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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


  哥是个武将,但是心思细腻,做事有计划,追求完美的程度让人惊讶,这几个特色和贺钧棠简直

  一模一样,如果他们真的是同一个人,那么前世亮亮归他,这辈子公平起见,亮亮是不是该归自己了?

  这是个傻念头,却常在脑中一闪而过。

  视线一转,侯一灿发现……“哥,你的玉佩呢?”

  他们的生肖是老鼠,他命人刻了两块玉佩,米奇和米妮,一人配戴一块,他的那块送给关宥慈了。

  闻言,侯一钧严肃的剑眉微弯,淡淡地道:“送人了。”

  若仔细看,会发现他的耳垂微微泛红。

  侯一灿不满。“喂,那是我给你的,你怎么可以送人?”

  “你自己那块不也送人了?”

  侯一灿撇撇嘴,“以后不送东西给你了。”

  “最好。”侯一钧扬扬手中的地契。“最好连庄子都别送。”

  有人收礼收得这么嚣张的吗?侯一灿瞪他一眼,转身快步离去。

  望着弟弟的背影,想起那只不知为何叫米妮的老鼠,他放纵笑容外泄。

  那块玉佩他送人了,送给一个把生活过得很粗糙的姑娘,她不温柔、不贤慧,却真诚率直,能够带给人温暖。

  吁一口气,他真希望能够尽快回北疆,他想她了……

  §第七章 不同的阅历

  骑白马,没有过城墙,城墙上面也没有三十六把刀,但侯一灿脸上是满满的春风得意。

  对啊,因为他刚刚义正辞严地成功说服皇上搞外遇——

  侯家不需要一个后宫妃子来增光,我们要侯家女儿安安稳稳地活着,若非堂姊需要皇上的爱情才会快乐,我才不想要一个万人景仰的堂姊夫。

  这话让皇帝感动不已,侯家和别的世家不一样,不要权、不要利,功劳全是自己在战场上一刀一枪挣来的,而侯家女儿不要名分,只要爱……

  高高在上的皇帝不缺金、不缺银,独独缺少感情,他没有父亲,只有父皇;没有兄弟,只有竞争敌手;没有妻子,只有贵妃皇后,那颗枯萎的心灵,需要感情来浇灌呀。

  于是,皇帝将养外室的重大任务交到他手上,还送了他十家铺子,就在他刚走过的那条路上,那是京城最贵、最繁华也最多人抢的地段,等同于台北市的信义区。

  说说,他怎能不得意?天啊!他应该改名叫做聚宝盆。

  那年他买下第一间铺子同文斋,然后慢慢地扩展,到后来食衣住行什么店都开。

  上辈子得到艾滋病,对于事业,他的态度很随便,但这辈子,他身强体健,却不想上战场,攒银子成了他的重大成就。

  在同文斋下马,缰绳一丢,侯一灿快步走进铺子里。

  关宥慈正在和杨掌柜说话,他半声招呼不打,拉着她直接往后面跑,雪球见状便也跟着跑。

  杨掌柜考虑了一下下,还是不确定自己该不该跟着跑。

  但跑不跑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定媳妇已经被主子爷订走,唉……时势比人强,看来他只能放弃了。

  关宥慈被拉着进了自己的房间,侯一灿从怀里掏出从大哥那里抢来的匕首,绑在床头,一面说道:“这匕首见过不少血,能避邪。”三两下绑好后,他转过身,笑出一张桃花脸。

  “以后,你就不怕作恶梦了。”

  她突然觉得心头暖暖的,是孙婶告诉他的吧,没想到他竟放在心上了。

  “我昨天没作恶梦了。”

  她也大吃一惊,天天都重复的事,昨天竟然会破例?

  她试着寻找原因,可是这几天,她的生活作息照旧,只除了……除了失踪的他回来了。

  “不管有没有都挂着吧,反正不占位儿。”他凑上前,在她耳边又道:“作恶梦不丢脸,我床头也挂一把,和你这把是一对的。”

  他怕她觉得作恶梦丢脸,在安慰她?这么体贴,难怪所有人都喜欢他。

  “好。”她点点头。

  “来,我们说说正事。”侯一灿拉着她走到桌前坐下。

  “什么正事?”

  “我看过你写的小说了。”

  “咦?”才刚回京,事情多如牛毛,他这么快就看过了?

  “是杨掌柜让你写的?”

  “不,是我自己觉得可以试试。”

  “喜欢写吗?”

  “嗯,挺有意思的。”

  “知不知道你的小说问题出在哪里?”

  “知道,情节架构不丰富。”

  她占优势的地方,是对女子心情的描述比其它人更细腻,因此买书的客人几乎都是女子,她们对她的评语是感同身受。

  “知不知道为什么你写不出大架构、大布局的故事?”

  关宥慈摇头,对于这点,她也很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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