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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苹果派是我母亲的拿手菜。”蓝天还是说了。

  埋在记忆深处,刻意不去翻阅的陈年往事,因为她的苦瓜脸,他翻。

  “婆婆?她很会做菜吗?”

  “对,她很喜欢做菜。”

  她也喜欢缝衣服,跟向晴一样,不过她没有夸张到帮桌子、椅子、冰箱缝外套,不会三不五时就车拼布袋子分赠给左右邻居,更不会做睡衣,要老公和自己穿情人装,也许是那个时代的物资不像现在这么丰富吧。

  母亲种菜不是为了强调自然有机,而是为了替老公省薪水,她也和向晴一样,很想养动物,只不过向晴想养的是毛又多又长、超难伺候的古代牧羊犬,而妈妈养的是肥滋滋的母猪,和会生蛋、可吃肉的鸡鸭鹅。

  “快,告诉我婆婆和公公的事,我爱听。”

  他盯住她,老半天,敛眉。

  她把椅子拉到他对面,捧起脸,专心看他。

  “很不习惯讲长辈的故事吗?那我先来示范。我的妈妈比爸爸大一岁,那个时候爸爸喜欢的女生不是妈妈,而是妈妈的表妹。

  “爸爸说,表妹笑起来的时候,他的心像春风拂过,连作梦都会梦见她的笑容,可惜到最后,表妹被台北来的大帅哥娶走,爸爸气得三天三夜睡不着觉,恨自己没有鼓足勇气,对表妹表示爱意。”

  她向看蓝天,他锁紧的眉目松弛了。

  瞧,说老故事并不难吧。她接着道:“后来爸爸说没鱼,虾子也有蛋白质啊,于是娶了梦中情人的表姊,表姊不美丽,但是很温柔;表姊做的鱼肚汤没有表妹好喝,但是炒饭很对胃口;表姊的腿太短、撑不起长洋装,但是圆圆的脸,可爱得像洋娃娃……

  “一点点妥协、一些些欣赏,在漫长岁月间,他逐渐爱上表姊,直到去世的那天,爸爸都很高兴,他娶的是表姊不是表妹。”

  “你爸爸不在了?”

  他早该猜到的,不然怎会整个家的重担都落在女儿的肩膀上。

  “嗯,爸爸死了以后,我就变成游家的大家长,话,我说了算;事情,我决定了算;我是我们家最大的,但我答应向宇,等到他健健康康长到二十五岁,就轮到他当家长。向宇笨呆了,当家长很辛苦的,对不对?”

  向晴勾住丈夫的手臂,把脸贴在强健的肌肉上面。呵呵,她的老公是千年难得一见的超级猛男。

  他轻触她的发丝。不会,当她的家长不累、不辛苦,还有很多的成就感和找不出理由的骄傲。

  有她起头,蓝天发觉讲故事,并没有想像中困难。

  “父亲常对我说:‘儿子,等你十岁,老爸保证帮你凑到五个兄弟姊妹,让你们组篮球队,打遍天下无敌手。’

  “我父亲是社区高中的篮球教练、白种人,我母亲是台湾人。母亲做的中国菜很好吃,但爸爸常希望她能烤苹果派,他说那才是美国人的正宗食物。

  “母亲第一次的成品很难吃,爸爸担心她有挫折感,以后再也不肯做,就用一部遥控车贿赂我帮忙,我们两个一人一口,把八吋的派吃光。后来,她越做越顺手,苹果派就变成她的拿手好菜。”

  “你爸真好,如果我第一次的成品超难吃,你会不会捏着鼻子把派吃光光?”

  他没回答,但丢给她一个“那还用说”的眼神。幸好,他没说:“我会用十部遥控车贿赂村里小孩,把急性肠胃炎送给他们。”

  向晴笑开怀,返身坐到他的大腿上,三个月了,他们做过比这个更亲密一百倍的事。

  她好爱赖在他胸口,想像自己是被他抱在怀里的泰迪熊;她好爱趴在他背上,假装他的背是犹太人的哭墙;她好爱被他肌肉发达的大手扣在胸膛,幻想自己是被宠坏、惯坏的小公主。

  她爱上他,就像爸爸爱上妈妈;她将为他做苹果派、为他炒对味的炒饭,她要他在生命中的最后一分钟,不后悔生命中有个游向晴陪他走过长长的一辈子。

  “我有个小我两岁的弟弟,母亲肚子里还有一个妹妹。父亲叫我前锋、叫弟弟中锋,在妈妈要去医院生下后卫那天,中锋不乖,硬要跟他们一起去,而我很听话,所以被留在邻居家里……然后他们出车祸,四条命没了,而我进育幼院,直到被人领养。”

  后面二十几年的生活,他用简短几句话带过。

  向晴凝睇他。之后的日子一定很辛苦吧?能够活到现在、活得这么自在,他绝对付出很多的努力,那份艰困哪是外人能了解的。

  她圈住他的脖子,亲亲他的脸颊,巧笑着转移他的心情,“木头,我们来谈个条件好不好?”

  “你说。”

  “你去把长头发剪掉,我来帮你生前锋、中锋、后卫。”

  她恃宠而骄了,仗着他对她的好,软土深掘,也不想想生小孩是她的责任,早在她签下结婚证书时,就卸不开的责任。

  可是对蓝天而言,剪头发纯属小事,虽然他已经留了它们三年。他连考虑都不考虑就直接说:“好。”

  蓝天很生气,从上高铁开始,就气到不行。

  他打手机给向晴,想告诉她好消息,说他找到一只血统很好的古代牧羊犬,过几天,宠物店老板会亲自帮他们送过来。他还想跟她讨论一下狗屋要怎么盖,是盖在前院、后院,还是直接让狗狗窝在房子里面……

  但家里电话没人接,她的手机一样没人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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