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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瞬地,血液在血管中凝固,心失温,寒气从毛细孔渗了进去,一只莫名的大手狠狠撕开那块尚未结痴的伤疤,令她痛得叫喊不出。是他居然是那个卢家……

  幼庭还想再追问,刘若依却从楼上奔了下来。她跑到不舍前面,把他从沙发里拉起来,连让他跟她母亲道再见的时间都不给,匆匆忙忙地到了门外头。

  “送你的礼物。”她拿出一个纸盒子,推到他面前。

  “什么东西?”他想也不想,当着她的面打开。

  她没回答,笑吟吟地看他。答案揭晓,是她从小到大的照片簿,而过去五年,每张照片里面都有一个“不舍”。

  “我把最好的挡箭牌送给你,要是你再给我交了第十、第十一、第十二个女朋友,看我怎么收拾你。”

  “不会了,没有第十第十一第十二,我把剩下来的序位号码通通交给你。”

  “说话算话?”

  “说话算话!”他应和着,眼睛却没离开照片,小小的依依、长大的依依,不管是哪个依依,都让他想要一看再看。“依依。”他突唤道。

  “怎样?”

  “丑小鸭长大会变成什么?”

  “丑大鸭?”

  他笑着揉揉她的头,创意不是在这种时候用的。“不对,会变成天鹅。你小时候长得很漂亮。”

  “所以现在我是?”他有胆就说变成丑大鸭试试。

  “你是大天鹅。”

  她骄傲撇嘴。果然,他没胆毁谤她的容貌。

  “天鹅小姐请记住,要严防身边的癞虾膜,天鹅肉很贵的。”

  她哈的一声笑。“放心,我比你洁身自爱得多。”

  卢歙抓抓头,又不能答一句“那是年少无知”,只好笑着拉拉她的手。“要记得多喝茶。”

  “嗯。”

  他又碰碰她颈子后头的眩,那是他对她的第一个认知——一个好命女孩。“记得,不可以把你的痣挖掉,我必须靠它找到你。”

  “我知道,它是你的北极星。”

  “不要改变你的心意,不要忘记我们的感情,不要抛弃我们的过去。”他很没有安全感似的,相同的话在过去几天里,不断反复说着。

  是不是每个要离开家乡的人,都会变得傻傻的?

  刘若依笑着握住他的手,郑重承诺,“我不会改变、不会遗忘、不会抛弃。不舍永远是依依最重要的人。”

  “我记住了。”他拉起她的手,贴在自己胸口。“这两天我没办法和你联络,等到了学校、买好电脑、接好网路线后,一定马上寄信给你。”

  “好。”

  她帮他把相簿收进背包里,陪他牵着脚踏车走了一段。夜灯在他们身后,将两人的影子拉长交迭。

  低着头,刘若依细数着两人的步伐,而卢歙拉起她的手,轻轻地哼起歌曲。

  她没听过这首歌,而他的声音很低,令她听不见歌词,只隐约听出弦律。他的歌声很好听,就像他说话时,低低的、厚厚的,让听者感觉温馨。

  在若干年后,有人问了刘若依,“你人生中最难忘的时刻是什么时候?”

  她总是想也不想地回答,“不舍离开依依的那个夜里。”

  这段路刘若依送得很远,她一面走、三回想,如果一直走到地平线那端他们就不会分离,那她很乐意这么做。

  直到卢歙不舍得,转过身要她听话,“快回去,我看着你走回巷子里。”

  他的眼神专注而笃定,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二次,对她展现大男人主义。

  “我再陪你走一段。”她说。

  “不行,云很低,马上就要下雨了。”他坚持。

  然后他调转车头,用动作表明,如果非要陪,就让他陪着她再走回她家。

  刘若依抬头望向天边。他说得对,快下雨了,他骑回家还要半个小时。她只得放弃执拗,说:“好,我们同时向后转、同时向家门飞奔,我不淋湿自己,而你也不准淋湿。一、二、三,砰。”

  像是鸣枪开跑般,他坐上脚踏车,飞快踩动轮子,而她转身、小跑步。

  直到跑进巷子她才停下脚步,低下头,放任储备多日的泪水奔腾。

  她以为自己已经做好充足准备,谁知事到临头,心还是会痛,她以为不舍无数次的保证,已经给足自己安全感,没想他才一转身,害怕就攀上她心头。

  她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明明只是短暂分离,又不是就此分手,可恐慌在、惊惶在,畏惧、惶然样样不缺席,她压着胸口,仰头望向乌云密布的天际,她的内心已经开始下雨。

  她缓步走向回家的路,一面走一面啜泣,她试图哼出他刚唱过的弦律,可惜,她音感不大好,嗓子也没有他行。

  然后,她在家门口徘徊了好一阵才让泪水停止奔流,但在抹去泪、推开门走进屋里时,看见令人不解的画面。

  客厅里的妈咪也在哭?为什么?她是爱屋及乌,和自己一样心疼“不舍”?

  “妈咪。”刘若依轻声低唤。

  幼庭抬眼望向女儿,心底有千言万语,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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