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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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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将功成万骨枯 月亮斜挂天际,一抹鱼肚白在远方现形,几声公鸡啼鸣,催起朝暾脚步。 周旭镛将小厮遣开,他接过梳子,亲手帮李萱打理发辫,他垂着浓眉,眼底压着沉郁,胸口沉沉的,几乎喘不过气。 李萱略略回头,向他望去。 二少爷年纪很轻,却身形高大、仪表出众,在人群中显得格外醒目。 他的面孔白皙如玉,黑色的瞳孔反射出淡淡的光泽,晶莹剔透,宛若毫无瑕疵的黑色宝石,美得连女子也要为之赞叹。 “二少爷,你怎么了?” 李萱开口,满脸满眼全是笑意。 李萱是王府的家生子,虽说身分是奴,但信王府里上下全拿她当小姐看待,因为她聪明可爱、天真烂漫,也因为她得王爷、王妃的眼缘,更因为几个少爷都喜欢她。 “没事,昨晚睡得好吗?” 周旭镛随口找话敷衍。 此次随父亲出京办差,身边没带丫头,只带了李萱随身伺候,她做事细心谨慎,虽是个小丫头,却比十五、六岁的丫头还顶用。 周旭镛对她的依赖是从小便养成的,小时候他不爱念书,只喜欢舞刀弄枪,谁劝都没用。 信王为此颇感头痛,训道:“马背上立国,马背下治国,如今四海昇平、边关无战事,当武官没前途,你得多学些治国本事。” 信王妃也说:“就算你要走武官之路,也得认字习兵法,空有一身蛮力,不懂兵法阵式,只能当个马前卒。” 偏偏周旭镛是那种心中自有主意又带点反骨的孩子,人家越是要他往东,他偏要往西行。 他想,日后了不起找个会认字、看得懂兵法的人当军师,给自己参谋参谋,不就解决了?因此爹娘师傅的话,半点都入不了他的耳。 那时才七岁的他,认不来二十个大字,倒是骑马射箭、拳脚武功无一不精通,因此气焰更盛,认为不念书也没什么大不了。 直到才三岁的小李萱,路都还没走稳,就能背着手摇头晃脑地在信王妃面前背诗,逗得满屋子大人呵呵笑不停,周旭镛知道有个小丫头连毛笔都不会拿,认的字却比自己多上十数倍,人人都夸她绝顶聪明后,他便有了那么股不服气。 他虽不爱念书,可性子是极骄傲、不认输的,回房后,他找了大哥周敬镛要来字帖,用拿惯大刀、长满茧子的手握住毛笔,一笔一笔认真描,然后再背上几首诗,跑到父王母妃跟前显摆。 当他看见父母亲眼底熠熠的光芒时,乐了! 从那以后他便时时与李萱较劲,比背诗、比认字、比文章,那丫头明明比自己小四岁,却总是学得比他快一点,迫得他不得不卯足劲,一路拚命往前追。 刚开始,周旭镛确实是凭藉着不服输的傲气在学习,可后来时久日深,对于学问,他也产生出几分兴趣。 于是信王、信王妃更加疼惜李萱,经常让她在周旭镛跟前晃,让她来刺激儿子念书,王府里聘来师傅教导几个小少爷学问,也没落下李萱,他们在最前面摆上小桌小椅,还给她配了个小丫头。 看着她一张粉嫩粉嫩的小脸,摇头晃脑的装大人,听她清脆悦耳的嗓音背着之乎者也,不只周旭镛,便是他的哥哥弟弟们也都喜欢李萱,喜欢得紧。 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周旭镛和李萱两个总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形影不离。 如今李萱已经十二岁,满腹才华令人艳羡,师傅经常捻着胡子说:“李萱若能参加秋闱,拿个进士非难事。” 而周旭镛则成了文武全才,是当今皇帝最看重疼爱的孙子,他叮嘱信王爷与谋士商议国事时,把周旭镛给带在身旁,让他多听听、多学学。 话虽没说白,却也让父子俩明白,皇帝这是瞧他入眼了。 “二少爷,你不开心?” 李萱没理会周旭镛的敷衍,转过头再次追问。 “没有。” 嘴上说没有,但周旭镛的脸色却又沉了几分。 他沉静的眸子回望李萱,她的面容素净而清丽,宛如一朵出水芙蓉,才小小年纪已经美得不可方物,若待日后身形长开,定让男子趋之若鹜。 周旭镛长长地吐了口气,脸色微白,望住她的眸子有些阴晴不定。 她那样聪明,绝对明白自己将面对什么,可她不哭不闹、不吵不争,只是因为……因为她身为奴仆,忠字压在头上,再多的不愿,也只能笑着受下吧? 他眼中流露出同情与不忍,浓浓的不舍强压在心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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