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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〇


  “阿礼,新宅子盖好后,我想养几只兔子。”

  萧易礼直觉回道:“你喜欢吃兔肉吗?不必养,我马上去林子给你猎去!”

  噗哧一声,叶雪捧腹大笑。

  一样,果真是一模一样!人类的直觉骗不了人,那时候他的反应也是这样。

  两人在香港的时候,因为套房太小,没办法养猫狗,她只好买了一只迷你兔给他解闷。

  他总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看电视,会看呆的,所以他们一起出门、一起逛宠物店,那时候,她当他是自己的宠物,并且很民主的也给自己的宠物买一只宠物。

  他看着笼子里的兔子,在回程的路上,他问她:“你知道吗?老板说,这兔子养不大。”

  “对啊,迷你兔嘛,个头不会太大。”

  “这样的话……剥剥洗洗,剩不了几两肉,咱们要不要回去跟老板换只不迷你的?”

  她笑得前仰后合,把他吓了一大跳。

  她想,天地间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男人?这种宠物,就算花钱、就算养上一百年,她都甘之如饴。

  好不容易止住笑意,她问:“我饿着你了吗?”

  “没有,我每餐都吃得很饱。”他实话实说。

  她又问:“既然如此,为什么想吃兔子?”

  “兔子不用来吃,用来做什么?”

  “做朋友啊。”

  当时不理解他为什么满脸古怪,现在懂了,他定是在想,好端端的,怎么会想和畜牲当朋友?在他的潜意识,兔子归类在食物栏。

  “你笑什么?”萧易礼见她笑,也跟着笑,虽然他不是很明白她为什么突然大笑。

  “我在笑,养兔子是用来当朋友的,不是用来吃的。”

  叶雪此话一出,突然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射进他的脑袋,他愣住,傻傻地看着她,一语不发。

  “怎么啦?”她回视着他困惑的目光,问道。

  “阿雪,这句话好熟悉,以前你对我说过吗?”

  叶雪神秘一笑,她开启他的记忆了吗?终有一天,她的身影会在他的脑海里清晰吗?

  淡淡的喜、淡淡的幸福围绕着她,她开始期待那些日子的美好能够再次回到身边。

  §第十一章 情敌相见分外眼红

  萧易礼确实很忙,经常忙到见不着人影,但不管再忙,他都会在夜里走到叶雪的屋前,和她聊聊天。

  他们谈家人、聊事业,他没有估计错,她确实是与众不同的女子,她不依靠别人,她独立自主,她勇敢、不怕冒险,她不需要男人为自己领路,她更愿意与男人并肩齐行。

  在凌大哥的“指导”下,他偶尔会带点小东西回去送给她。

  东西不能大,因为他现在是无父无母的穷阿礼,不是萧家三公少爷,所以,小东西要怎么送进她的心坎里,就困难了。

  她不喜欢胭脂花粉,不喜珠环玉佩,女人喜欢的东西,她都不爱。

  所以办完事义兄们交代的事情后,他在大街上来来回回三、五遍,还是没有找到可以送给她的东西。

  有点沮丧,到最后他逛着逛着,逛到康二哥开的铺子。

  最近谣言四起,说卫昀康从良了,他听从新婚妻子的话,决定好好营商。

  明明是计划中的事,明明从良是进朝堂的步骤一,康二哥却弄得好像自己的每个决定,都是照着皇上的安排走。

  他把多疑的皇上摆弄得服服贴贴,把凌大哥推上太子之位,接下来,既克妻又纨裤的康二哥,很快就要受皇上的欣赏重用。

  看着康二哥的心计,他无法不对他万分崇拜,如果是杀人不见血珠子的二哥来对付叶霓,她肯定会很惨吧!

  走进铺子,里面稀奇古怪的东西不少,尤其是最近在权贵圈里红到不行的风铃,满满的挂了一屋子。

  这个东西……叶雪会喜欢吧?好吧,不管怎样,这些东西胜在精巧、特殊,比起胭脂花粉要好得多。

  半个时辰后,萧易礼抱着毛巾、拖鞋和一串风铃往叶府走去。

  回到叶府,已经过了晚膳时分,萧易直接奔到叶雪屋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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