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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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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鬟一笑,道:“那小道长稍等,我去去就回。” 沈清欢把锅盖盖上,老实等着。 云中子和恨生都没有出声,在某些事上,沈清欢是当家作主的人。 恨生还好,他本来就唯沈清欢马首是瞻,而云中子则在现实面前认清了事实,他家小徒弟在如何过生活方比他强得多,特别擅于利用她人小面善脸皮厚的优势,很是令人刮目相看。 很快,那位水红衫杏黄裙的丫鬟便带了一个护卫过来了,护卫手里提着一个布袋。 丫鬟示意护卫将袋子给沈清欢,护卫照做了。 沈清欢接过后打开袋子看了看,是精米,这果然是队土豪啊。 于是,她特别爽快地道:“米饭你们拿去吃,一会儿把锅还回来就行了。” 丫鬟笑着应了,让护卫上前从那个简单的灶口上将锅直接端走,而沈清欢则提着那小半袋精米麻溜钻回车里,又装了一小袋的二米出来准备一会儿用。 很快,那边就把锅给他们送了回来。 恨生特别有眼色地拿起锅和沈清欢塞给他的小布袋到河边清洗,然后又连米带水地端加来。 沈清欢重新焖饭,恨生去捡柴。大黑卧在沈清欢的身边,就像一个特别牢靠的护卫一般守着她,寸步不离。 换了普通难民煮的饭食,车队的主人不一定会想吃,但是沈清欢这么一个衣着干净,发髻齐整,白嫩清秀的小道士做的饭,那就不一样了。 干净,这是一眼就能看明白的事,而这也恰恰是富贵人家最介意的事。 二米饭很快就再次出锅,这次没有人再来打扰,沈清欢给几个人分别盛了饭,然后各自端着自己的碗吃起来。 呃,还有大黑,它也有一份,只不过它的是一根骨头。 当着逃难百姓的面拿二米饭喂狗,沈清欢觉得自己会被人打的,所以她只能给大黑备用的骨头啃啃了。 大黑欢快地了摇尾巴,汪汪两声,愉快地用起餐来,它还是很喜欢大骨头的。 逃难的百姓中有一些人朝着云中子三人这边远远地拜了一拜,因为他们两次的淘米水都给了那些人。 淘米水熬一熬也是十分顶饿的,更何况那淘米水里有不少米粒呢,在这粮食比钱矜贵的时候,他们没可能会这样糟蹋粮食的。 好心人会有好报的。 §第六章 久别重逢的故人 鹤城,因神话传说中有仙人乘鹤在此飞升而得名。如今的鹤城外却聚集了许多逃难的百姓,城高墙厚的鹤城城门紧闭不开,城内城外赫然两个世界,一个是满面菜色的逃难百姓,一个是歌舞升平的太平盛世,正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城门开启时间有限,只在早晨开两个时辰,进城的人每人要收五十文钱,这对难民来说简直就是雪上加霜、趁火打劫。 云中子三人来到了鹤城之外,也因为这昂贵的进城费而滞留城外。 “师父,这城非进不可吗?”沈清欢这问。 云中子摇头。 “那咱们就不进了呗,有什么好为难的。” “咱们车上的药材得处理一下。” “那您一个人进城去卖药不就好了。” 云中子愕然,然后在心里忍不住骂了自己一声,真是傻了,光纠结进不进城的问题,却忘了怎么进城还有进城要做什么。 沈清欢安慰道:“没事师父,您这是把问题想太多了。” 总觉得这不像是安慰人的话。 话虽然是那么说,但云中子还有些担忧,“如今城外鱼龙混杂,为师不在的话……” 沈清欢没有毛遂自荐主动提出要去卖药,毕竟遭遇过拍花子的事,她觉得不挑战战乱年代人们的素质问题。 “师父你快去,我跟恨生就等在这里,哪儿也不去。”沈清欢信誓旦旦地保证。 云中子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他们现在的盘缠不多了,而面前的鹤城是座大城,药材能卖出好价钱,若是转道他处,不说时日尚需多久,就是价钱方面也很不确定。 他没有赶马车进城,而是将车上所有的药材都打包好,随手一提便拎着朝城门走去。 沈清欢带了点羡慕地看看师父抟大包的身形,自语似的说了句,“果然是师父,臂力就是大。” 恨生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沈清欢坐在车辕的另一边,大黑在车尾待着,两人一狗也算是全方位看住了马车。 城外逃难的百姓太多了,穷的富的好的坏的,应有尽有,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却不可无,云中子走了没一会儿,便有一群人高马大的男人手里拎着棍棒之类的东西,渐渐朝着沈清欢这边围了过来。 恨生脸色阴沉,眼中迸出杀意。 沈清欢从自己的福袋里拽岀一迭符纸,嘴里念念有词,最后一声轻喃,手腕一甩,符纸如同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操控,在马车周围绕了一圈,然后她又是一声轻斥,大声道:“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落!” 随着她吐出最后一个字,那些单薄的符纸便如千铃一般直落而下,瞬间没入土中不见。这是个小把戏,有点迷踪阵的意思,不过时效不长,也就一盏茶的功夫。 沈清欢并不太担心,她只要拖时间就行了,师父想必也不会在城中多做停留。 其他人眼见小道士运符化阵,个个面现惊骇之色,然后便看到那十几个男人明明离马车很近,却彷佛视而不见一般在周围走来走去,嘴里还不住地骂骂咧咧。 沈清欢闲着也是闲着,便一而再、再而三地运符化阵,一层又一层,保持阵法的可持续性,反正就是拖时间呗。 云中子卖完药回来的时候见徒弟玩符阵玩得不亦乐乎,心里有些无奈。 “小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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