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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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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跟着一大群狼,你不害怕?” “我是喝白狼的奶长大的。我不记得自己怎么被抛弃,怎么被它们捡到身边,但从我有记忆开始,是它们的身体温暖了我,我跟着它们捕猎、跟它们嬉戏,我跟着它们在丛林峻岭间宾士跳跃,那让我领略自由的快乐。当然,这也让我与后宫处处局限的生活格格不入。但那几年,我过得很开心。” 那几年过得很开心,代表这几年并不开心?即使他是高高在上的北阳王,即使他得到所有人的艳羡与嫉妒? 荣华富贵、名利荣誉无法带给他快乐,生活予他的,更多的是义务责任与压力?这样的他……多么辛苦? 想起那个得到一件简陋粗糙兔皮衣服的小男孩,想起他高兴,手舞足蹈的模样,握住他的手,她又心疼了。 明明是个顶天立地的大男人,明明是个伟岸的英勇将军,怎么老是让她感到心疼? “不觉得自己跟它们不一样?” “觉得,但我好强,不服输,小时候也被其他的狼欺负,在它们眼里,我是个废物,然而我的倔强大概是从娘胎里带来的。 “自知体力不如它们,自知没有尖锐的牙齿和爪子,我只能用头脑取胜。我偷偷跟在猎人身后,学习他们用箭猎杀动物、埋设陷阱,我趁着夜色偷走他们的弓箭,用他们的方式打猎,直到我捕获的猎物远远超过它们,在狼群中我才有了自己的地位。” “狼的社会里,也有阶级地位?” “对,狼是很聪明的动物。” “它们再聪明也无法教导你太多事,回到人类世界,你肯定吃不少苦头。” 想到皇子公主们的讪笑欺辱,想到在陌生、冷漠的后宫里求生存……糟糕,她又心疼了。 “是。但是我骄傲、倔强。” “骄傲、倔强就能克服一切吗?寂寞怎么办?伤心怎么办?谁能为你分担?” 没错,在狼群中,虽然无法用言语沟通,他不曾感到寂寞,但在人来人往的后宫,他却觉得自己是独行侠。 “原该寂寞的,幸好有个和我一样笨、一样无法融入人群的萧夜,让我不觉得孤独。” 萧夜?他提过两次了,那个人对他肯定很重要吧。 还没见着面,徐皎月已经喜欢上他,她感激有他在,冲淡萧承阳的孤独。 她微笑。“是啊,还有个你不肯喊一声的师父在,有他在,辛苦少很多,对吧。” 他轻哼一声,“有他在,你才会晓得什么叫做辛苦。” “他待你不好吗?” “好,简直是太好!”他说好,却讲得咬牙切齿,听得她满头雾水。“等你到京城见到他,就会明白。” 到京城……她沉默了。 §第七章 不嫁不嫁我不嫁 萧承阳就是根楞木头,不会聊天、说话无趣。 要不是想让徐皎月明白过去的经历,他不会太费口舌细细说明,可故事讲通透后,他又恢复沉默。 这样的男人不讨喜?无所谓啊,不管他讨喜与否,在她眼里,尽是一片喜意。 回来后,她钻进厨房把抓回来的鱼给整治好,打算中午来一顿全鱼宴,手里忙着、锅里煮着,她没忘记把挂在檐上风干的腊肉剁两块,送到嗯哼和啊哈嘴边。 她兴致勃勃,满脸讨好,没想到人家竟然看不上眼,脸一撇、嘴一翘,转个身,留下一截漂亮的尾巴对着她。 “喂,我亲手腌的耶,味道好得不得了,可不是谁想吃就能吃的。”徐皎月很委屈,怎么可以如此鄙夷她的厨艺。 说完,嗯哼、啊哈不约而同地翘起尾巴,在空中挥两下,露出屁眼。 这可不可以翻译成……听你在放屁? 啪!她的自信心被甩巴掌了。 萧承阳见状,勾起唇微微一笑,他的五官漂亮到让女人很自惭,这一笑更是倾国倾城,如果他不是皇子,恐怕公主全都要抢着嫁给他。 他摸摸蜷缩在脚边的白狼,桀骜的狼轻轻蹭着他的掌心,像被驯服的家犬一样,那身毛发白得发亮,亮灿灿的阳光照在他们身上,美得像一幅画。 “别管它们,饿了,它们会自己找东西吃。” “哼,是你们不吃的,下午我做芝麻糖就别抢。”她可能耐着呢,董叔可是爱死她的手艺。 双手叉腰,徐皎月指指它们的鼻子呛声。 跟两匹狼计较?真有她的。 萧承阳挑眉,勾勾唇角,没说话,可她就是看见他的鄙夷。 “我是说真的,我很会做点心,不光芝麻糖,还有牛舌饼、太阳饼,我做的月饼更是此味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 “嗯。”他一点头,脸上虽然笑着,可摆明又把天给聊死了。 “嗯是什么意思。我过度自信?你认为我在吹嘘?” “嗯。” “又‘嗯’,你当我会读心术吗?都讲过要明白清楚地把讯息传达给对方就得靠嘴巴活动。”她刚说完,只见他立刻俯身向前,徐皎月一惊,连忙捂住嘴巴往后退开两步,急急解释,“我讲的不是这种活动。” 他知道啊,可是他更喜欢“这种活动”。 谁让他在学会温良恭俭让之前,先学会“想要的就抢,抢到手的就先入口”,不给任何人有可乖之机后,直接攻掠。 他要她,便直接表明心迹,便用最直接的方式要到底。 所以是的,他要吻她,吻一次两次五次十次,直到她喜欢上他的吻,直到她被他的力量慑服,直到她也喜欢他、爱他,愿意躲在他的羽翼之下,这是他要用的方法。 可是……徐皎月紧紧盯着他,眼底带着警戒。 她不是狼之女,她是系统大娘教出来的女儿,她自尊自重,她不是能被绝对力量慑服的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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