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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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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可以当他多久的妻子?陆总身边的人都晓得,陆伯母有多讨厌你这个父不详的媳妇,不、不,我说错了,陆夫人可从来没有把你当成媳妇。”凌珊珊双手横胸对着她笑,笑容里满是轻蔑鄙夷。 “你又嫉妒了吗?知不知道我和你之间的差别?我花他的钱理所当然,你只能靠着劳力每个月跟他领固定薪水。我可以喊他闵钧,你只能喊他陆总,他心里眼底装的是我,而你,只会出现在他的员工名册中。” 语萱很清楚凌珊珊有多喜欢陆闵钧,如果他不是远在天边的人物,她怎么会将就陈立嘉?但没想到,她庄语萱走到陆闵钧身边了,她和闵钧一起站在“天边”俯视凌珊珊,这是凌珊珊最无法容忍的事。 “祝福你,希望那些钱你可以花久一点,千万别像立嘉那样,转个头就被人抢走……” “这点就得拜托你了,千万别又让自己的肚子大起来,又说孩子和我老公有关。” “哼,得意、骄傲,我看你能笑到什么时候,你还看不清楚自己是贵妇还是欧巴桑?在我们一个跑得比一个快、在我们和这个世界角力竞争时,你在干什么?哦,煮菜、上超市?当贤妻良母?我不知道陆总会在什么时候才发现,你变成一个没有脑袋、没有眼光、没有才能的笨女人,什么时候才会看清楚睡在身边的女人根本配不上自己,到时……” 语萱把两人的对话记得清清楚楚,那是她第一次和人争吵,吵完架,她吓得双腿发软。 那次,她们是在大卖场里遇见的,凌珊珊穿着时尚,手提名牌包,炫耀她在陆闵钧旗下工作,而身为贵妇的她提着两个满满的购物袋,和一袋36包装的卫生纸。 更狼狈的是,后来她的购物袋破掉,里面的西瓜坠地裂得乱七八糟,流出一地的黄色汁液。 当时她恨不得挖个洞,把自己埋起来。 那天,她等到凌晨一点才等到晚归的陆闵钧,她质问凌珊珊的事,她觉得这是重大背叛,陆闵钧却认为她无理取闹。 他说:“凌珊珊有设计能力,亿新有意观察她、重点栽培她,你不能因为她抢走陈立嘉就处处看她不顺眼,更何况,我不过是雇她当员工又不是和她上床,你计较什么?” 几句反驳,反驳得她无话可说。 但她生气啊,夫妻不是应该站在同一阵线? 她不喜欢的人,他就不该喜欢;他喜欢的人,她会拚了命接纳,这样才对啊。 否则她为什么要对婆婆卑躬屈膝?为什么要处处讨好痛恨自己的公婆?因为他是她的丈夫,因为他们是他的亲人! 更何况,从来不是她看凌珊珊不顺眼,而是凌珊珊痛恨她、嫉妒她,他怎么可以颠倒是非。 要比设计能力吗?她不输凌珊珊的,为什么凌珊珊能被重点栽培,自己却只能洗衣拖地、煮三餐? 语萱有满肚子的火气,但她立过誓要和陆闵钧白头偕老,她不重蹈母亲的覆辙,即使这个光鲜亮丽的婚姻把自己变得很可怜。 思绪拉回,语萱卡了半天才回答,“凌珊珊、高中同学,死党闺蜜兼好友。” “她看你的眼光,可不像死党闺蜜兼好友。”Jerry吐槽她。 这个会议,他和葳葳进去旁听了,有史以来第一个五岁小孩参加的会议。 闵钧没反对,葳葳表现得像个成熟的小大人,两个小时的会议她不吵不闹,唯一凸槌的是,在闵钧发言结束后,她悄悄地从座位溜到闵钧的大腿上。 这是葳葳第一次向陌生男人示好,尽管语萱脸色一阵白一阵青却强忍下来。 “高三毕业时凌珊珊怀孕了,孩子的爸是我交往五年的初恋情人陈立嘉,他送给我的毕业礼物是分手。”语萱再解释几句。 “陈立嘉是陆闵钧说的那个男明星?”Jerry问。 “对,听说他在台湾很红。” 是吗?很红?Jerry挑挑眉笑得一脸暧昧,陈立嘉啊…… “还是不对,凌珊珊看你的眼神没有愧疚,比较像……憎恨。”Bill适时找到合适的形容。 “她以为抢走陈立嘉是大赢,没想到我却嫁给她可望不可及的白马王子。” “所以你们根本不是死党闺蜜兼好友,而是竞争对手。”Bill下结论。 语萱点点头,这样形容确实更恰当一点。 “但,这不是她最恨我的地方。” “不然呢?” “亿新百货的董事长是莘辰高职的校董,他们设奖学金赞助有能力、有成就的杰出校友出国念书,这个名额原本是凌珊珊的,但最后奖学金被我拿走。” 用简单一点的方式来形容,就是—— 婆婆说:“开条件吧,你怎么样才肯签字离婚?” 她回答,“我要公司那个赞助杰出校友的名额。” 这是黑箱作业,粗暴、不道德,但是却很有用。 被重点栽培好几个月的凌珊珊,名字转眼从文件上撤换下来。 更有趣的是,在这件事发生的前两个星期,凌珊珊带着两瓶红酒登门,要求语萱祝福她一路顺风。 一路顺风……语萱的确顺风顺水了,顺利认识Bill和Jerry,她生命中最重要的贵人,她能够拥有今日的一切全仰赖他们。 Bill点点头,这就能合理解释凌珊珊的怨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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