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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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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低着头,两手轻抚着肚子,隐隐露出一个温馨的笑容,彷佛在独享一个只有她才知道的秘密,轻启着唇,正对着肚子轻喃、低语什么。 她有孩子了,这就是她离开的理由,这个认知像响雷一样击中了他,龙韶天终于痛嗥出声。 直到此时,他才彻底地明白她离开了,她永远地离开了!他咀嚼着这个事实,终于认清了这句话的含义,体会到心脏从胸腔里被一刀一刀地刨出来的痛楚。 可笑的是,他竟然还在做最后的努力,徒劳地想知道还有没有别的侥幸。直到此时,他才终于体认到,她再也不会回来了。他掩着脸,双脚用力地夹紧,想控制因为想用力哭泣所带来的颤抖,他的脑子一下子空空荡荡的,全身肌肉因为互相撕扭而刺骨地疼痛着。 最后,他掩着脸哭了,泪水从他的脸庞滑了下来。这是阿曼达吗?是背对他的阿曼达吗?她把热力给了他、给了成千上亿的听众,自己一个人时就颓然空茫的阿曼达吗? 是自己一手扼杀她的烂漫,一点一滴地谋杀了她的笑容。 “只要你救我妈,我什么事都愿意做。” 十四岁的她,一对世故、早熟的眼睛,撞击了他生锈厚重的心门。 “我会唱歌,很会唱歌,可以帮你赚很多的钱。” 十八岁的她、把未来的一生放到了他的手里,讲这句话时,她昂扬自信。 “其实,你也是很寂寞的。” 二十岁的她,早就看透他的灵魂。 “你爱我吧!不爱我也没有关系,我的爱很多,够我们两个人用了。” 二十岁的她,将自己的身、自己的心一并捧在手里给了他。 “而你,是我的生命、我的灵魂,我全部的全部;即使你不要,我还是都给你。” 二十三岁的她,用自己的灵魂、自己的哭、自己的笑、咳吐出血,织就一件彩衣披在他的身上,照亮他的前途。 现在的她已经一无所有了,却依然用自己的身体孕育他的血肉,然后消失了。 一声像负伤动物的哀号声从他的嘴里发出…… 他哽咽大吼——阿曼达!! 叶……叶萍…… 第十章 “再五百尺就到山顶了。”同行的助理说道。 龙韶天咬着牙,忍住胃部的痉挛和头昏欲吐,脚步越见踉跄。他紧抓住小径旁的树干以稳住打颤的双腿,一路攀高,让他的神经越绷越紧,没有勇气看身后的斜坡,他的目光只能放在自己的脚步上。 “龙总,你不要紧吧?” 已被冷汗浸湿的衣服,随着山风一吹,已快冻成霜。他深喘了口气,凭着钢铁般的意志力强撑着。“不……不要紧,快走吧!” “这山有六千五百多公尺,空气稀薄,路不好走,风也很大。尤其到山顶的时候,还有人说会产生幻觉。” 助理小心地觑了他一眼,不知道这一、两年来的龙总是怎么了。他原是怕高的,只要离地三尺的高度就会头昏目眩了。他、水远难以忘记总裁第一次挣扎着坐在一二楼高的阳台上时,他那种可怕的反应,脸色苍白得吓人,额上布满了冷汗,颤抖着双手,全身几乎要虚脱了似的,坐不到三分钟,就像受着极刑似的煎熬。 之后,他又坐到了四楼高的阳台,然后五楼,一直往上增,近乎自虐地折磨着自己。一次次冷汗潸潸、一次次昏吐,就像……在赎罪一样,怀着虔诚到近乎卑微的一颗心,意图折磨自己来减少心里的罪恶感。 没人知道总裁这种难以理解的行为是为什么,当他习惯了可以在高楼的阳台上时,他又开始往更高处去,站在山峰上,一站就是好久、好久,静静地抽完了几根烟后,就离开了。 那时候的他在想什么?为什么要这样的自虐?他不敢问,只是放在心里想着。 当龙韶天终于站在山峰处时,他咬着牙,放眼望去这一片的大好河山,峰峰相连相挨,看向远处时,竟是高得连到了天际。山顶的风很强劲,飕飕刮得又冷又刺人。 他点了一根烟,目光落在一个不知名的方向。 “阿曼达,你在吗?我来找你了,你看到了吗?” 吐出的烟雾一下子就被风吹散了,他控制不了指间的颤抖,还有心里发疯似的想念。 “这是你喜欢的风景,我可以陪你看了,不会再丢下你一个人了,阿曼达……你在哪?你在哪?” 他动员了几千个人,到全球各地去寻找.她在台湾肯定待不下去,而纽约也失去了她的踪迹,她消失在茫茫人海中,离去得绝然而毫不留恋。 这两年来,他克服了自己的惧高症,体验到了一个人待在高处是怎样的滋味——萧索寂寞,仿佛尘世的声音离得很远、很远。这是长久以来,她独尝的孤单滋味吗? 怎么椎心刺骨、怎么哀嚎出声都已经挽不回她了。阿曼达……阿曼达…… 眼前的阳光躲在千层云海中,使云海变幻出绚丽多彩的颜色,若有似无的环绕在他身边。从模糊的视线中,一个熟悉、苗条的身影就在眼前。 “你过来看看嘛!你看看这里的风景多好。”在前方,她巧笑倩兮,像以前”样,她总是又撒娇又恶作剧地说着。 “阿曼达……”他欣喜若狂地大喊,猛地往前踏出一步,随即踩空,他的身体往前倾,跌下山峰…… “总裁……快……来人啊,救命啊!” 五年后 亚迪寄来了一封信,发信的地点来自于一个陌生、奇怪的地方。如果署名不是亚迪,这封看来破烂、脏兮兮的信,只怕已被丢到了垃圾桶里了。 有她的消息了吗?一双大手颤抖着撕开信封,信封里掉下了几张照片并散落一地,照片里的女子吸引了他的注意。 阿曼达…… 她笑着,每张照片上的她看来明媚爽朗,灿烂的笑容亮得可以照亮天际,她还活着……她还活着,活得健康而快乐。 强烈的释怀几乎让他跌坐在地上。上帝啊,过往的诸神啊,谢谢你们,让她活着,让她活着! 他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排了行程,前往那个陌生、遥远的地方。 “还要多久才会到?” 这个活在闭塞山区几十年的老农民淳朴地笑了,露出缺了门牙的嘴。“再两个多小时就可以到河边的渡口,过了河后,还有三十里地就到了前泥湟。” “我的天啊!还这么远。”同行的助理忍不住说了。“这到底是什么穷乡僻壤,刚从四川成都下飞机后,又转搭飞机过来,再搭五个小时的车子才到这里,现在还得坐船。总裁,你要找的人真的在这里吗?” 龙韶天沉默着,只有一双紧握的手微微地颤着,他一言不发地看着窗外飞逝的风景。 多久了?六年还是七年了?她真的在这个地方吗?在这个偏远的地方、这个陌生的土地上? 车子一路颠簸着,路从大路换成小路,柏油路也渐渐地变成了泥土地,建筑物越来越少,绿色却越来越多,满山遍野的绿看来那么清新、可喜。一直到日头爬上天的中央,才终于看到了山谷间一条宽广的河流。 “到了,就是这里,刚好碰到有人摆渡,不然还得再等几个小时呢!” “这船只有固定几班是不是?”助理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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