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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年后,骑着车去附近一家咖啡馆点一杯卡布奇诺,坐在那窗明儿净的空间里,和年轻的女老板天南地北地聊天说笑,这已成了每天的习惯,也是我这近乎自闭的工作中唯一的社交活动。

  在那里喝咖啡喝了好几年,与女老板从生疏到熟稔,竟也有了一份情谊。

  她知道我在写作时,惊讶得不得了,虽然她说得委婉,但我知道,我这副平凡模样,很难让人想像得到是在爬格子的。(真不知道读者都将作者想成什么样子——?)

  尤其我这种慢熟慢热的人,不说话时还挺严肃的,但一混熟了就忍不住会哇啦啦地朗声笑闹,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气质形象几乎全毁。

  但交朋友总要靠三分侠气,难得和女老板还挺合的,每天下午利用一点点时间去她那里和几个工读的美眉闲聊,或是和女老板的妹妹、老板(女老板的先生)瞎扯,不但能放松心情,也挺快乐的。

  事实上,女老板很年轻,可是,也许是得面对各式各样的顾客,言谈成熟,为人爽朗,有时候心情不好,和她聊聊,总能得到一些启发或是安慰,感觉真的很温暖。

  有时我总会想,人真的是非常重情的动物,在一些生活中的交易买卖过程,交情也许反而比金钱来得重要,我知道我迷上的不只是她家的咖啡豆香,还有她那份待客的热情……

  当然,去除感情的部分,在那里也闹了不少笑话,好比说,自己曾幻想带着笔记型电脑到那里去写作,点一杯饮料,敲着键盘,看能不能成为J.K.罗琳第二(听说她就是躲在咖啡馆写出《哈利波特》的,结果成为英国大富婆……)……

  结果,第一次就破功,遇见了另一位常客,两人聊了半天,稿子只打了一行。后来更没一次像样的,有时看杂志看过了头,有时脑子打结,还有时打到一半太饿,干脆吃些点心,吃完点心再休息一下,然后准备振作时,电脑又给我突然故障……

  后来,我终于认清了,我这个人注定只能坐在我家那个窗边的桌子,夏天吹着电扇,冬天裹着大衣,静静的,一个人,才能专心写稿。

  认命了之后,到咖啡馆就单纯地休息喝咖啡,懒得再带电脑去了。

  当然,到现在还没当成J.K.罗琳,我想,拿她当榜样只会让自己更快梦碎而已,还是安分地写我的小说,比较实在——

  以上,就是我生活的部分缩影,日复一日,少有变化,很规律,也很平静。

  坦白说,有时还真贫乏。

  不过,本来生活就不可能像小说精采,如果我是这次书里的女主角常率真,大概早就吓死了……

  平凡人遇上了那种不平凡的遭遇,通常是会抓狂的,也因为如此,才特地设定了常率真这个角色,想用她当引子,带领大家进入英雄的世界。

  系列名称既叫“群雄乱舞”,描写的就不会是些太简单的人物,为了这些人物的名字,我足足想了一个星期,当然,又是沾沾自喜地认为取得好得不得了,然后,怎么看都佩服自己的脑袋,不料,一次和小袖子在电话中讨论稿子时,提到月惊鸿这个人——

  “那个‘月惊’……”我兴高采烈的声音戛然而止,愣住了。

  月经?

  哦!MY GOOD……

  是谁取这……这种名字的?是谁?(抓狂地扯着头发,简直不能置信……)

  “……鸿!”

  赶紧补上最后一个字,接下来我提到她就会把“月惊鸿”三个宇很快念过去,不然真的很糗。

  有些名字,用看的挺不错的,读起来却很爆笑,记得以前看过一个小说女配角,叫做“敏棠”,当时还觉得很文雅,结果读起来就傻眼了,因为太像台语发音的某种住在肚子里的虫虫……

  呵,这已是题外话,这次序文纯粹想写点生活中的小事件,和大家分享一下,希望大家看得下去。

  那么,我要为下一本书努力去了,下次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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