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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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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秧秧这才知道,原来这里不是白聿鑫的家,森林小屋只是他每年的度假别墅,他没有被谋杀或绑架,只是回到台北继续工作。 然后,他给了她白聿鑫的电话和住址,再次,她一路飞车返北,途中,又开错两次路,回到台北时,已经是霓虹初亮的夜晚。 白聿鑫以为自己痛恨吵闹,但少了向秧秧的聒噪,他发觉,生活很无聊。 回台北一个多星期,他还没去公司上班,他不想面对所有人的疑问,更不想面对父母亲的过度关心。 他拿起电话,想打给向秧秧,告诉她,他回台北了,有空的话,一起喝个下午茶吧。 不对,下午茶时段她在上班。向秧秧说过,为了升经理,她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去总经理家里帮他的小孩免费补习,所以她肯定没空。 不然告诉她,茶叶在这个星期三会到,有任何问题的话,打手机给他? 手机……他的手机只有父母知道号码,连表哥、表弟……都不知道,他竟然要把号码给她?他在想什么? 白聿鑫把电话放了回去。他还不确定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还不明白朋友是什么样的关系,像他和公司里的同事……不对,那是上司与下属;像他和表哥、表弟? 不对,那是亲戚。 至于朋友,他都快忘记朋友之间是什么样的交情了。 意外地,门铃响起,他很少有访客,他的住址不对公司同事开放,家是他的王国,原则上,下班之后,他喜欢不受干扰地独处。 是爸妈吗?他们从表哥那里知道他提早回来了? 叹气起身。希望这次他们来,不是要他去相亲,对于婚姻……莞尔,他想起向秧秧说过,婚姻是一种很恶心、很虚伪的关系。 打开门。是她? 向秧秧穿着套装,头发乱成一团,头发上面还有几片很面熟的树叶,她的裙摆撕裂,而她的高跟鞋…… 白聿鑫摇头。每次出现,她都要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吗? “公寓外面,有一片森林?” 他以为她要埋怨他说风凉话的,但她没有,上前,她一把抱住他,把两片香纯可口的红唇送到他嘴上。 他没吃晚餐,肚子很饿了,所以这两片香唇一下子就勾引住他的胃口。 前一刻,他还烦恼朋友的界线该设在哪里才适当,此刻,他已经爱上和她接吻的感觉。 她的唇很嫩,像三分熟的牛肉片,一点点香、一点点甜,一点点的让人爱不释口。紧紧把她抱入怀内,虽然她全身上下不算干净,但他在她身上找到令人心安的气味。 突地,多日来莫名其妙的焦躁不见,胸口那股教人憎厌的空荡感觉消失,他喜欢上她软软的身子。 他们吻了很久,吻到两个人都有几分喘、几分心律不整,吻到早已远远超过朋友界线,吻到再继续下去,很可能直接跳到床上玩翻滚。 她松开他,他看她、她望他,两人互视,不知道该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吻做出怎样的解释。 他想,或许他对她,想做的不只是朋友,也许面对爱情来临,他做再多准备都不够,因为它永远会攻得人措手不及。 好吧,他和她就从朋友朝爱情迈进。 他未开口,向秧秧先一步脱下右脚的鞋子,举到他面前说:“你的森林小路谋杀我第三双鞋子,为了赔偿我,你要做我的男朋友。” 又抢先一步,她还真是不折不扣的女强人。白聿鑫失笑。 “为什么?我以为你要帮我物色宜家宜室的好女人。” “那种女人不是濒临绝种,而是已经绝种了,生物学家建议我坐时光机到三〇年代去找找,可是小叮当很难商量,他说他的时光机只能给大雄独享。” “可是你一点都不善良。”他可是高道德标准的男人。 “先生,你懂不懂得什么叫做将就?”善良的同义词是愚蠢好不好,二十一世纪女人迫切需要智商。 他笑了,笑得很……和蔼可亲,那是因为,她存在。 “可是你会一天到晚在外面抢业绩,你长得这么美丽,我很担心你搞外遇,像你这种女生,一定不肯乖乖待在家里替我生儿育女,让我在寿终正寝的时候,有一大堆家人围在身边哭泣。” 他一句一句把她说过的话拿出来质疑她。 向秧秧用力拍额头,自我推销说:“先生,在这个时代你必须学会降低标准、善待别人啊。别忘记,我很会做菜,而且不介意配合你的洁癖。” “可是,你不但听过Party,还知道男人、女人混在里面做什么。” “对,我清楚酒不但能做菜,还能狂欢,我知道男女上了床,有哪几种吓人体位,可以媲美奥运体操。我是坏女人,但女人不坏,男人不爱,何况我不过是要求一段短暂、没有负担的男女关系,又不是天长地久,不合再换嘛,干么那么斤斤计较?” “短暂?没有负担?”他的眉毛下垂。 他记得她是怎样鄙视爱情婚姻的,和这样的女生谈爱情,随时随地有失去的危机。 “白痴才会要求天长地久,就算恩爱夫妻到最后也会一个走、一个留,所以男女之间都是一段,差别只在于长一段或短一段。” “你真的很不相信婚姻?” 他和她不同,他不要一段要长远,之前的经验让他对爱情裹足不前,好不容易一个教他心动的女人出现,他不想再冒失去的危险。 他是那种要做,就要做到底的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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