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七巧 > 钱奴金秘书 | 上页 下页 |
十三 |
|
金于俐边说明合约重点,边强调合作利益。“若姜老师的琉璃艺品能进驻名扬百货,不仅多了销售通路,也更能增加名气。名扬百货本馆的艺品楼层,目前己有十数个国内艺品大师专柜,包括木雕、陶艺、玉器、琉璃等,皆有很好的销售成绩。”虽说姜红的创作品都交由经纪人负责销售,不过也不是被艺廊签死所有作品,能开启另一通路,绝对是有利无弊。 “我对钱跟名都不感兴趣。”将合约文件交还给金于俐,姜红直说。这份合作条件丝毫不令她动摇。也许,她那日就该先听完对方来意,直接回绝,让这名扬副总多跑一趟,她并没觉得有什么,倒是对金小姐有些过意不去,可她也不想轻易就妥协。 “姜老师,我们是真的很欣赏你的作品,或者你有什么条件,都可提出来商量。”被对方一口回绝,金于俐仍试图游说。 姜红抬眼看看天花板,一时也想不出有什么条件要求。事实上,她除了创作,对其他事都漠不关心,也不在意她的作品能否销售出好价钱。 她甚至交代经纪人,慎选交易对象,不是有钱人就能任意购得她付出心血的创作。 站立一旁沉默不语的齐优人,这时终于开了金口,“跟她说,名扬百货会提拨一成利润,捐助公益团体。”他刻意要金秘书传话,而不是直接看着姜红说话。 他一开口,两个女人同时怔愕了下。 “副总的意思是……”金于俐看向他,诧异他提的附加条件。那在合约书中并没有。 “若能接受,我可以做主加上。”齐优人仍看着秘书回话。 尽管他对姜红很感冒,却也知事情不可能就这样不了了之。大哥不会让他卸下未完成的任务,金于俐仍会因大哥委任,半强迫地拉着他继续与对方接洽周旋。 因此他只好先认真研究一下对方资料,除金于俐查到的概括讯息外,意外得知藏身在偏僻山区,宛如废弃建筑物的姜红,竟是个财力优渥的艺术家! 只因李豪过世后,除一部分作品捐给公益团体,其余创作艺品皆留给她管理处置,把所有有形无形的财产都毫无保留地传承给她。 就算姜红不从事创作,光是贩售琉璃大师的遗作,就足够她不然吃穿、坐当富婆。 然而,性格火爆的她,却是个对物欲无贪无求的女人。 她定期为李豪的遗作办展览,却不喜欢贩售他的作品。除非真正喜爱,有心收藏者,且还得她看顺眼的买家才有幸交易,而交易所得多半又捐助给公益团体或赞助琉璃业的人才培育。 对于她自己的作品,她更是以艺术为出发点,不在乎利益金钱,即使透过经纪人代为行销,一些较特殊的艺品却需由她挑选买家,并非拿钱就可买到她的作品。 在得知这些内情后,他不免心生疑惑,为何名扬会挑上这么有性格的琉璃艺术家谈合作?也许她的作品很有卖点,但亦有其他优秀的琉璃艺术家可商谈合作,何需找上难搞的她而碰壁? 难不成,这是大哥故意挑选的,就为给他出难题? “金秘书,你再告诉她,名扬专柜代售的琉璃品可由她挑选,而我们也不会把创作者的作品轻易售与单一卖家,避免有人蓄意大量收购后炒作价值。”他不疾不徐又补充,却仍刻意要秘书传话。姜红对他不屑一顾,他也不想和对方对视交谈。 金于俐对他提出的附加条件不免讶异,而他刻意要她传话的赌气行为,实在很孩子气。她内心不由得憋着一股笑意。 她于是面对姜红,将他方才所说的话,刻意又向对方转述一遍。 姜红也觉那个身为大集团副总的男人未免幼稚。可他提出的两三项附加条件,倒让她对这设柜合作,不再那么排拒。 “金小姐,你可以去找我的经纪人谈谈。”姜红也只对金于俐回话,难得给了个算是正面的回覆。 “呃?”金于俐怔了下,一时还听不明白对方意思。 齐优人倒领会了姜红的话意。 “走吧。”他示意她可以打道回府了。“她己把决定权授与经纪人,接下来你跟她的经纪人谈合作契约就行。” 金于俐不免讶异,还以为会再次碰壁,没料姜红竟对合作语带保留,甚至算是有此一默许了。 她连忙向对方弯身致谢,因即将能谈成的Case,心情欢喜。 齐优人见她向姜红弯身九十度道谢,心里莫名不舒坦。一般若谈定商品进驻设柜合作,该是厂商或艺术家向他们表达谢意才是,金于俐何需这般卑微? 他探手握住她皓腕,阻止她继续致谢,一个旋步,便将她给带出大门,往房车而去。 金于俐认为他没礼貌,不免对他咕哝抱怨两句,边回头向姜红说声再见。 姜红双手盘胸,一双利眸目送两人逐渐走远的身影。 她不免意外自己会轻易同意合作。不可讳言,那男人提的附加条件,令她心动,可也许还有一半原因是看在他秘书的面子上。金于俐诚恳谦卑的态度,令她无意多为难女人。 可她心里也不免对金于俐有几分同情,跟在那种任性大少爷底下工作,肯定非常劳心劳力。 只不过,她又觉好像有哪里不对劲……那个副总对她的不佳态度,似不单因她先对他不屑一顾,他好像是介意他的秘书因她而吃亏? 算了,怎么样都不干她的事。姜红捉捉有些凌乱的头发,无意多探究他人的事,转而返回工作台,继续创作。 齐优人确实无意跟刻意漠视他的姜红谈话,另一方面则是更在意金于俐因那脾气大的女人而受委曲。 为避免金于俐得一再跟对方周旋,他只好插手,开口提出可能扭转对方决定的条件。 |
虚阁网(Xuges.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