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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张芳笛十四岁生日的时候,奶奶问她要什么礼物,她说要一部很帅的脚踏车。

  结果她就骑著那部很帅的脚踏车——离家出走。

  她想要去台北找妈妈。

  张芳笛的妈妈在芳笛十岁时离婚,现在是个颇有名气的广播主持人。

  每天晚上芳笛一定准时打开收音机,然后听著妈妈优美柔软的声音进入梦乡。

  但芳笛这样子的行为却引起全家勃然大怒,首先是爸爸。

  “为什么你老是妈妈长妈妈短的,那么现在这个个妈妈算什么?她是混蛋、是白痴罗,养你、爱你、真正照顾你的人都是混蛋白痴了?

  芳笛的爸爸离婚后,很快又跟镇上的女孩子结婚,对方是个温柔娴淑的美丽女子,还替芳笛添了个小弟弟,这使得芳笛更认为她像另一个女人生的孩子。

  奶奶也说话了。

  “乡下人最好跟乡下人在一起,像你妈那种都市人,我们养不起……”

  芳笛实在受不了,受不了同一个家分成两种人,受不了两个孩子分成两个妈妈生,受不了乡下人和都市人之分,而她最受不了的是,生活在这种与世隔绝的小地方。

  她当下做了决定,如果她是妈妈生的,她就有半都市人的血统,既然他们这么区分,她决定要展翅高飞。

  台北的妈妈,就像高挂天空的一颗闪亮星星,她想飞到妈妈的怀抱。

  而且她笃定认为只有遥远的天边,才有年轻人的梦想。

  其实,她想离开这里并不突然,早在五年前父母亲协议离婚时,芳笛就有一点认同感,她不会为妈妈感到伤心,反而为她获得自由而感到高兴。她庆幸妈妈终于可以离开这里,不会再被关在鸽子笼里。事实也证明,离开后的妈妈,才能继续发展她的事业,同时拥有现在傲人的成就。

  所以她认为妈妈是幸福的,她认为能做自己喜欢事情的人最幸福,认为妈妈不必为了爸爸或她而剪断自已高飞的翅膀。

  因为如此,芳笛从不在意她五年之中从未回来看过自己。

  妈妈找到人生的方向,妈妈寻到了梦想,不必在意别人的想法,不必再接受爸爸或奶奶的冷嘲热讽,更不必在乎周围的人异样的眼光。她是正确的,若换作自己,也绝不会再回到这种小地方!

  五岁的少女也许不懂人间冷暖,但她看得出爸爸或奶奶眼中的敌意-对芳笛或妈妈都一样,他们认为她们心中存有某种邪恶分子,总有一天会弃他们离去。

  现在芳笛终于也要离开了。

  至于离开后她想做什么,她一点都不知道,暂时没有理想,没有目标,就是想走,无论如何现在一定要离开。

  也许我到了妈妈,她就会告诉她怎么做、怎么活,她会找到一条最适合自已的路。

  所以一切都打算好了,等到过完十四岁的生日,连交通工具都也准备妥当了,她就离开这个家了。

  彷拂计划已久的事情终于付出行动,芳笛显得异常冷静。

  她照常穿上制服,背上书包,跟父亲、继母、奶奶说声再见,然后骑上新买的脚踏车,踏上她人生的另一条路。

  她当然没有到学校,直接上书店买了一份地图,绕到加油站的厕所里换掉身上制服,然后穿上准备好的黄色长袖T恤,一条黑色牛仔裤,还有格子棉布外套跟一双白色球鞋,就这样开始她二十八小时长程之旅。

  此时已到人秋季节,早晚温差大,尤其白天,温度夹著夏季余威,暖烘烘缠住芳笛不放。

  她用力踩著脚踏车,不管头顶热度晒得多烈,不论汗水如何浸湿皮肤,芳笛丝毫没有歇脚的打算,她一心一意只想尽快脱离这个鬼地方。

  当脚踏车远远抛开熟悉环境,逐渐踏人另一种风景时,芳笛才真实体会出自由的轻松味道。

  她尽情呼吸旷野的空气,大力踩著前进的脚板,就算天边再遥远,但她也绝不会忘记第一次尝试飞翔的乐趣。

  然而,令她想不到的,非常意外的,这不是一次寂寞的旅程……她已经感觉到背后人紧紧跟著她,而且好一段旅程了,从后视镜里她看到一个男生,她认识他。

  一前一后,他们默默骑著,直到令芳笛相当不耐烦。

  她认识这个男生,他叫赖书文,他们两家住的很近,大概是隔一条街的距离。

  赖书文有一道又粗又长的眉毛,眼睛细细长长的很性格,鼻子也够高,嘴巴很宽也很薄,虽然芳笛看过的男生不多,但她知道这种长相的男孩子很有女孩子缘,只是身体根瘦,瘦得像一根竹竿。

  大概还在发育吧,她想,乡下孩子总是晚熟一点,所以这家伙已经高二了还瘦成这样。

  半年前,芳笛就发现赖书文一直盯著她看。

  有同学注意到后跟她讲,她才注意到这个男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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