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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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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父母退休后开了家书店,这本来是件好事,想不到开不到两年两老就结伴环游世界去了,将书店留给他管理;至于他老哥呢,早就连夜逃走,上台北展开他的新生活去了。于是他一边写书,偶尔接些研究的案子,其余时间都在家中顾着生意普普的书店,生活还算好过啦。 他叫姜令书,可是朱真似乎没把他的名字记在脑子里,每天开口、闭口都叫他书生,他一指正她,她就会振振有词的说,他的名字有一个书,他又很爱看书,家里又开书店,叫他书生有什么不对?算了,一切随她,反正她高兴就好。不过他怀疑这么多年过去,这女人根本早就忘了他本来叫什么名字了。 “那么无聊喔!”她眼睛亮晶晶地盯着他,“书生,要不要出去走走?” “不了,你去就好。” “又来了。”她有些赌气的挥挥额头上的汗。 “朱小姐,请你不要随意把汗洒到书上头,都已经拿毛巾给你了,你就是不用。”他皱起眉头看着她。 他最不欣赏朱真这一点,好歹她也是个女生,却不注重外表仪容到了极点,时常随意用袖子或是衣服去擦汗,让有洁癖的他不由得厌恶了起来。 “你有必要这么爱干净吗?”一个男人比女人还爱干净,怎么想都不对劲。 “是你太脏了。”他简单一句话就把她堵死。 其实他从来都不觉得朱真长相不好,虽然大家都猜测他不喜欢她是因为外貌的关系。坦白说,朱真没有让人惊艳的外表,但是她耐看的外表也不输许多人,除了遗传到朱妈秀丽的外表外,她还有一双明亮的大眼、总是溢满笑容的嘴角,再加上她本身个性的关系,全身上下总是充满了活力,这让她更有魅力,可以算是个亮眼的女人。可惜,她从不在意自己的举止跟仪容。 因为工作及本身个性的关系,她总是整天蹦蹦跳跳的,而且每次见到她她都是挥汗如雨,这样的她实在无法让他喜欢:因为他从小就是个爱干净的小孩,所以喜欢的人也不能差太远才行,而她和他的标准明显有着很大的差距。 另外,可能是从小喜欢历史的缘故,他一直很欣赏古典优雅的女性,要是有古代女人现身的话,他一定会深深着迷的,而朱真……他摇摇头,跟古典优雅一点关系也扯不上,如果在古代,她八成是捕快或巾帼英雄之 类的。 “好啦。”她扁着嘴胡乱擦一通,算是给他交代了。 真不知道她怎么会喜欢上这个男人,整天嫌东嫌西的,还极少给她好脸色看,无怪乎老爸老说要冲来杀了这个臭小子,不过她可不容许老爸伤害他半分。 “你早餐已经拿给我了,赶快回去准备授课吧。”他也准备要开始点书、进书了。 “这么快就要赶我走?无情的男人!”她只差没跪倒在地哭诉他的负心。 虽说认真的男人最帅是没错,可是过于认真只会让人想从他头上捶下去。 他不理会她每天必上演的哭戏,轻松的开始整理起柜台的垃圾。 她起身拍拍屁股准备走人,“好啦好啦,我要走了。”等不到他温馨地道再见,她认命的往外走去。 “上课好好加油。”身后突然抛来一句。 她惊喜的转身,本来以为会看到他鼓舞的笑容,想不到他竟然背对着她开始整理起书籍。讨厌!她有些气馁的看着他的身影,还以为他刚才会替她加油是表示他们之间总算有进展了,结果咧……唉,不过她不灰心,依旧厚着脸皮开口。 “你有比较喜欢我了喔?” “……” “智障!”她恨恨地道,跺跺脚往外跑去,一下子就不见人影。 听到她走远的脚步声,他才微笑的转身,虽然不可能喜欢上她,不过她真的是个很好的朋友。 在他的人生中,快乐的时候有她、难过的时候有她、连无聊的时候也有她,她在他的生命中占有很重要的部份,当然有一部份也是因为她从小就毫不避讳地到处宣传喜欢他的事情。 若说这件事没造成他的困扰是骗人的,因为每次他出门的时候,总会接收到附近邻居投来暧昧的眼神,活像他刚干了什么好事似的,刚开始会有不舒服的感觉,不过久了也就麻痹了,反正他知道街坊邻居没有恶意,只是因为闲闲没事干;更何况咱们的女主角一点也不觉得害臊,身为男人的他又何必计较太多? 她怎么会喜欢他?这是他一直很疑惑的事情。他们虽然是同年龄,不过她向来好动,一刻也停不下来;而他却可以静静待在一旁好几个小时,可能连天塌下来也影响不了他。所以当十三岁的她顶着满脸青春痘对他说喜欢他时,他没有被告白的感动,他只有灾祸到了的领悟,实在不能期待正值青春期的他会对她产生什么好感,当时只想劝她早日去看皮肤科。 可十几年下来她都没有放弃过,不过她对他的好感并不会让他感到厌恶,因为她总是一脸高兴的说着对他的喜欢,既像玩笑又像认真,况且他们这么熟了,他随便几句就能堵回她的满腔爱意,她也顶多是臭骂他两句“智障”就作罢。 其实想想,有这样的青梅竹马也还不错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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