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梦萝 > 无尽宠爱只为你 | 上页 下页
楔子


  “请你成全我们,爱玲。”宋秋堂牵着心爱的女人,一同跪在他的未婚妻王爱玲面前。

  瞪着他们好一会儿,王爱玲始终未曾开口。他也习牵过她的手,他也曾深情地注视着她,在别人眼中他们也曾是金童玉女、天作之合的一对佳偶。

  曾几何时这段感情变了质?他把她应得的眷恋给了别的女人,他的手里牵的不再是她的手,他眼里注视着的人儿不再是她,而是另一个女人。

  要她成全他去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好难!她是那么用心地爱着他,甚至连人都给了他,教她如何甘心放手?

  好难哪!可是不放手又能如何?望着眼前一起跪在她面前的两人,王爱玲心里涌上阵阵悲凄。若是还能挽回,她不会放手,但见对方已挺了个大肚子,这是绝对的优势,她最大的败笔就是自己的肚子比人家不争气,怪不得别人。

  “爱玲,我知道这全是我的错,你要怎么刁难我都行,但请你成全我和姿芳,无论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我不会有任何怨言。”宋秋堂像是豁出去了。

  闻言,王爱玲的眼睛眯了起来,她直视着眼前这已不再对她有任何感情的男人,又望及他一旁大腹便便的女人,她突然闪过一抹想报复的念头。

  或许她可以这么做,毕竟对不起她的人是眼前这一对男女,是他们先背弃了她,她又何必让他们好过!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你确定不后悔?”王爱玲的视线扫过即使是跪在她面前,仍交握着双手的两人。

  不甘心哪!为何他牵的不是她的手?

  “说出你的要求,爱玲,我会尽全力完成。”宋秋堂抿了抿唇,慎重地点头。

  “那么我要你们第二个孩子,不管他是男是女,都得交给我扶养,如果你们可以做到,我就成全你们。”说完她的要求,王爱玲的嘴角得意地扬了起来。

  “不,对不起你的人是我,请你不要拿孩子当条件!”曹姿芳立刻护住自己的肚子。

  错在她,是她抢走人家的未婚夫,这罪过该由她顶,而不是连累她无辜的孩子受罪。

  “你也知道你对不起我?曹姿芳,你可以不答应我的要求,但也别想要我成全你们!如果你想和秋堂在一起,就必须生个孩子给我,要不然我不但不会成全你们,还会在你们二人面前自杀,让你们永远背负着把我害死的噩梦!”王爱玲的眼神更显阴毒。

  “这太不合理了!”曹姿芳冲动地脱口而出。

  “不合理?你跟我说不合理?你有资格跟我说这三个字吗?”王爱玲忿然站起,身后的椅子顺势而倒,她目露凶光恨恨道:

  “你是我的好朋友,我信任你、把爱人介绍给你认识,是想和你分享我的喜悦,没想到你却抢走他,你说这就合理?你告诉我你最讨厌男孩子,却和我的未婚夫背地里来往,这就合理?你劝我再慎重考虑婚事,自己却偷偷和我的未婚夫去选婚戒,这就合理?你告诉我啊!这就是合理吗?”说到最后,王爱玲几近是大声吼出她的气愤。

  “我……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曹姿芳因她的控诉而红了眼。

  “你只是见不得我有了未婚夫,便千方百计诱惑他!”王爱玲吼了回去。

  同是女人,她何尝愿意为难她?但最气的是曹姿芳一点都不光明磊落的行径。

  她若是喜欢宋秋堂,她可以明白说出来,或者光明正大地和她比个高下,而不是一面说她讨厌男人,一面和他把肚子搞大。

  “我……”曹姿芳委屈得快要哭出来。

  “不要怪她,爱玲,是我趁她醉酒之际强占了她,错全都在我,姿芳她没有错;她并不想背叛你,是我勉强她、强迫她,一直都是我。”宋秋堂终于坦承他的一切所为。

  “原来……”王爱玲可以感觉自己的心死了,但同时她也终于可以从这场痛苦的爱恋之中挣脱。

  “你的要求我可以答应。”

  “不要,秋堂!”曹姿芳惨白了脸色,双手紧揪住他的手臂,希望他改变主意。

  她不要把自己的孩子给人,她舍不得啊!

  “这是我们欠她的,姿芳。”宋秋堂握住她的手,紧紧按着。

  “可是——”她不要啊!

  “不打紧,姿芳。”他给她一抹安定的眼神,心中自有打算。

  了解自己就算说破了嘴,也无法改变秋堂的决定,曹姿芳把脸埋进手掌里,闷声哭了起来。

  无心安抚她,宋秋堂有更重要的话要说,他转向一脸冷然、注视着他们的王爱玲,慎重地说:

  “我可以把我第二个孩子交给你,但你必须向我保证你会好好待孩子、疼惜孩子。”这是他惟一请求。

  “我喜爱孩子的性子,你是了解的,你不用担心我会虐待孩子。”她只会好好地教养他们的孩子,成为她手中的棋子。

  “希望你说到做到。”宋秋堂回道,算是答成了协议。

  “我要每年都能见孩子一面。”曹姿芳已哭哑了嗓子,不忘补上一句。

  王爱玲笑了笑,并未回答曹姿芳的要求。她干吗让她好过?别傻了,她的计划才正要开始。

  那年,曹姿芳嫁给宋秋堂为妻,在年底产下一男,名为宋子轩;又隔了五年产下一女,在满月的那一天交给等了六年的王爱玲,孩子甚至尚未取名。

  从此,王爱玲带着女婴孩离开这都市,从他们夫妻二人的眼前彻底消失。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