸,将鱼扔在沈清欢脚下,讨好地摇着尾巴。 沈清欢蹲下身子,摸摸它的头,说:“大黑真棒。” “汪。” “要继续努力哦。” “汪。” 沈清欢把手里剥完的莲蓬一扔,摸了摸身上,然后把手往后一伸,道:“刀。” 韦孤云心里的那口怒气,在她这样完全状况外的行为举止下,就像拿针戳了皮球,“噗”的一下就破了。 他从自己的袖子里摸了把小巧的匕首递过去,匕首只有巴掌大,特别适合贴身存放。这匕首沈清欢见过,还是那个原因,两个人整天睡在一处,时间长,再多的秘密也要变得不是秘密。 沈清欢利落地收拾鱼,动作熟练,速度飞快,身上一点儿都染上血迹,手上的鱼却已经处理完毕。她在湖边将处理好的鱼清洗干净,顺便指使某人去摘了朵荷叶给她放鱼。 大业朝的丞相大人被她像个小厮一样指使来指使去,什么缀言都没有。 沈清欢开始收拾第三条鱼的时候,忍不住扭头对站在自己身边跟贴身侍卫似的某人说:“韦孤云,你就不能让你的手下也摸点鱼上来打牙祭啊?这种大热天赶路,干粮有时候搞不好都是馊的,能不能对属下有点儿关怀?” 韦孤云的嘴角抽搐了一下。 耳朵很尖,又离得并不是太远的某侍卫——沈道长真是个好人,比韦大人关怀人多了。 “挑几个人下水去摸鱼。”韦孤云最终还是下了指令。 “不是我说啊,韦孤云,做你的手下还真是满可怜的。”沈清欢一边收拾鱼,一边碎碎念。 “那做我的女人呢?”他冷不丁地问了她这样一句。 “你还有睑问,自己心里没数吗?”她当即抬头冲他龇了龇牙。 韦孤云的心情下子拨云见日,愉悦起来,他想到她每每在他兴奋冲刺时的求饶,看来她果然对他的持久力很有怨念。 他在她身边蹲下身子,低声调戏了一句,“男人在床上不是越持久女人越喜欢吗?” 卧了个草的,这厮打从开了荤后,越来越不要脸了。 韦孤云根本不等她做出反应便又迅速起身站好,还是那副清风明月公子无尘的模样。 沈清欢看得牙疼。 恨生和大黑一共捉了十八条鱼上来,沈清欢一个人全部给处理了。 之后恨生跑去拾了柴禾回来生火,沈清欢将鱼串上树技,跟恨生两个人一道烤起鱼来。等鱼烤好了,沈清欢一边自己啃,一边将剔了鱼刺的鱼弄给大黑吃,嘴里还忍不住感慨地说:“大黑啊,你瞧,连你吃条鱼我都得给你剔鱼刺,做狗做成你这样也是很可以了。” “汪。” 恨生也跟她在做一样的事,只是什么话都没说。 最后韦孤云发现,他果然连只狗都不如。 因为沈清欢自始至终都没有分给他,哪怕一口鱼肉吃。 人活得不如狗,也是很打脸啊…… §第九章 原来她真是道士 久旱无雨,田地龟裂,这还不是最惨的,眼见要生蝗灾,百姓官员更是愁眉不展。 久经战火,如今刚刚安定下来,却又遭遇天灾,难道上天真的不打算给他们一条活路吗? 马车经过的地方,不少农家坐在田埂上一脸苦色。 坐在车里的沈清欢看到了这样的情形,忍不住叹了口气,这就是靠天吃饭的农耕时代啊。 “韦孤云,我要吃油炸蚂蚱,你让人给我到田里捉蚂蚱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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